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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海明博客:恶网友“John Doe” 们吓得屁滚尿流,没有一个敢出来接传票

作者:神马都是浮云  于 2011-6-15 22:38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已有2评论


         网上气急败坏的恶毒攻击桑兰的人,至今只是打肿脸充胖子,喊着给我传票呀”“等不急啦。谁做秀?你们才是做秀?草长青才是做秀。有担子接传票,就发来你的email,  告诉我你同意以email的方式接传票,放弃专人送答。”立刻,你就接到传票了。看来,你们和那些躲猫猫的实名被告一样,害怕接传票。躲猫猫实在不高明,因为这一行为本身就证明了你心虚有鬼,害怕司法机构的介入,一定还是做了什么坏事,不然,为什么你要躲呢?我已经把躲传票的人的名单告诉给法庭了。看看法庭会怎么办吧?法庭会怎么想呢?理亏,是不是?

                 John Doe一号曹长青又放出狂言:我一直在等待海明的传票(他怎麽到现在都不发?),因为有了传票,万一这桑兰案真能打到法庭,我就不必为了能现场看热闹而大清早去排队了,保证有座位。可那个过於孬种的海明,刚把指名道姓要告我的宣言贴到网上,不到一天就删掉了。其实,既然草长青已经有了传票,在它的网站上贴着呢,他自己又承认知道自己是本案的被告之一,为John Doe 一号。他已经得到了足够的通知。他自己已经同意是被告之一了,现在是他上交答辩状的时候了,还等什么传票呢? 如果,真想要一分,发个email给我,就说同意以email 方式接传票。不发email也可以,干脆在网上说清楚,同意放弃再次发传票,直接交答辩状就好了。

                  John Doe 胆小鼠也吹牛:我家离海明的律师楼不算太远,自己开车就能去。只要海明发传票,我非常愿意配合。海明律师楼那个地方找停车位不方便,需要海明帮解决一下。你可以来我律师楼领取传票,先打个电话过来预约。更简单点,email 过来,就像上面我解释的,直接请你的律师做答辩状就好了。

               你们不敢承认接受到了传票。你们只要在网上公开承认接受了, 或者放弃收到传票,因为你们自己已经知道了自己被告的身份,那才是真的勇敢呢。否则,全是装蒜。

                    攻击我和黄健,路平,杨明做不了被告,因为我们不是原告。

2011-06-15 评论( 41 ) 阅读( 2848 ) 分类( 未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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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1 回复 解滨 2011-6-15 23:58
传票不可以用email发出!
如果可以,那曹长青的email在他的网站上就有,发呀!

海明说: “为John Doe 一号。他已经得到了足够的通知。他自己已经同意是被告之一了,现在是他上交答辩状的时候了,还等什么传票呢?” - 超级忽悠! 法院记录上对每一个接受到传票的人都要有记录。 现在根据法院记录,那15个 John Doe 的名字还没有一个,怎么说传票已经送到了呢?

请注意他就是不用“曹长青" 这三个字。 因为一旦使用,那他麻烦就大了。
2 回复 桑儿 2011-6-16 02:27
说轻点是忽悠,说重点不就是骗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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