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你是通過怎樣的渠道獲悉黑社會有可能會襲擊桑蘭的?
Q2:黃健此前表示有可能追究原體操中心主任,這事黃健和你溝通過嗎?要追究的話是在美國告還是在中國告,是不是已經過了追訴時效?
Q3:對於游泳名將吳鵬說你說黑社會是炒作案件,你對此怎麼看?
Q4:莫虎律師似乎很久沒有動靜了,他是不是劉謝夫婦的代表律師?請問之前你說莫虎同意你向法院申請的動議,那麼如果動議有效,意味著的法律意義是什麼?
Q5: 美國大公司被告方面有回答嗎?
回答:
1. 紐約部分華人,黑社會幫派份子計劃六月二十九日桑蘭到達紐約肯尼迪機場的時候前去接機。 給桑蘭一個下馬威。 我們得到這個消息有兩個途徑: 一個是我們發現他們通過網際網路和簡訊互相勾結串通,還有就是沒有不透風的牆。 我們接到了一位幫派份子內部人士的「小報告」。 所以我們知道了他們的陰謀。
2 。 體操協會主席張健早就在桑蘭的訴訟案中點了名的。 沒有告他是因為桑蘭給他留面子。 但是他是被訴訟狀點名了的唯一的美國境外的人士。 在美國在中國都可以追究他們的責任。 訴訟時效本來可能已經過期了,但是三個星期以前, 張健或者是張健的代理人又再次對媒體攻擊和誣衊桑蘭。 這一做法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十分愚蠢。 因為訴訟期又被延續了,本來難以成立的案子又活了。 訴訟期從三個星期以前最近的這一次誹謗開始計算, 所以不僅沒有過期, 而且是剛剛開始。
3. 吳鵬說我炒作是十分不負責任的。 桑蘭作為一個殘疾人,一個公眾人物,又是目前這一場兇險聯邦官司的中心人物, 受到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的「特別關照」 也不是意外中的事。 紐約這地面本來就魚龍混雜,各種勢力互相碰撞,桑蘭得罪的是強大的對手。 桑蘭索賠的金額又高達20億美金,也會成為犯罪分子覬覦的對象。 在美國, 名人都有保鏢,在當前的情況下保護桑蘭的安全確實是一道難題。 也是我們正在儘力的。 吳鵬這種不負責的講話只能被看作是對美國國情的不了解。 說他「缺心眼」 一點不過分。 我倒覺得黃健沒有理由跟他道歉。 倒是吳鵬應該向桑蘭道歉。 假如桑蘭在紐約出了事, 吳鵬將來好意思面對桑蘭嗎?還好意思面對公眾嗎?
4 。 莫虎至今口口聲聲說是劉謝的代表律師,但是作為本案的被告之一,他至今所上交給法院的文檔里只聲明他就代表他自己。 莫虎對我提出來的申請修改起訴書的動議放棄了抗辯。 主要原因是他的抗辯將會是失敗的。聯邦法官批准了我的增加新的訴訟內容的動議。 新增加的內容主要以路平醫生的證詞為依據,增加了對被告薛偉森和莫虎的指控。莫虎放棄抗辯,不是因為他好心,因為新訴訟中對他的指控有所增加, 對他和薛偉森非常不利。估計是, 他認識到抗辯不會成功,所以乾脆放棄了抗辯。 聯邦法官於六月十五日已簽署命令批准了我的動議。
這是本案以來聯邦法院第一次對這一案件所下達的實質性的判決。 意義非同小可。 因為這個新的起訴書中已經把陸平的新的證詞一字不缺的當作證據納入起訴書了。而法院也同意接受,說明陸平的證詞是有效的。 再有, 以前很多流言蜚語說個案子已經十三年了,錯過了訴訟期,根本無法立案。 法院的這一最新判決證明持這個說法的人錯了。 法院接受了我們的要求,這個案子不僅可以立案,而且已經立案,而且還將有的打。 最主要的意義是證明了法院認為我們提告的內容是合理有效的而不是惡意訴訟。 如果是惡意訴訟法院為什麼批准我們訴訟呢?
5. 與桑蘭在美國的保險公司的談判目前仍然在進行。 我們發現保險公司的律師是全美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 擁有好幾百個律師而與我接洽的, 直接談判的對手是這家大型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 同時他還帶領了手下七位律師與我談判,對打。 他們才是名副其實的「聯合國律師軍團」。 桑蘭唯一能依靠的是全體世界華人的支持作為後盾,和媒體的聲援作為後盾。 才能依靠我一個華人律師與這樣人數眾多的強大老美對手在同一個平台上較量並爭取獲勝。 海明律師今天在騰迅網QQ上開了微博,並將在那裡發布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