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蘆笛 就賀梅案答岳東曉先生

作者:light12  於 2011-6-12 22:1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52評論

  

北京時間 01/05/2009

蘆笛 


好幾天前,在《多維新聞網》上看見岳東曉先生的大作,雖然不曾點出本人的名字來,但一望即知就是沖著拙作《沒有人味的「愛國主義」》來的。本來懶得理會,蓋水平太低,若認真答辯,恐有跌份之嫌,但現在想想,岳先生辛苦一場,不作答覆未免失禮,因作此文以報先生。 

據我回憶,岳先生既為自己作了答辯,又對我進行了攻擊。那文字實在不像是博士能寫出來的,因此沒有必要特地去查對引用原文,這兒就憑模糊印象隨便說上兩句。雖是信手寫來,但我想不至於偏離原旨,只怕我的轉述還要比岳先生苦心孤詣寫出來的還要詞達意盡些,是先生此生見所未見的傑作也未可知:) 

岳文的主旨大致如下: 

第一,賀梅案是美國媒體首先提到中美關係的高度上去的,岳先生並非始作俑者。 

從岳先生對我的攻擊中可以看出,岳先生非常精通栽贓陷害、羅織罪名那套黨文化文字獄神功,儘管如此,本人寬大為懷,馬馬虎虎給先生點credit,就算那是真事,先生並未撒謊算了。 

不過,據區區在下所知,美國媒體似乎並非《人民被日報》,不是政府喉舌,不過是民間所辦,其檔次千差萬別,政治取向五花八門。只有天生無骨的洋奴才,才會不管腥的臭的,見到個女人就當成鮑二家的往屋裡拉,只要是「美國媒體」,就奉為玉皇大帝頒發的玉語綸音,要兩股戰戰,奉命唯謹,亦步亦趨地忠實效法,因為某些美國無恥政客把這事當成政治資本加以炒作,便跟著顯示自己的「錚錚硬骨」,愣是有那本事把民間的一場普通訴訟,當成捍衛「民族尊嚴」的「聖戰」,藉此冒充民族英雄,把無辜孩童的眼淚,悉數化為貼在自家臉上的金片,這種人非但不能為祖國爭來任何尊嚴,只會讓全天下有識者唾棄。若是這種奴才竟然成了廉價的民族英雄,則全體華人不免陪著丟臉,不知先生以為然否? 

好教岳先生得知,美國並非眾神居住的奧林匹亞山,照樣有素質與您不相上下、甚至比您還低的爛仔在。若先生以為一件事只要美國人能幹出來,自己就可以大義凜然地跟著干,則竊為先生捏上一把虛汗,唯恐先生會步那些美國神仙前輩的後塵,end up在某個黑牢里。當然,但願這不過是我出於好心的過慮。 

第二,我和其他對賀案處理方式持異議者都是「反中分子」,是所謂「漢奸」。 

先生在此出現了雙重幻覺,一則以為中國曾舉行過全民投票,一致選舉先生(或許還有賀紹強吧)代表中國,捍衛全民乃至全體海外華人的民族尊嚴與利益,所以誰若膽敢不為先生的聖戰喝彩,誰就是反對中國;二則以為小賀梅乃是國家利益、民族大義所在,所以無論如何不能落在鬼子手裡。誰認為應該以小賀梅的健康成長為念,誰就是出賣國家利益、民族尊嚴乃至全體華人利益的漢奸賣國賊。 

我想再次提醒先生,我已經在前文中解釋過了,賀梅不是國寶,連他爹至今都還在無限自豪地反覆宣稱,他的三個孩子都是美國公民,將來都要回美國。本人愚鈍,實在看不出決定一個美國公民由誰家撫養,與中國的國家利益、遑論海外華人的利益到底有何鳥相干。莫非先生以為海外華人都是狠心扔下自己的孩子、長達一年毫不為念的涼薄之輩,所以都會遇到賀家式麻煩? 

我至今不明白:既然養不起,當初何必生出來?要決定生孩子,就算不能保證他/她的平安喜樂,起碼不能輕易把他/她扔進情感風暴中去吧?而且,既然要送給他人撫養,事前就要想到,在養父母與養女的感情培養出來后,再無情拉斷那紐帶,會給孩子和恩人雙方造成何等情感災難。任何一個為人父母者,只要有點最起碼的良心和責任感,都該想到這些後事吧?為什麼這麼多的愛國志士一點心肝都沒有,如同西班牙鬥牛似的,只要一見到五星紅旗打出來,立即就徹底喪失人味?不問是非如何、實情怎樣,絲毫沒有設身處地換位思考的能力,一致認定貝克夫婦是居心叵測的盜寶者,卻絲毫想不到人家的感情災難,而這災難完全是賀紹強強加給他們的? 

我知道,提到五星紅旗,立刻就要讓岳先生進入高度亢奮狀態,更加坐實了我的「反中漢奸罪」。不過我已經在前文中解釋過了,本人反對的,是沒有人味的「市儈愛國主義」,那就是像岳先生與賀先生那樣,自命中國代表,不管挨得上挨不上,哪怕八萬杆子打不著也罷,動不動就打出五星紅旗來,去為自己謀私利。其等而下之者,就是加拿大的小留學生們為了一包速食麵,打著五星紅旗、唱著《義勇軍進行曲》去打群架,還要在網上號召全體海外華人以愛國的名義,支持他們的流氓群毆。 

莫非中國之所以立國,就是為了讓諸位如此任意糟蹋?國家的神聖名義在諸位心中,到底給糟蹋成了個什麼人盡可夫的破鞋?再這樣下去,咱們以後是不是該打著國旗去嫖娼,唱著國歌去搶劫?就算不這樣,起碼可以在個人炒股賠得一乾二淨之時,以國家民族的神聖名義,去交易所索賠吧? 

岳先生,請告訴我,您那了不起的民族聖戰,本質上是不是就是這麼回事?如果不是,請告訴我到底有些什麼內容,在何時何處捍衛了國家民族利益乃至全體華人利益,好么?據我遲鈍的理解,所謂「愛國主義」,應該是「公民為了國家利益克制自己的私慾」,似乎不是像先生那樣,反過來利用國家名義為自己謀私利吧,您說呢? 

第三,我(可能還有其他持異議者)希望賀紹強留在美國,不料他「謝絕國外高薪聘請,毅然回國」了,我因此失去了反中借口,惱羞成怒。 

岳先生的幻覺越出越奇了,不禁讓我捏著的那把虛汗盈盈欲滴。我何時何地曾希望賀紹強留在美國?相反,我巴不得賀先生、岳先生以及其他愛國市儈們早日打道回府,省得爾等動不動就把神聖的國家與民族當成破鞋肆意強姦,為中國人乃至全體華人丟足了臉,更不要在海外中文媒體上播弄是非,造謠生事,離間中美民間感情,煽動盲目仇恨,毒化中美關係,從根本上傷害中國的國家利益。 

可惜愛國市儈們至今讓我深感失望,似乎不賴在國外,就無法體現他們的愛國豪情。就連岳先生,也要冒著在美國坐牢的危險,堅持在水深火熱的人間地獄里煎熬,拒絕回到偉大社會主義祖國去。不知道激勵先生「再堅持一下」的精神動力,是否來自於先生崇高的愛國主義情懷? 

當然,賀先生「謝絕海外高薪聘請,毅然回國」去了。不過這種愛國同志我見的實在太多了,光我認識的就有五六個人,都是到處求職不成,不得不回國,回去后沒幾天《人民被日報·海外版》上便赫然登出「某某謝絕海外高薪聘請,毅然回國」的大好消息來。記得「八九風波」之後一段時間內,此類報道特別多,連訪問學者到期歸國的正常事例都給炒作成了英雄壯舉,令人啼笑皆非。 

我深信,賀先生不但在美國擁有豪宅(岳先生介紹時饞涎欲滴,我個人覺得似乎不是很雅觀),而且回去前一定有多家企事業爭相「高薪聘請」,但不知他回國去后,為何會對妻子流露出生怕人家看不起的自卑情懷來?莫非他任教的那家大學比哈佛還名貴,薪金比美國還高? 

這些當然是人家的私事,外人無從置喙,我不明白岳先生為何要扯到這些不相干的事情上來。我的意思已在前文中講得明明白白了,哪怕是半文盲也該看懂。為照顧岳先生的理解力,我再說一遍: 

我認為,賀梅案不過是民間司空見慣的私人訴訟,只與兩家人有關,乃是典型的私人事務,與國家民族毫不相干。該由誰家撫養,唯一的考慮依據,就是誰家更能保證賀梅的正常成長。只有名利熏心的政客(包括中美政客在內),才會不顧小賀梅的福祉,硬要上綱上線,把一件私人糾紛莫名其妙地化為國家、民族與種族之爭,利用媒體作秀煽情,以輿論干擾司法的獨立審判,這不但違反了美國法律,也同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的規定。 

這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從實際效果來看,由於輿論干擾,法官作出了不恰當的判決,把小賀梅判給了毫無責任心的賀紹強,使得本來就是美國公民、將來必然要回到美國(這是賀紹強本人多次強調指出的)的小賀梅毫無必要地離開她熟悉的環境,中斷了她一直在接受的母語教育,被突兀投入一個語言不通、風俗習慣迥異的陌生環境之中。這對正處於關鍵的發育期的內心非常敏感的孩子造成的心理創傷,就連對心理學一無所知的為人父母者都能想象。環境的劇變很可能使得孩子變得內向、木訥、膽怯、喪失自信,更不用說強行割斷她和貝克夫婦的感情紐帶給她帶來的心靈創傷了。 

如果賀紹強不是那麼自私,不把子女看成是個人私產,而是更多地為孩子的成長著想,這一切對她發育成長的人為損害本可避免。賀家本可與貝克家和平處理此事,兼顧雙方對孩子的感情,將賀梅留在貝克家,但時時前往探訪,使得賀梅能同時得到兩對父母的關懷與疼愛。但賀紹強太自私,太possessive,最終鬧上公堂,而我們的愛國市儈們不失時機地抓住了當廉價民族英雄的機會,濃墨重彩地渲染一件私人糾紛,最終把賀梅的健康成長和貝克夫婦的愛心當成犧牲,奉獻在「市儈愛國主義」那廉價的神壇上。這不但是小賀梅的悲哀,也是華人在海外干出來的一樁比較無恥的劣跡。 

我就是這麼個簡單意思。岳先生既是博士,想來不至於看不懂吧?若還是看不懂,請先生不恥上問,我一定耐心賜教。至於那些東拉西扯羅織入罪的黨文化神功,我看還是收起來比較明智些。 

第四,賀紹強回國表現很好,小賀梅生活得很幸福,給了「反中漢奸」們一記重重的耳光。 

的確,在《家庭》雜誌發表對賀妻的採訪。WMCTV發表記者Brooke Sanders對賀紹強的電話採訪之後,賀紹強又趕快出來否認,說西方媒體扭曲了他的意思,他和妻子的家庭糾紛並不是那麼嚴重,他向妻子索賠10萬元不過是想嚇唬嚇唬她,他本人並不認為回到中國是錯誤,云云。 

可惜這並非死無對證的事。若西方媒體造謠,賀紹強完全可以要求對方公布採訪錄音,甚至向美國法庭起訴。的確,那些話性質很嚴重,什麼「帶著孩子們回到中國是一個很大的錯誤」,賀梅在新環境中「每天都不舒服」,「不但感到陌生,還感到恐懼」 ,賀梅不會說中文,「沒有興趣與其他人打交道」,「一直不斷地懷念孟菲斯」,「與孩子們一起返回美國,對我而言,意味著一切,這就是一切」 ……等等。如果這些話真是記者編造出來的,賀紹強身為訴訟高手,據此向美國法庭告訴,不怕不會告得WMCTV和其他媒體傾家蕩產。為什麼岳先生不鼓勵支持他這麼做涅?請問是何原因哪? 

其實,就連賀紹強本人也是媒體炒作的受害人,他不但獲得「2007年度美國父親獎」,而且竟然連帶成了減價縮水「民族英雄」,這就註定了他身上給強加上一個註定要壓斷他脊樑的道義十字架。《家庭》雜誌的那篇文章已經泄露了此中消息:賀妻曾經委婉地勸告賀紹強,說他的自私行為有損其父親形象。 

這其實就是賀的個人悲哀:分明是個極不合格的父親,卻給愛國市儈們不由分說地捧成了慈父;分明是個吃著碗里瞧著鍋里、看不起文化水平較低的髮妻、禁不起誘惑的登徒子,卻被迫扮演忠實丈夫;分明是個極度自私、利用孩子入籍作為留在美國的手段的狗苟蠅營之徒,卻被大眾逼著做了愛國志士。當他終於忍無可忍,露出原形來之時,自然要引起輿論嘩然,而這又反過來逼迫他趕快改口,抵賴已經出口的真心話,繼續硬著頭皮被迫扮演大眾派給他的角色。天下沒有比這種「被輿論逼成的道德楷模與愛國志士」更可悲、更尷尬、更沒有行動自由的可憐蟲了。 

其實《家庭》那文一出,我就料定賀紹強和他妻子都要後悔,都要意識到自己幹了蠢事——事已至此,不管過得下去過不下去,他們都給逼成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合作夥伴,只有打掉牙齒和血吞,硬著頭皮扮演社會派給他們的角色,直到最後一息。不幸的是,賀紹強天性涼薄,人又好色,而今天國內兩性關係特別混亂,有的是主動投懷送抱的女學生(賀妻出走其實就是這個原因,只是她拿不出過硬證據來罷了)。縱然是他一時悟出自己的策略失誤,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將來必然還要頻暴醜聞。所以啊,奉勸愛國市儈們,還是別把那弱不禁風的「愛國主義」押在這種抹不上牆的爛泥上。以後再來這手,請先認準投資對象。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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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2 個評論)

回復 酸柚子 2011-6-12 23:11
hehe,岳博士怎麼把那尊神得罪了
回復 light12 2011-6-12 23:31
酸柚子: hehe,岳博士怎麼把那尊神得罪了
我很看好岳博士的
回復 世道變了 2011-6-13 03:53
我前段時間看到個貼子,說有個媽媽生了個腦癱孩子,現孩子八歲,失語,大小便不能自理,低智商.媽媽不想要孩子了,就想把孩子送走.誰想要誰拿去,她就不要錢了.聽上去,好象那媽媽不要對方錢了是多麼高尚的事情,把這樣一個孩子送走,讓對方無故有了個孩子是多麼大的善舉...

這個媽媽我不想評論了,不值得花筆墨.那我就想,賀紹強如果也不想要孩子,他的情景怎麼也比那狗媽強吧.他用不著對貝克說,求求你帶走我這個討厭的孩子吧,我就不要你錢了.他用不著有太多擔心,孩子跟貝家過肯定比跟他過強.

既然賀紹強都不愛孩子,把孩子留在一個會愛她的家庭里不挺好嗎?為什麼這麼費勁要把她弄出來?完了還領回國了?不是說想借孩子的國籍留在美國嗎?還回國幹嘛?

所以這篇文章也有疑問.
回復 綱舉目張 2011-6-13 06:33
蘆笛的文章,篇篇都是佳作.
回復 light12 2011-6-13 08:53
世道變了: 我前段時間看到個貼子,說有個媽媽生了個腦癱孩子,現孩子八歲,失語,大小便不能自理,低智商.媽媽不想要孩子了,就想把孩子送走.誰想要誰拿去,她就不要錢了.聽上去,好 ...
"既然養不起,當初何必生出來?要決定生孩子,就算不能保證他/她的平安喜樂,起碼不能輕易把他/她扔進情感風暴中去吧?而且,既然要送給他人撫養,事前就要想到,在養父母與養女的感情培養出來后,再無情拉斷那紐帶,會給孩子和恩人雙方造成何等情感災難。"

人不理性時就容易做錯事。說賀紹強不愛孩子不對,但蘆笛的話好像也不錯?
回復 light12 2011-6-13 08:54
綱舉目張: 蘆笛的文章,篇篇都是佳作.
高山仰止
回復 trunkzhao 2011-6-13 09:03
Great! Geilivable!
回復 light12 2011-6-13 09:11
trunkzhao: Great! Geilivable!
      
回復 Giada 2011-6-13 13:43
怎麼跟海明還沒打完,又另開闢戰場了?
回復 West-East 2011-6-13 15:30
我貼在岳博士賀梅里的貼子,沒有罵人,但因為提了不同意見,被他刪了,我貼在這裡吧。

"網上有人評論說,反賀的人都是地下工作者,這好像是事實。";
岳博士, 本人對您技術上的分系一慣尊重,但對此言甚為反感。
技術層面上賀梅案贏了,道徳倫理上,見人見智。
用挺賀反賀來說什末「地下工作者」,有點荒腔走板了。
怎麼說,賀的要是他的親生骨肉。對賀的微言和反感是, 當年把賀梅扔到貝克家吃了點白食。

還有,賀梅案,也不用扯上中國美國的。賀梅是老白老墨老黑,我看貝克家一樣對待。
賀梅案, 所謂挺賀的有中國人,也有美國人,所謂反賀的,也是都有。
爭議在於對撫養權 gray area 的含胡不清。

中國,五千年,13億,地大物博,精華糟破,魚龍混雜,沒有一個人或一群人可囊括或代表整體。

海明動不動就扯上13億,分各老中老美;代表了中國,就代表了正義。中國人就得跟著殺殺打打。莫虎劉謝有錢有勢,一定為富不仁。桑蘭弱勢, 一定倍受打壓。先站邊,再 cook 「事實」。
您是理工博士&law,對這種 logic 混亂的偷梁換柱,有高於一般人的vision & insightful. 賀梅案也不必太偏激。(得罪了)。
一碼歸一碼,就事論事。
回復 West-East 2011-6-13 15:33
我貼在岳博士賀梅里的貼子,沒有罵人,但因為提了不同意見,被他刪了,我貼在這裡吧。

「不要希望別人家破人亡。」 沒有人希望別人家破人亡。不要扣大帽子。
貝克家好像沒有虧待賀梅,我不認為他們邪惡。貝克是合法收留賀梅的。

「違背了人類最基本的人性--親子之間的基本權利。」在某個時間點上,賀邵強自己放棄了這個權利。賀自己搞出一堆麻煩,有缺失,才造成賀梅回賀家的路如此艱難。
「賀邵強是正義「,」貝克是邪惡「,」華人社區某些人那種對賀家落進下石」,太過了。
兩家都愛賀梅。你對,貝克也沒錯。事情不是非黑即白,Exclusive 的.

「自己是匿名「,就事論事,don't take this personally. 岳博士沒有這點胸襟,令人失望。
回復 West-East 2011-6-13 15:34
我貼在岳博士賀梅里的貼子,沒有罵人,但因為提了不同意見,被他刪了,我貼在這裡吧。

謝謝岳博士長篇解釋。就事論事, 回歸理性層面討論,比較好。

監護權文件是臨時的,在一定時間,賀家可以要回,但他們錯過了。賀家沒有說放棄,也沒有要回,才有了後來的麻煩。
以我所知,賀自己搞出一堆麻煩,是有缺失的。羅秦去貝克家又吵又罵, 在中國看來,思子心切,在美國,是粗魯違法的。如此吵鬧,更給人以口實,歇嘶底理的母親,不適於小孩健康成長。
岳博士說的有道理,此案才能開打。
但那道理並不是那末straightforward, 貝克無理取鬧,耍賴皮的。
雙方有道理,雙方都執著,否則不會那末難打,打那末長,以至值得岳博士如此驕傲。

持反對的人,也沒有「希望別人家破人亡」,「落石下井」。
只是考錄即成事實,賀梅從生下不久就在貝克家, 生活了七八年,要去一個新家庭,新國度的適應問題。岳博士一概打成「階級敵人」,偏激了。

「如果比爾蓋茨把小孩給貝克。。。」, 扯的比的有點不切實際不招邊,不應是岳博士的風格。
回復 West-East 2011-6-13 15:35
我貼在岳博士賀梅里的貼子,沒有罵人,但因為提了不同意見,被他刪了,我貼在這裡吧。

「沒有任何人敢於公開反對賀家團聚,正是因為他們的言論其實都可能構成違法。"

岳博士淪落到海明桑蘭抓網民了嗎?既然敢開博, 就不要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
回復 West-East 2011-6-13 15:35
我貼在岳博士賀梅里的貼子,沒有罵人,但因為提了不同意見,被他刪了,我貼在這裡吧.

岳博士, 紅眼了嗎?請指出我犯了什末法?開告呀! Comeon!

海明抓 Jone #1 - 15, 不就是誹謗了桑蘭嗎?抓了個大頭鬼,除了招了一堆罵,連個影子都沒有的事,放屁似的。如今那海大律師自己把帖子都刪了,連屁也不敢放了。

"把一個女孩從一個綁架者手中奪回";, 貝克是綁架嗎?你說貝克是綁架者,誹謗不誹謗呀?
你開博不是可以討論的嗎?還是要我們山呼萬歲萬歲萬萬歲的。沒有雅量不要開博,不要出來混!

請你不要刪我的貼,你刪一次,我貼一次,除非你把你自己的連根刪掉。
回復 笑臉書生 2011-6-13 16:38
West-East: 我貼在岳博士賀梅里的貼子,沒有罵人,但因為提了不同意見,被他刪了,我貼在這裡吧.

岳博士, 紅眼了嗎?請指出我犯了什末法?開告呀! Comeon!

海明抓  ...
同意您數貼
看耒此岳某人不是什麼好東西!
回復 light12 2011-6-13 17:27
Giada: 怎麼跟海明還沒打完,又另開闢戰場了?
很久以前老帖
回復 light12 2011-6-13 17:36
West-East: 我貼在岳博士賀梅里的貼子,沒有罵人,但因為提了不同意見,被他刪了,我貼在這裡吧.

岳博士, 紅眼了嗎?請指出我犯了什末法?開告呀! Comeon!

海明抓  ...
岳博士有其知識分析的優點

片面拔高到愛黨國毛,民族鬥爭就會不倫不類貽笑大方

盛名所累
回復 light12 2011-6-13 17:40
笑臉書生: 同意您數貼
看耒此岳某人不是什麼好東西!
岳博士有其知識分析的優點    

片面拔高到愛黨國毛,民族鬥爭就會不倫不類貽笑大方    

盛名所累   
回復 tx59 2011-6-14 05:36
本來只要是個人,身為人父,人母,都會反感賀家的所作所為,可這個岳博士卻非要違背人性地扯到愛國賣國上去,動機,人品很成問題。
回復 湖濱 2011-6-14 09:44
這個岳東曉同那個施一公一樣,乃愛國嫖客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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