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從小就喜歡文學,所以對「天下為公」這四個字很以為了解:不就是毛主席說的「天下者,我們的天下;國家者,我們的國家,我們不管誰管?我們不說誰說?」嗎?但是,1962年十一,我第一次參加國慶大遊行,赫然發現天安門廣場正南方立著一塊很高很高的牌子上面畫的是孫中山的肖像,比天安門城樓上的毛主席像大好多倍,我問輔導員「為啥?」他說「孫中山是國父,所以我們國慶節要掛他的肖像。你不見他寫的國訓天下為公嗎?」。我後來查了字典,知道天下為公緣自孔子的禮記,孫先生很喜歡引用,並且到處題字不止三十次。而我們的國訓也不是孫中山的天下為公,而是毛主席的為人民服務。但是,新中國的國慶要掛孫中山的肖像,到底還是震到我了:難道暗示我黨是「同盟會」的繼承人?
後來,我又查了天下為公的來龍去脈,才知道「天下為公」即「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這只是我們今天的理解,即這不是孔子的原意,而且也不是孫中山的意思。
具體地講,孔子說的「公」本指的是周天子個人,是「君」,是警教諸侯們要奉君守禮。其本質上是維護君主的家天下,因此才提倡「天下為公」,由此可知,生活在封建社會即家天下的孔子,沒有也不可能超出「私」的認知,因此他說的「天下為公」,絕不會是我們今天理解的「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這麼寬廣。
至於孫先生到處題寫「天下為公」本是為他的「三民主義」喝道的,但是,孫的「民」可絕不是包括工農商學兵這類「民」。而更了當點說,孫的「民」本指的就是當時的社會上流,也就是我們今天所謂的「社會精英」,即便他具體提到社會底層,那也多是鼓動性質的即是屬於宣傳口號一類,也就是與今天西方選舉語言常用的「民主」之「民」沒什麼二樣。所以,孫所題寫的「天下為公」 與我們理解的「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也還不是一回事。
其實這還是往好聽上說的,若就實而論,孫的這類題文的私利性恐怕還要突出。要知道,孫的題寫多是送給當時的各路軍閥、地方執政以及有一定社會影響的人物,如張學良、馮玉祥等。因此其用意也是很明白的,那就是要求或教導他們要維護國民黨的正統性,要遵從國民黨領導,而不要各自為政。孫的這種以國民黨為「公」的見識,可以透露他題字的私利性內涵。
直到黨國成立至今,我們才可以領悟到了「天下為公」不過是掩人耳目的一句政治口號。因為權貴們的「公」里是從來沒有奴才們的份的,要有也得付出血汗的代價去購買。
到了美國這多年才發現:天下衛私,才是硬道理。儘管美國聯邦憲法中沒有明文規定財產權的保護條款,但其第五條修正案中規定:任何人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和財產,不得徵用私有財產以供公共使用;另外,憲法第一條第10項中還規定;任何州不得制定損害合同義務的法律。
回憶中國近四十年的歷程,你會發現:只要給私有企業一點空間,老百姓的日子就會紅火,政府的腦子就會燒包。美國學者怎麼也看不明白:為什麼中國經濟已經如此塌方,可是中共政權還是那麼穩定,因為他們不了解中國人當了幾千年奴才的歷史。每有災難都是無數老百姓的脊樑在背在扛在填坑承受!而統治者毫髮無傷!
所以,中國的前途在於老百姓克服奴才心態,政府給私有企業一點活路才是硬道理。當然,一切都是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