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泪控诉万恶的美国离婚法

作者:Cannaa  于 2012-3-2 06:12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作者分类:瞎侃瞎聊|通用分类:热点杂谈|已有6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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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名为“麻省的耻辱:恐惧的赡养费”的公开信,历数了麻省离婚法对男人的摧残,强制男人对前妻终身赡养把男人们永远打入地狱,不得翻身。http://www.massalimonyreform.org/PDFs/Horror_Stories_MassAlimonyReform.pdf 列举了41个真实案例它催化了麻省离婚法变革,新的离婚法部分停止了终身赡养费,新法已在2011年获得通过,将在2012年三月正式实施。

下面是公开信里列出的真人真事。

1,商人进监狱90天,200898日到127日。男人必须支付$90万美国赡养费的欠款。入狱前,他的薪水是每年48千美元。由于他入监,他的公司歇业。埃塞克斯郡

一个富有的商人,由于无过失离婚,必须每年支付前妻$20万赡养费。到了2003年,他的投资业务垮了,他告知前妻他的收入下降。他不得不让为他工作的两个儿子下岗。2003年上法庭,他希望能减少给前妻的赡养费,被法官拒绝。他只好尽力所为继续支付前妻,有时一年10万美元。他前妻身体健康,离婚时47岁,从未被要求工作。自从1995年离婚以来已陆续收到总计220万美元的赡养费。到2007年,即使他的生意已经完全垮了,可是法官在2008年的最后判决里拒绝男方降低款项。法官不认为他的经审核的纳税申报是真的,此报单证明他现在年收入是$48千美国。虽然他没有被控骗税。法官不接受他儿子的证词,儿子是他的雇员,但是法官说他儿子是“不可靠”的证人。法官下令将他的护照吊销,并要他签署一项声明,要求他把每一分钱,包括退税,都必须支付给前妻,直到还完90万美元的债务。到了200898日,由于离90万美元的欠款还少$25万,他被判处入狱90天。在他进监狱之前,他一直倾其所能支付给前妻健康保险。他进监狱后,前妻就不再收到赡养费了,健康保险也停了。但是,法官仍然相信该男子每年挣50万美元,因此每年必须支付前妻20万多,即使他在监狱里没有收入。事实上,他在监狱里时间越长,他就业的机会就渺茫。他的第二个妻子,当时结婚13年了,拖着两个孩子,生活完全被打乱。他的前妻所生的三个已成年的孩子被这无休止的离婚诉讼搅在中间。他的上诉已被拒绝,其中包括州立最高司法法院的上诉也被拒绝。如果到12月份他刑满释放,他可能又会接到传票上法庭,根据现有债务他将被判2年以上。

2。一个60岁亚裔,曾经富有的妇产科医生,1978年移居美国,现在生活在福利房里,靠着他从常春藤盟校毕业的女儿支付房租。埃塞克斯郡。

一个当医生的丈夫,有着三个女儿的家庭,在1997年离婚了,是那种不可调和的离婚。虽然女方分到了超过一半的婚姻资产,高额的孩子抚养费和赡养费,虽然女方有一份房地产经纪人工作,这个极度自负的前妻已经毁了他的一切,前前后后诉讼超过10年。家庭法院总是满足她日益增长的需求,尽管男方支付她和孩子们,送她们到常春藤盟校。他现在60岁,患癌症,失业,靠每月177元的公共援助过渡期生活。他的女儿为他支付房租。他把案件总结成10页,发送到麻省赡养费改革机构。他的官司还在上诉法庭进行。他请不起律师。他写道:“我被洗劫一空,没有养老金,没有退休补贴,没有股票,没有财产”。失业却拿不到救济,因为DOR的征税务部不批准。除了一辆11年龄的旧车,我一无所有,零。无论经济上还是精神上,我都被我自学成材的‘律师前妻’整垮。她的波士顿律师曾经把一个普通离婚诉讼变成了对37名包括法官,书记员,前律师事务所,州立总检察长在内的复杂指控,已经走过了五个州立法庭。作为“pro_se”,也就是代表我自己,我是无助无望,像鸡蛋碰石头。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可以再次发生在我们的赡养费改革组的其他成员身上。这是现代奴隶制,它终身折磨勤劳的丈夫和无辜的二任妻子。丈夫越努力工作,前妻要的就越多。这鼓励前妻在家坐享其成诉讼,提要求,拿钱。即使前妻知道我经历了严重的右肾癌症手术,而且左肾也有其他复杂的医疗问题,她还是毫无顾忌地对我发出“犯罪行为”的传票。我已经熬了25年了。我被掠夺一空。她像是一个吃肉的怪物,吸干血后,又要啃骨头。”

3, 离婚27年后,退休男人被赡养费追住了,诺佛克郡

2007,一个67岁的领取退休金的男人收到到了前妻的律师来信。27年前离婚时,两口子协议放弃赡养费,谁也不赡养谁。可是现在,这女的没钱了,离婚时留给她的房子和养老金也不知怎么都没了。这男的时下自己有3万元贷款,可是2008年五月法庭判定男的每星期付女的$312,外加律师费。现在,女的又要求享有男的一半退休金。男的上法庭已经花了上万元了。连他的第二个妻子,已经结婚15年而且有自己的退休金的人,也要跟着倒贴这男的。男的面临个人破产,如果不付赡养费就会讲监狱。男的目前服用抗忧郁药物调血糖。他以前从来不用这类药物。

 480岁男,患癌症,心脏病,在佛罗里达州的投资日益贬值,却被迫支付赡养费给前妻,她是一个退休的心理治疗师。

 他写道:我现在80岁,于1979年由前妻提出离婚。她在1975年就搬出去了,把孩子们也带走了。我付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送我们的孩子到民办高校(包括常春藤联盟学校)读书。他们都长大了,结婚或有孩子了。离婚前,我支付前妻通过研究生院。她成了一个社工,专业从事家庭治疗。她先给别人工作,然后自己开业,保持了约25年的私人执业。孩子们长大后,我继续支付每年10400美元的赡养费......如果那个月支票稍微晚寄了,她立即打电话过来。虽然我有一个曾经40年蓬勃发展的皮革鞣制企业, 在过去十年中走下坡路,由于制鞋生产移往海外,到亚洲国家。我甚至无法出售我的生意。此外,我的健康状况有所下降。我有一个三重搭桥,经历了两次手术,突出磁盘和脊髓stinosis的,有失控的糖尿病,有过心脏起搏器安装。

结婚23年的第二任妻子已经去世,她在过去15年遭受狼疮生活。我四年前再婚。我现在的妻子做了癌症手术。不用说,我现在的投资,也就是我生存的依靠,正在快速减弱。我认为这是不合情理的,我继续在我生命中的这个阶段支付赡养费,直到老死。

   _____总共有41人控诉,太长,没时间翻译。有兴趣者请看

http://www.massalimonyreform.org/PDFs/Horror_Stories_MassAlimonyReform.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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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69 个评论)

9 回复 xqw63 2012-3-2 06:16
  
9 回复 Cannaa 2012-3-2 06:17
xqw63:   
   美国离婚特色,男哭女笑。
10 回复 xqw63 2012-3-2 06:19
Cannaa:    美国离婚特色,男哭女笑。
很多发达国家都是这样,据说德国也是啊
11 回复 在美一方 2012-3-2 06:20
离婚中的过错方当然应该对非过错方做出一定的补偿。可是整得生不如死也太过分了。
11 回复 Cannaa 2012-3-2 06:29
在美一方: 离婚中的过错方当然应该对非过错方做出一定的补偿。可是整得生不如死也太过分了。
大部分是无过失离婚。赡养费不管过失,主要是均贫富,但是往往走过头。
10 回复 Cannaa 2012-3-2 06:30
xqw63: 很多发达国家都是这样,据说德国也是啊
英国以前有男的不堪重负自杀的。
12 回复 xqw63 2012-3-2 06:32
Cannaa: 英国以前有男的不堪重负自杀的。
要人命哦
11 回复 Cannaa 2012-3-2 06:46
xqw63: 要人命哦
可不是吗,苛政猛如虎,这离婚毒如蝎。
10 回复 在美一方 2012-3-2 06:53
Cannaa: 大部分是无过失离婚。赡养费不管过失,主要是均贫富,但是往往走过头。
哦,还真不知道赡养费不根据过失来决定呢。唉,那就更不对了  
10 回复 licyn 2012-3-2 06:58
真是字字血,声声泪!原来美国的法律,也在保护那些不劳而获的人。
12 回复 Cannaa 2012-3-2 07:00
在美一方: 哦,还真不知道赡养费不根据过失来决定呢。唉,那就更不对了   
如果有过失,当然过失可以有一定作用。但是,大部分女的无缘无故要求离婚,主要是过腻了,或是知道男的有一定收入,离婚后女的反而有经济保障,而且可以自由主义约会其他人。新的离婚法休止了一条,如果离婚后,女的和其他男人有情人关系超过3月以上,将自动放弃赡养费。
11 回复 whyuask 2012-3-2 07:02
Cannaa: 如果有过失,当然过失可以有一定作用。但是,大部分女的无缘无故要求离婚,主要是过腻了,或是知道男的有一定收入,离婚后女的反而有经济保障,而且可以自由主义 ...
Good! And that's fair!
10 回复 Cannaa 2012-3-2 07:03
licyn: 真是字字血,声声泪!愿来美国的法律,也在保护那些不劳而获的人。
是啊,和中国比是天壤之别。国内男的一到中年就离婚,然后除二加五找个年轻的二奶小三。美国男的真倒霉,难怪中国丑女来美国都是抢手货。
10 回复 whyuask 2012-3-2 07:04
过于一边倒的法律会失去初衷,因为会降低结婚率甚至生育率。
9 回复 在美一方 2012-3-2 07:04
Cannaa: 如果有过失,当然过失可以有一定作用。但是,大部分女的无缘无故要求离婚,主要是过腻了,或是知道男的有一定收入,离婚后女的反而有经济保障,而且可以自由主义 ...
这个举证比较困难啊,谁知道谁啥时候有情人。不过反正有律师忙活。
4 回复 Cannaa 2012-3-2 07:06
在美一方: 这个举证比较困难啊,谁知道谁啥时候有情人。不过反正有律师忙活。
但是想一想,女的离婚二十年,怎么可能没有男朋友?但是过去是受法律保护。
3 回复 xinsheng 2012-3-2 07:14
男的那还敢离婚?
4 回复 Cannaa 2012-3-2 07:17
whyuask: Good! And that's fair!
Co-Habitation Suspends, Reduces, or Terminates Alimony
"General Term Alimony shall be suspended, reduced or terminated upon the cohabitation of the recipient spouse when the payer shows that the recipient has maintained a common household with another person for a continuous period of at least three months."

http://massalimonyreform.org/
2 回复 在美一方 2012-3-2 07:17
Cannaa: 但是想一想,女的离婚二十年,怎么可能没有男朋友?但是过去是受法律保护。
makes sense
4 回复 Cannaa 2012-3-2 07:17
xinsheng: 男的那还敢离婚?
十之八九是女的要求离婚,无过失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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