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藝人無德罪加一等

作者:陳九  於 2009-11-3 07:2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雜談|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10評論

關鍵詞:

藝人無德罪加一等

  陳九

 演藝人士代言廣告不足為怪。演藝人士偶有代言虛假廣告亦不足為怪,孰能無過乎。若是一個演藝人士,名門之後,都近七十歲了,卻一而再再而三地代言虛假廣告,已被查出的竟達十個之多,這樣的藝人,就得批評批評了。

  一 要批他為富不仁,為賺廣告費連做人的基本道德都不顧了。做人的基本道德是不坑人。他則利用觀眾對其藝術的好感和身世的信任,向觀眾賣假藥,賣一次不成還賣 十次,太過分了!這就好像對親兄弟或好朋友下手,趁人不防把人家錢財唬弄走了。這賺的可不算勞動所得,是黑心錢。做假藥的不是你,可賣假藥的是你無疑。 『賣假藥的』過去天橋就有,換成天線,衛星電視,性質沒變。我想大家都知道當年天橋『賣假藥的』是什麼意思,這個意思今天也沒變。

  有 德為藝,無德為戲。藝人與戲子的區別在於前者有德而後者無德。所謂德藝雙馨,指得就是藝人從藝之時更要做人,做好人。道理很簡單,藝人天天拋頭露面,如果 你德行差,你在台上演,觀眾在台下罵,再好的藝術也大打折扣。無德的藝人應該罪加一等,一是糟踐自己,二是糟踐藝術。尤其後一條,糟踐藝術是對公眾與同行 的大不敬,觀眾被你當猴兒耍,同行跟你吃瓜酪兒,天理不容。

  二 要批他忤逆不孝,為賺錢連老家兒的臉面都不要了。頂著先人的光環玩兒藝術,玩兒出名氣后再用名氣賣假藥賺錢,這裡的邏輯關係不言自明。先人一輩子重藝輕 財,從未把錢財當回事。文革期間,先人身陷牛棚仍不忘藝術。為發掘一名好種子,居然在從北京回漯河的路上,突然決定下車,用身上僅有的幾塊錢,請這個小伙 子在火車站附近的小飯館兒吃包子,聽他繞口折。當時隨行數人,無不為先人之德藝感動。這樣的先人,這樣的大藝術家,能容忍賣假藥嗎?能容忍自己的第二長子 頂著他的光環賣假藥賺黑錢嗎?不會。所以這實屬忤逆不孝。

  最後批他老而不尊。人生七十古來稀啊。這名做十個假藥廣告的藝人就算沒有七十歲,也六十五奔上了。儒家哲學講究保持晚節,這也是中華文明的優良傳統之一。為 什麼說老而不尊而非少而不尊?少年混沌初開,不辯良莠,絕大多數是誤入歧途。而且年輕人有時間改正錯誤證明自己,所以絕無少而不尊一說。但老年人犯錯誤就 另一回事了,特別是從藝多年,教育人別人都教育慣了的人,這種人屢犯為富不仁的低級錯誤,就不得不從本質上找原因。按這把年紀,給他定個論也就不算過份 了。保持晚節的人生哲理,包含著深刻的人生經驗和無數可悲教訓,我們再次從該名藝人老來賣假藥的沉痛教訓上,認識到了這點。

  可惜啊,不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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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0 個評論)

回復 千里之外 2009-11-3 08:03
誰啊,那是?
回復 笑談紅塵 2009-11-3 08:18
我說沒關係,那人是侯耀華。
回復 homepeace 2009-11-3 08:47
不就做廣告嗎?
回復 fanlaifuqu 2009-11-3 10:44
就像傳銷,似無罪,但良心大大地壞了!
回復 xqw63 2009-11-3 13:10
現代藝人不做假廣告,倒是奇怪了
回復 德州龍 2009-11-3 13:15
拉出去,砍了
回復 lfeich 2009-11-4 06:12
同意.
回復 知家鴿 2009-11-6 06:10
趙忠祥也有此嫌,
回復 yuxin_9605 2009-11-6 06:26
如用錢來衡量良心道德,也就要錢不要臉面了.
回復 target 2009-11-7 12:06
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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