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堂堂正正地殺人

作者:hu18  於 2010-3-26 23:2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74評論

關鍵詞:

硃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壯,而硃公中男殺人,囚於楚。硃公曰:殺人而死,職也。然吾聞千金之子不死於市。告其少子往視之。乃裝黃金千溢,置褐器中,載以一牛車。且遣其少子,硃公長男固請欲行,硃公不聽。長男曰:家有長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遺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殺。其母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長男,柰何?硃公不得已而遣長子,為一封書遺故所善庄生。曰:至則進千金於庄生所,聽其所為,慎無與爭事。長男既行,亦自私齎數百金。

  至楚,庄生家負郭,披藜藋到門,居甚貧。然長男發書進千金,如其父言。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問所以然。長男既去,不過庄生而私留,以其私齎獻遺楚國貴人用事者。

  庄生雖居窮閻,然以廉直聞於國,自楚王以下皆師尊之。及硃公進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後復歸之以為信耳。故金至,謂其婦曰:此硃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誡,後復歸,勿動。而硃公長男不知其意,以為殊無短長也。

  庄生間時入見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則害於楚。楚王素信庄生,曰:今為柰何?庄生曰:獨以德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將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錢之府。楚貴人驚告硃公長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錢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硃公長男以為赦,弟固當出也,重千金虛棄庄生,無所為也,乃復見庄生。庄生驚曰:若不去邪?長男曰:固未也。初為事弟,弟今議自赦,故辭生去。庄生知其意欲復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長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獨自歡幸。

  庄生羞為兒子所賣,乃入見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報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硃公之子殺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錢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國而赦,乃以硃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雖不德耳,柰何以硃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論殺硃公子,明日遂下赦令。硃公長男竟持其弟喪歸。

  至,其母及邑人盡哀之,唯硃公獨笑,曰:吾固知必殺其弟也!彼非不愛其弟,顧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與我俱,見苦,為生難,故重棄財。至如少弟者,生而見我富,乘堅驅良逐狡兔,豈知財所從來,故輕棄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為欲遣少子,固為其能棄財故也。而長者不能,故卒以殺其弟,事之理也,無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喪之來也。

                                             (《史記 越王勾踐世家》)

這段文字耿耿於我心中久矣,令我糾結的是故事中各人的態度。

先看陶朱公(即當年獻西施於吳王的范蠡)的態度:先說兒子殺人償命是該當的,頗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先進觀念。接著又說:富家子弟不應橫死,這又否定了前面「平等」的觀念。進而修書進賄,更是以情亂法了。對人對己雙重標準,其間接轉地如此自然,如此毫無愧怍,確實是有權或有錢的人一貫的個性。

長子因父親不委事於已,便抬出忠孝的大義,並放言以死相要挾,逼父收回成命。捨生取義的大義凜然之下,似乎有一顆急於自我標榜、急於自我澄清的冷酷的心。做家長的遇到這樣深明大義的兒子,除了讓他繼續自以為是、碰南牆外確實也是沒有別的辦法。

庄生初為情誼欲亂法,後來似乎並非為名利,也許是給貪吝者以教訓。輕易地改變了自己為情誼而救人的初衷。但是對決策者的建議講得都是從道義著眼,從民心考慮。誰有這樣愛惜羽毛又嫉惡如仇的朋友,遇事也只能自認倒霉,再沒有埋怨的理由;決策者若信賴這樣滿口普世價值的智囊,再晚會被帶進溝里。

事既不諧,陶朱公一番對長子和幼子行事風格的評論,準確地說明了勤勞致富者和紈絝子弟的對待財富的不同態度,以及相應帶來的不同結果。然而,明知決定會導致事與願違的結果,仍然坐觀其行,彷彿僅是想用次子的死,來證明自己的一貫正確並給家人一點教訓,仍不改當年使用美人計的行事風格。女子有這樣的男朋友,做子女的有這樣的家長,自己應該活得格外小心才是。

陶朱公的次子殺人償命,即使是在今天,在沒有廢除死刑的地方,也是罪有應得。只是,若他知道了個中的周折,不免會有滿腹委屈:你們都知道平等、忠孝、好德、順民意,懂經營,善謀略,唯獨不把本人的性命當回事,還要用我的血擦亮你們標榜的一個個金字招牌,殺人還要殺得堂堂正正,你們真他媽的忍心!

這是個古代的故事,但那些漂亮的口號,至今仍在害命。「捨生取義」,如果鼓吹說教者(包括大小總裁、領袖)實際上是鼓惑別人捨生,從而成就自己的取義(名和利),群眾千萬不要盲目跟進。「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不就是首詩嘛,聽他們念念拉倒。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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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74 個評論)

回復 碧海琴音 2010-3-26 23:23
54
回復 hu18 2010-3-26 23:25
碧海琴音: 54
天光光、月光光,沙發搶光光。你是三光女王?
回復 杏林一虹 2010-3-26 23:27
看得心驚膽戰!
回復 碧海琴音 2010-3-26 23:28
hu18: 天光光、月光光,沙發搶光光。你是三光女王?
回復 hu18 2010-3-26 23:30
杏林一虹: 看得心驚膽戰!
也是仿魯迅「仁義道德」都是「吃人」之筆意。只是人(包括我自己)不長記性,故需要不斷提醒。
回復 hu18 2010-3-26 23:32
碧海琴音:
原來是盲女作場,先來段什麼?
回復 碧海琴音 2010-3-26 23:34
hu18: 原來是盲女作場,先來段什麼?
鐺里個鐺、鐺里個鐺
回復 hu18 2010-3-26 23:36
碧海琴音: 鐺里個鐺、鐺里個鐺
路線正確,先歌頌鐺。
回復 碧海琴音 2010-3-26 23:36
hu18: 路線正確,先歌頌鐺。
回復 杏林一虹 2010-3-26 23:37
hu18: 也是仿魯迅「仁義道德」都是「吃人」之筆意。只是人(包括我自己)不長記性,故需要不斷提醒。
這樣能常醒,好。
回復 hu18 2010-3-26 23:54
杏林一虹: 這樣能常醒,好。
自醒
回復 杏林一虹 2010-3-27 00:04
hu18: 自醒
我們沾光
回復 桑兒 2010-3-27 00:34
送朵花花~~
回復 oneweek 2010-3-27 00:35
這個故事, 咱十歲時聽父親講過。 到現在再讀, 感覺到家裡的太太胡攪合一番的事情, 都是一塌糊塗收尾。
建議大家讀聖經, 無數的例子。
回復 wigner 2010-3-27 00:41
以古諷今,老神仙高明。看這麼些字著實花了不少時間。
回復 hu18 2010-3-27 01:21
oneweek: 這個故事, 咱十歲時聽父親講過。 到現在再讀, 感覺到家裡的太太胡攪合一番的事情, 都是一塌糊塗收尾。
建議大家讀聖經, 無數的例子。
厲公四年,祭仲專國政。厲公患之,陰使其婿雍糾欲殺祭仲。糾妻,祭仲女也,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母曰:「父一而已,人盡夫也。」女乃告祭仲,祭仲反殺雍糾,戮之於市。厲公無柰祭仲何,怒糾曰:「謀及婦人,死固宜哉!」(《史記》)
回復 hu18 2010-3-27 01:22
wigner: 以古諷今,老神仙高明。看這麼些字著實花了不少時間。
浪費別人時間,等於謀財害命
回復 xqw63 2010-3-27 01:36
好文章,只可惜太文縐縐了,讓人花很長時間看明白。
快節奏下,如果能整點通俗易懂的,讀者的共鳴會更多哦
回復 hu18 2010-3-27 01:37
xqw63: 好文章,只可惜太文縐縐了,讓人花很長時間看明白。
快節奏下,如果能整點通俗易懂的,讀者的共鳴會更多哦
給自己看的
回復 xqw63 2010-3-27 01:39
hu18: 給自己看的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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