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轉載:桑蘭的證人路平真敢騙

作者:不惑而言  於 2011-6-13 22:5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25評論

桑蘭的證人路平   真敢騙

桑蘭告18億的索賠案早已鬧成了娛樂網民的肥皂劇。在那個惡棍律師海明自己承認根本沒有什麽「聯合國律師團」之後,在海明把所有索賠額(無論是18億,還是 21億)都從起訴書撤下之後,也就是說,在明知道海明炒作的這兩個「最重要的賣點」都是彌天大謊之後,桑蘭和丈夫黃健仍然和海明樂融融地合作。這說明,桑蘭黃健完全是和海明一樣的惡棍!

我本來還以為桑、黃由於不懂美國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海明這個惡棍騙了,所以對桑蘭這個殘障人多少還有些同情。但現在看來,桑蘭之「毒」鮮少有人可比, 黃健之「劣」則是登峰造極。他在網上罵人的下流程度,是十八層地獄里都絕對找不到的。

中國古語說,人以群分、物以類聚。這桑蘭案,在流氓惡棍的小丑鬧劇之上,現又加上一個騙子湊過來攪局。在海明一再撤梯,要步當年跟CNN打13億(媒體炒 作後就撤案)後塵的時候,又冒出一個所謂「證人」、七十多歲的美籍華人路平,說他當年目睹被告劉、謝夫婦的兒子薛偉森「性侵」桑蘭,他還有桑蘭的血跡和錄音。

剛從媒體上看到「路平」這個名字時,覺得有點眼熟。隨後看到路平在記者會上的錄影講話,完全確定了,世界真是很小,這個路平,居然還跟我打過交道。

先說他的所謂證詞,本應是交給法庭,由法官和陪審團裁決其可信度。但路平和桑蘭律師卻高調開記者會,公布證詞。既然這樣,他這個證詞就成了公眾討論的題 目,誰都可以根據常理,來評論他的「證詞」是否可信。

首先,有點常識的人在第一時間都會質疑,為什麽路平當年不告?美國有言論和新聞自由,並是法治國家,怎麽路平一直不吱聲,13年後才出來嚷嚷?他13年前 不替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討公道,現在冒出來什麽意圖?

其次,當時桑蘭住在薛偉森家裡,如果薛有不軌想法,那麽在自己家裡,什麽時候都有條件,為什麽偏偏要等到「路平醫生」來的時候,當著他的面做出格的活動? 編故事也要符合基本邏輯吧?

第三,路平說他到薛偉森家時,看到薛正在沙發上摟著桑蘭,上面蓋條毛毯。然後聽到桑蘭說,怎麽有血了?既然是蓋著毯子,那下面發生什麽事,路平是怎麽「目 睹」的?他有透視鏡?

第四,當時並不是桑蘭和薛獨居,桑蘭的父母也在那裡。在這種狀況下,如果薛偉森真的「性侵」,怎麽會在大白天,還是在客廳?難道路平想證明薛偉森是弱智者?而且,桑蘭父母在干什麽呢?他們縱容薛性侵桑蘭?

第五,基本常識,在美國一個二十齣頭的小夥子,從《紐約時報》的報導照片來看,形象個頭都不錯,他要想找個女孩子,或僅僅解決性問題,實在輕而易舉。在美國,連高中生有女友和性生活都司空見慣,薛偉森會去「性侵」一個下身毫無感覺的癱瘓人?

第六,路平說至今保留有桑蘭的「血跡」。他怎麽得到的這血跡?怎麽能證明是「性侵」造成?而且一個老男人13年保留一個女孩子的「血跡」?這個行為本身不 是怪異、不是病態嗎?事實上,這整套說法都令人懷疑∶是不是全是虛構的?

這種質疑不是空穴來風。路平有過憑空撒彌天大謊的前科。

從網上看到的路平就桑蘭案的談話表明,他當時和桑蘭的監護人夫婦發生爭執,被終止對桑蘭的推拿。所以不排除這次路平出來「作證」是挾怨報復。就像那個新華 社記者楊明,明顯因為13年前欲採訪桑蘭不順(他自己撰文說),就利用此機會泄當年之憤,在完全沒經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就在媒體上白紙黑字、用文學描述手 段給薛偉森定罪了。我真驚訝,對性侵犯(他們描述的內容等於強暴)這種重罪,他們居然敢隨便到媒體上指控,而且還是在桑蘭本人沒有做出這一指控的情況下。 如果法院做出無罪判決,路平難道不怕因「偽證罪」而坐牢嗎?楊明難道不擔心薛偉森跟他打誹謗官司嗎?

13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麽?你說,他說,沒有旁證,很難裁決。一般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打到法庭,當事人的歷史,說話做事是否誠實、靠譜,就成為重要的參考。

我起碼了解這麽一件事∶大概是十多年前,路平曾參與民運活動。要跟民運領袖王若望合搞一個「中共冤錯假案索賠委員會」。但很快他們就分手了,因路平做事太離譜。他張羅的那個組織,公布了一批「顧問」名單,把達賴喇嘛也列上了。我當時看到這個消息,就感覺不是那麽回事,因為達賴喇嘛不可能給什麽中國人的民運 組織做「顧問」。後來一打聽,藏人根本不知道有這回事。這就是路平的做事風格,屬膽大包天類型。敢在達賴喇嘛這種人物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隨便就拉到他的 「顧問團」里,比海明的「聯合國軍團」更有氣魄。

估計他當時列出的「顧問們」都是這麽來的。顧問中還有個紐約的女作家莫利人,她既不認 識路平,更不知道為什麽被列到了顧問名單里,所以很生氣。由於該組織 是打著王若望的旗號,所以她就跑去跟王若望抗議了一頓。寫到這兒,再次感嘆世界真是小,那個當年被路平強加的「顧問」,就是今天桑蘭案被告律師莫虎的姐 姐。

世界不僅小,而且滑稽。1994年5月,我在北美《世界日報》周刊發表了一篇長篇調查評論文章「周恩來的私生女是真是假」,揭露《叫 父親太沉重》作者艾蓓 冒充周恩來私生女一事。這個叫路平的人,大概是從王若望那裡拿到了我的電話,所以看到我的文章後,給我打了過來,說他拿到報紙後,認為這文章不能隨便讀, 他特地去買了罐啤酒和花生米,然後坐下來好好品嘗。品嘗完之後,就來跟我這兒叫好。但不知這路平老先生意識到沒有,他當年是為我揭露艾蓓撒謊而叫好,但後 來他自己是否也去撒彌天大謊了呢?

1995年7月底,異議人士吳弘達去中國被捕,王若望組織了很多人去首都華盛頓聲援。當時我也參加了,在活動中也見到了這位路平先生。王若望後來的記述文 章還特別提到他。

路平後來還搞過什麽組織,就不清楚了,只是這兩天從網上查到些報導,例如2009年8月,路平參加民運人士為司馬璐舉行的90歲祝壽會並講話。2009年 9月底,被毛打成大右派、後旅居法國的民運名人林希翎去世,《北京之春》編輯部給她舉行了一個追思會,從報導上看,有14人參加及發言,其中就有這個路 平。該刊報導說,「林希翎生前好友路平」在發言中「回憶了與林希翎的共同經歷,讚揚了林希翎與專制制度鬥爭的勇氣。」事實上,那個林希翎,品質惡劣超過海明,精神癥狀也超過海明,一個嚇死人的可怕女人(我會另寫長文評論)。海外民運搞得一塌糊塗,除了客觀原因之外,大小林希翎品質的人「胡鬧」是一個不小的 原因。這個路平,從幾件已知的事情上來看,也在林希翎的路子上。

這次路平出來為「桑蘭被性侵」一事作證後,被網友查出來的他的資料令我震驚,因為這次他絕不僅僅是搞組織拉大旗做虎皮的不靠譜了,而是回中國撒彌天大謊去 了。

路平在山東滕縣(現為滕州市)出生。1988年從中國來美。2008年,路平曾回到山東,去了滕州市東郭鎮。據當地蓮青山旅遊網的報導(注1),這位路平 居然搖身一變,成為「在美籍華人中其經濟實力頗具影響」的「實業鉅子」。這個頭銜可是嚇人的,得是李嘉誠、包玉剛之類,才被華人媒體捧為「鉅子」。這沒有 什麽人聽說過的路平,怎麽成為「鉅子」了?

那這位「路鉅子」辦什麽大企業?這篇報導說,路平在「紐約開一家頗具規模的私人醫院」,還注 冊有「一家出版公司」,還開辦「一家文物收售中心」。他住的房 子就更闊氣了,是「一處千畝地的莊園」。這位美國的「實業鉅子」路平還是「醫學博士」,並是「哈佛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兩處名牌高校的客座教授」,「作家、 學者、書法家」等等。

我在美國住了20多年,別說沒見識過,都沒聽說過,哪個八十年代末(已經50多歲)從中國來美國的華人有這麽大的「成就」∶既是企業鉅子,又是教授、醫學 博士,還開私人醫院,辦出版公司,住一千畝地的莊園!

都不用調查,僅憑常識,就知道這路平是在漫天胡吹。因為根據東郭鎮政府旅遊網這篇報導,路平原為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主編,1988年到美國。那他靠什麽資 本成為「實業鉅子」的?哪方面的企業? 「註冊的出版公司」在哪條街?他的「文物收售中心」在多少號?路平沒有在美國讀過醫學院,他的「醫學博士」在哪兒拿到的?他在美國連醫生執照都沒有,那間 「頗具規模的私人醫院」在哪兒開的?至於「哈佛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兩處名牌高校的客座教授」,他是哪年哪月,在這兩所大學教的是什麽課程?

路先生到底是跟東郭鎮的官員喝假茅台喝出了毛病,還是在山東蓮青山夢遊時說胡話被報導了?

就連路平在中國時的「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主編」也是編的。因為我直接打電話到該出版社調查,該社編輯部金主任特意到人事處問詢,答覆說∶路平只是在該社短 暫地做過編輯,「沒有行政職務,社裡只有社長和總編,沒有主編這個設置。」

我在那篇評艾蓓冒充周恩來私生女的文章中感嘆過,艾蓓敢撒彌天大謊,是那種撒謊如撒尿般隨便的共產文化產物,他們已不知道謊言和真實的區別。現在,艾蓓有 了路平結伴,還有海明壯膽。路平能跟海明「唬」到一起,並非偶然,實是「謊以類聚」。像海明的紐約大學(NYU)教授、美國國會頒獎等等,都跟路平同樣, 誰是小巫,誰是大巫,都很難區別了。

至於路平在美國住在「千畝地的莊園」,更是謊撒到天邊。別說路平沒有任何莊園,他根本就是靠美國救 濟生活呢!美國《世界日報》2008年5月的一篇報導寫 道(注2)∶路平曾在中國被騙。當時路平回到山東,用三萬美元跟人換25萬人民幣,結果錢被騙去。路平在這篇報導中傾訴,那三萬元是他的全部養老金。他回 到美國後,當時「正在申請紐約曼哈坦的老人公寓」。

這路平真夠絕的,我既沒見識過哪個華人有「千畝地的莊園」,也沒聽說過誰來美國20年,還「窮困潦倒」到只有三萬美元。這個路平是可以把兩頭的路都踩平 的!往左往右,都可以把謊撒到頭。

桑蘭案現在是大謊套小謊,大惡棍、小潑皮,一天一場戲。現在又冒出個70多歲的老騙子。黃健、海明、路平,加上新華社的楊明,用graphic、 explicit(形象、赤裸的)語言,描述桑蘭那個所謂「被性侵」過程,等於是把桑蘭剝個赤條精光,放到網上讓人隨便語言強暴。而桑蘭對黃、海、路、楊 用猥褻的語言把她剝光之舉,居然一聲不均C難道她是在享受那個用語言把她剝光、強暴的過程嗎?

現在美國媒體上最受關注的是一起母親涉嫌殺害兩歲女兒案,電視上全天候地報導法庭審判過程。很多觀眾為能到庭現場觀看判案,凌晨去排隊,上周五還擠傷了 人。

我在想,如果這桑蘭案真能打到法庭,律師們一條一條地像上述案件那樣對質起來,實在是一場太好看的戲了。看那些撒謊者怎麽圓謊,會是有趣極了的消遣。我只 是非常擔心,現在海明在太快地挖逃跑的通道,死活也不讓案子上庭。他只想在網上娛樂大家,而到庭上娛樂的本事還沒到家。

我一直在等待海明的傳票(他怎麽到現在都不發?),因為有了傳票,萬一這桑蘭案真能打到法庭,我就不必為了能現場看熱鬧而大清早去排隊了,保證有座位。可 那個過於孬種的海明,剛把指名道姓要告我的宣言貼到網上,不到一天就刪掉了。

我一直挺遺憾,沒有機會真面對一場誹謗官司,實踐一下從書本上學來的打誹謗案知識。當年吳征楊瀾沒敢真告,那個撒謊卡麥隆百萬美元把她的小說搬上好萊塢銀 幕的貝拉,和她的代理人安波舜高調在網上表示要告,貝拉作品的抬轎評論員白燁發表律師信要告,最後一律都不見影兒了。

這次桑蘭案,更是由潑皮、無賴、騙子組成的「桑蘭惡棍團」小丑鬧天下,加上新華社記者當啦啦隊。如果桑蘭的這一堆起訴,一個案子也打不到法庭上,不知會讓 多少想看熱鬧的人失望。

但路平案倒真有可能打到法庭,因為他對薛偉森的指控是「強暴」,且不說薛偉森是一個普通人(private person),即使他是一個大名鼎鼎的人,你誣告「強暴」,而且是公證後交給律師,作為法庭證詞用,那麽等於是「偽證罪」,會被法律追究。因為從路平公 布的內容來看,他什麽實質性的證據都沒有。而對薛偉森一方來說,僅僅網上,就有大量過去這些年他們(跟桑蘭)友好互動的證據,2008年桑蘭黃健來美國還 住劉謝家,他們的兒子還陪桑蘭去遊玩。這本身就推翻強暴一說,等於路平做偽證。

即使桑蘭的案子打不上法庭,薛偉森也可告路平「誹謗」。路要想躲官司的話,大概只有一個路子,就是逃回中國了。但這位「路博士、平教授」經過這次網路曝光 之後,還有中國人會買這位「實業鉅子」的賬嗎?


2011年6月12日於美國

20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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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5 個評論)

回復 解濱 2011-6-13 23:10
該文作者,就是律師告15名網友的第一人,也是John Doe # 1, 曹長青。 原文在這裡:  http://www.caochangqing.com/big5/newsdisp.php?News_ID=2439
回復 不惑而言 2011-6-13 23:15
解濱: 該文作者,就是律師告15名網友的第一人,也是John Doe # 1, 曹長青。 原文在這裡:  http://www.caochangqing.com/big5/newsdisp.php?News_ID=2439
原來是這樣的!謝謝提示。
回復 解濱 2011-6-13 23:17
不惑而言: 原來是這樣的!謝謝提示。
俺以為傳票已經給John Doe #1送過去了。 結果還沒有送去,失望ing
回復 不惑而言 2011-6-13 23:31
解濱: 俺以為傳票已經給John Doe #1送過去了。 結果還沒有送去,失望ing
要是這麼說,海明是不是已經在撤退了?
回復 oneweek 2011-6-13 23:32
解濱: 俺以為傳票已經給John Doe #1送過去了。 結果還沒有送去,失望ing
海明可能沒有搞清楚曹長青的地址
回復 解濱 2011-6-13 23:34
不惑而言: 要是這麼說,海明是不是已經在撤退了?
至少沒見他往前進半步。 痛心ing
回復 神馬都是浮雲 2011-6-13 23:38
oneweek: 海明可能沒有搞清楚曹長青的地址
海明是沒有搞清曹的地址,因為黃健沒有告訴他
回復 不惑而言 2011-6-13 23:38
解濱: 至少沒見他往前進半步。 痛心ing
他手中的牌不多,他喊得多,做得少!
回復 解濱 2011-6-13 23:46
oneweek: 海明可能沒有搞清楚曹長青的地址
不會吧,曹長青是名人,而且他的住址跟海明的律師樓都在一個區,相距不到3邁,走路都可以走到,比莫虎的家還近,怎麼可能沒搞清他的住址? 連這點本事都沒有,還怎麼去打官司,告15名網友?
回復 桑兒 2011-6-14 00:00
oneweek: 海明可能沒有搞清楚曹長青的地址
也可能是把他名字寫成了「草泥馬」~~
回復 桑兒 2011-6-14 00:03
很可惜,俺是真心想看他們在法庭上的唇槍舌戰,現在看來沒戲了~~~
回復 oneweek 2011-6-14 00:26
解濱: 不會吧,曹長青是名人,而且他的住址跟海明的律師樓都在一個區,相距不到3邁,走路都可以走到,比莫虎的家還近,怎麼可能沒搞清他的住址? 連這點本事都沒有,還 ...
上次海明還在村裡問誰想要告票, 看來老曹搶著要, 他都不趕緊送去。
俺看能從保險公司要出半個億給桑蘭也是好的。
回復 oneweek 2011-6-14 01:26
桑兒: 也可能是把他名字寫成了「草泥馬」~~
美女要多注重語言
回復 解濱 2011-6-14 02:23
oneweek: 上次海明還在村裡問誰想要告票, 看來老曹搶著要, 他都不趕緊送去。
俺看能從保險公司要出半個億給桑蘭也是好的。
這場官司,恐怕要倒過來嘍,搞不好莫虎、劉、謝要找大律師要半億美元了。 你沒看大律師把這裡的博克都關了,開始銷毀證據啦。
回復 oneweek 2011-6-14 02:33
解濱: 這場官司,恐怕要倒過來嘍,搞不好莫虎、劉、謝要找大律師要半億美元了。 你沒看大律師把這裡的博克都關了,開始銷毀證據啦。
這個倒是很難銷毀掉, 除非倍可親使勁把備份統統磨掉, 再做成事故的樣子, 比如把所有的備份硬碟都放到一個屋子裡, 再弄點---。 否則的話,法官要要,誰也不敢說不。
和有些公司一樣, 叫抓了個違反海外反腐敗法的例子, 解僱一些人才能正常經營, 如果大律師真的陪半個億的話, 大不了把海外軍團解僱了拉到。
回復 解濱 2011-6-14 02:43
oneweek: 這個倒是很難銷毀掉, 除非倍可親使勁把備份統統磨掉, 再做成事故的樣子, 比如把所有的備份硬碟都放到一個屋子裡, 再弄點---。 否則的話,法官要要,誰也不敢 ...
一般來說,民事訴訟,對證據沒有那麼嚴格的要求。 大律師的博客,好幾個網友都做了ZT,那也就夠了,可以作為證據的。 只有刑事案件,法院才可以發傳票,要求倍可親從硬碟上恢復已經被刪除了的文件。  所以,刪除博文,並不能給大律師多少好處。

估計是莫虎那邊動真格,要整律師了,他才慌了手腳。 他這一走,村裡還真有點寂寞哈,沒好戲看了,俺還真有點懷念那些好戲不斷的時光。 由於前一段時間看戲太多,俺都懶得發貼了。

另外一個可能性,就是黃、海鬧翻了。 這場官司馬上就要泡湯,再把戲演下去,毫無疑義。 留下這些博克,只能給路人增加笑柄。
回復 oneweek 2011-6-14 03:04
解濱: 一般來說,民事訴訟,對證據沒有那麼嚴格的要求。 大律師的博客,好幾個網友都做了ZT,那也就夠了,可以作為證據的。 只有刑事案件,法院才可以發傳票,要求倍可 ...
娛樂嘛, 俺覺得他們挺稱職的。 希望他能振作起來, 接著給俺娛樂。
回復 不惑而言 2011-6-14 09:07
桑兒: 很可惜,俺是真心想看他們在法庭上的唇槍舌戰,現在看來沒戲了~~~
我想是沒戲了!不過,他這種炒法,是上不了法庭的!
回復 法海無邊 2011-6-14 13:15
這篇文章把桑蘭案子說得相當清楚了,路平碰到曹長青也是倒霉了!
回復 West-East 2011-6-14 13:20
服了,原來以為這忽悠是年輕人的專利,75 歲,還這麼生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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