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德经验看两岸模式

作者:谢盛友  于 2009-11-8 10:17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政经军事

关键词:

     德国1949年阿登纳政府就成立「全德事务部」(Bundesministerium fuer gesamtdeutsche Fragen),1969年改名为「德内关系部」(Bundesministerium fuer innerdeutsche Beziehungen),其职能就是内政部的延伸,主理民主德国(东德)地区人民的事务。德内关系部一贯以达成基本法(宪法)序言中对全体德国人民的要求,作为部务发展的方向,虽然两德关系的很多重大政策由总理府决定,但是,两德重新统一,德内关系部功不可没。

     统一是两德历史使命

     两德追求统一,西德联邦宪法法院曾判决「第三帝国灭亡论」为违宪,而强调两个德国并非新兴国家,德国国家的概念和法人人格仍然源自第三帝国而来。同时两德于1972年签署基本条约 (Grundlagenvertrag),做成3项原则:1、统一是两个德国的历史使命;2、东西德彼此不是外国;3、基本条约是政治及历史行为,完成之后就要透过法律行为来完成。两德统一后,德内关系部的历史使命结束,于1991年解散。

     马英九政府的两岸关系缺乏愿景,对「一个中国」躲躲闪闪,只能随著民进党的指挥棒起舞,不痛不痒的「互不否认」,根本无法抵抗民进党的「台独」和「去中国化」。

     签和平协定时候未到

     两德人民有共同感情,两岸中国人同样也有。去年5月大陆四川地震,台湾人民出钱出力,得到大陆人民的好感,基于同理,这次台湾水灾,大陆人民若可以同样出钱出力,也能得到台湾人民的好感,这就是共同感情的基础。

     共同的感情基础支撑著一个牢固的构架,这个构架在德国就是「一个德国」,在中国就是「一个中国」。国民党政府若偏离「一个中国」,民进党不用联合「藏独」、「疆独」,只要用「台独」这根小小的棍子就可打倒「互不否认」的两岸构架。

     尽管签署两岸和平协定现在还不是时候,但是海内外学者们都在不懈地推动。然而,两岸和平协定必须是在「一个中国」的构架下才能签署的,即两岸的定位及走向必须清楚。其中:第一、坚持「一个中国」(两岸是内战双方的关系,这是签署和平协定的根本出发点),承诺保证两岸不分裂整个中国;第二、两岸在法律层面上是平等关系;第三,未来走向明确,即统一是中华民国和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使命。

     两岸各组中华事务部

     两岸关系是内战的延续,为了上述使命,要站在整个中国的构架下思考。所谓整个中国就是包括了中华民国和中国人民共和国,不是任何一方所能独享的。

     「陆委会」、「国台办」好是好,工作也做了很多,而且做得不错,但是,似乎都不是站在整个中国的构架下思考和运作,都是视对岸人为「外人」的一种思维构架,都在浪费两岸中国人的感情。建议「陆委会」、「国台办」改名「中华事务部」。有人会反对说,名称不重要,重要的是做事,可是,中国人最讲求名正言顺,因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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