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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保可借鑒德國制度

作者:謝盛友  於 2009-11-8 10:1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關鍵詞:

     中國大陸今年提要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出了「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近期目標,以及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此一目標遠大,可以參考德國的制度。

     醫改關係到每個人的健康生活,德國每個人都能享受全世界最好的全民醫療保險,這應該感謝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1815-1898)。人稱「鐵血宰相」的俾斯麥是19世紀卓越的政治家之一,他任普魯士首相期間統一了德國,並成為德意志帝國第一任總理,他並且通過立法建立了全世界上最早的工人養老金、健康和醫療保險制度,以及社會保險。

     可選擇法定或私人保險

     德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開支佔GDP的33%左右,其中1/3的資金用於法定養老保險開支,1/5以上的資金用於法定醫療保險開支。德國醫療保險由法定醫療保險和私人醫療保險兩大運行系統構成,公民就業后可視其經濟收入多少,在法定醫療保險和私人醫療保險之間進行選擇。

     根據統計資料,約90%公民參加了法定醫療保險,分別參保396家法定醫療保險基金組織,而參加私人醫療保險的為9%。參加法定醫療保險由僱主和僱員各繳費50%,繳費率占工資收入的14-16%(各保險公司繳費比例不盡相同)。保費將從你的工資中直接扣除。依靠失業基金或社會救濟金生活的人,這筆保費用由國家負擔。

     對符合條件參加法定醫療保險的僱員,其家庭成員(包括未成年子女)可一起享受醫療保險的各種待遇(讀大學的子女至27歲);而私人醫療保險則是繳一人、保一人,多子女僱員要參加私人醫療保險,則費用要貴得多。

     德國政府2003年推出了醫療保險改革方案,聯邦議會批准後於2004年實施。其最新醫保制度的精髓有以下幾點:

     建立制度鼓勵競爭

     1、政事分開,依法管理。政府實施醫療保險時不介入操作,只負責法規的制訂和監督檢查,具體管理事務由半官方、非營利性醫療保險基金會執行,私人醫療保險公司則完全按市場規則進行。

     2、統一制度,分散管理,鼓勵競爭。實行統一制度、分散管理、鼓勵競爭的體制,無論是法定醫療保險或私人醫療保險,均由投保人自由選擇,促使每個醫療保險機構把搞好服務、努力為投保人提供一流服務。

     3、堅持以供方為主的費用控制思路,進行支付制度的改革。德國不斷地重新修正和評價法定醫療保險的範圍,在保證經濟發展、不增加投保人負擔的前提下,確定適當的醫療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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