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桑蘭保險公司的律師在電話里跟我聊天,說,「No good deed goes unpunished." 這句話中文裡有沒有合適的成語呀?
這話也沒有說錯。我這個人為朋友兩肋插刀,老是給對方告。有一次,我的客戶欠商業房東租金,因為他的生意不好,房租一個月就3萬美金。我覺得他人不錯,就拚命保他。結果損失了35 萬房租的猶太人房東就請律師把我告了。說我濫用司法程序。
又有一次,我的客戶在以前的律師那裡敗得一敗塗地,后找到我,就開始鹹魚翻身,節節勝利。對方一看,還是關鍵在律師。就也來告我。跟我打過官司的人都恨我又怕我。
我
的個性就是,喜歡幫你就幫你,不喜歡,給錢也不管你。因為我不缺錢,也不貪財。可是,你猜怎樣,我被對手告了之後,我自己的客戶一點都不覺得愧疚,好像是
我活該自找的。誰要你那樣拚命給人幫忙呢?這個網上有人說我傻。按照中國人的習慣,我是傻。但是,按照美國人的習慣,我是實誠。
寫到這兒,突然想起來中國一句成語, 就是上面英文的翻譯了:好人難做。
現在,我就有很多的對手正在法院告我。虱子多了不愁。其實,被人告習慣了,連感覺都沒有了。就像玩遊戲一樣。
這兩天累了。在這裡扯淡,也是給新移民普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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