倍可親

悲情人物系列——李老師

作者:jianglei  於 2010-4-26 06:0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那些人和事|通用分類:前塵往事|已有23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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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的時候一個大院里住著10戶人家,有4戶都是教師,李老師是化學專業,不知怎麼回事就到了小學做了體育教師,他老婆徐老師是教小學數學的,我媽說,徐老師教書很有一套的,2人長得都很起眼,特別是李老師屬於很帥的那種。

 可是打我有記憶起,就知道他們夫婦2人一直吵架,李老師似乎和自家的兄弟父母關係不好,所以就重來沒見過他們家的人,徐老師則不然,每次吵架,母親、妹子、弟弟來一幫人,吵到最後總歸是李老師熄火。

記得有一次吵架,李老師用力推了一把,徐老師那時候正好拉著大門把手想去娘家了,這麼一推,門把手被拉下,不巧,那個長長的鐵釘將徐老師的手指拉出好長的口子,肉都翻了出來,徐老師這下不行了,那個哭啊鬧啊,就勢躺在地上,做了一個像吳清華遭南霸天鞭打后昏迷不醒的動作,我們則都圍在那裡看熱鬧,大人也不去勸架,因為他們吵架太頻繁了。我從小對老師就沒好的印象大概就來之於這對夫婦吧。

他們吵吵鬧鬧10來年,到了80年代我們搬家了,那時候的房子都屬於房管所的,我們住的2個房間,一個房間歸我父親單位的一個單身漢,另一個歸已經離婚了的徐老師。

後來鄰居來我們新家玩,告訴我們:徐老師每天跟新鄰居嘻嘻哈哈,弄得李老師很是火冒,繼續吵架,雖然離婚了,可是不知道他們倆是怎麼回事,前世冤家似的,就是一方要讓另一方難受。

後來就沒有了他們的消息,只是知道他們的2個女兒的情況,一個也做了老師,一個則在絲綢廠工作。

1997年的冬季,原來的鄰居也是同學來訪,談起原來大院的往事,突然問我:李老師死了,知道嗎?怎麼回事?不是還很年輕么?

同學說:後來李老師恢復職業到中學教化學去了,那時候老師的待遇已經開始好轉,李老師那時候也就50多歲正年輕,還是很帥的,學校一個單身的清潔女工看上了他,後來就草草結婚,可是那女工很厲害,把李老師的收入管得死死的。過了2年,有家長要李老師做家教,輔導他們的女兒,李老師不知道那根筋出了問題,把人家的女兒弄懷孕了,這下可好,家長要求李老師出2萬元了斷,90年代末期2萬元也是個大數目,何況李老師經濟權被老婆掌控著,人家要告他。李老師可能想想這一輩子人做得是相當的失敗,一時沒想通,也沒朋友父兄姐妹去商量就投了河了。

同學說:慘啊,,當人們發現屍體,警察去打撈上來檢查后,發現上衣口袋裡有一張身份證,還有20元錢,別無他物。

每次想到這個人我就很鬱悶啊,這個人的苦水肯定倒也倒不完以至於要選擇這種形式離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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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3 個評論)

回復 xqw63 2010-4-26 06:26
50多歲,家教把學生肚子弄大了,該死,人家是未成年人啊
回復 xqw63 2010-4-26 06:26
50多歲,家教把學生肚子弄大了,該死
回復 jianglei 2010-4-26 06:34
xqw63: 50多歲,家教把學生肚子弄大了,該死
確實是有點該死,但是就這人的一生遭遇,我總覺得他2個老婆都有責任。
回復 xqw63 2010-4-26 06:36
jianglei: 確實是有點該死,但是就這人的一生遭遇,我總覺得他2個老婆都有責任。
他為什麼會娶這兩個老婆,這是他自己性格做造成的
回復 snortbsd 2010-4-26 07:16
well, forget about the issues of personalities, whatever he did would have, absolutely, landed him in jail, if it had been in in the states.

for a convicted sex offender, life here is truly miserable...
回復 點點星河 2010-4-26 07:18
妻賢夫禍少。當然妻子是他自己娶的,沒帶眼識人。報應?冤孽?命運?自身修養不夠?誰能說的清楚?
回復 hr8888hr 2010-4-26 07:24
管住自己下身很重要,  不要有便宜就貪, 何妨是未成年的,該死!
回復 rongrongrong 2010-4-26 10:13
回復 遙祝 2010-4-26 11:06
回復 light12 2010-4-26 11:12
點點星河: 妻賢夫禍少。當然妻子是他自己娶的,沒帶眼識人。報應?冤孽?命運?自身修養不夠?誰能說的清楚?
有理
回復 婉兒 2010-4-26 12:03
不知說什麼好
回復 笑臉書生 2010-4-26 12:12
點點星河: 妻賢夫禍少。當然妻子是他自己娶的,沒帶眼識人。報應?冤孽?命運?自身修養不夠?誰能說的清楚?
有道理,頂,頂!
回復 彩舟雲淡 2010-4-26 14:05
應該去找小姐,那時候20元應該可以夠了吧?
回復 烏卒卒 2010-4-26 14:09
報應!
回復 yulinw 2010-4-26 14:24
回復 jianglei 2010-4-26 14:36
yulinw:
沒辦法,可憐之人總有可惡之處。
回復 yulinw 2010-4-26 14:55
jianglei: 沒辦法,可憐之人總有可惡之處。
有時候被逼無奈是有的~~·
回復 jianglei 2010-4-26 15:45
yulinw: 有時候被逼無奈是有的~~·
同意,我感覺我能理解這個人
回復 yulinw 2010-4-26 16:07
jianglei: 同意,我感覺我能理解這個人
挺同情他的啊,正常的話誰願意死呢~~~
回復 Arnika 2010-4-26 18:41
兩次不幸的婚姻,足以毀掉一個人。如果婚姻不太糟,他可能不會犯這樣的錯誤,如果他有錢,或有人幫忙,也不會尋短見。本來活著就毫無意義,自己又犯了大錯,自然山窮水盡。當然他也害了那位學生,但是這樣一死了之,也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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