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批評yzfoto逃避陪審團義務!
yzfoto在他/她的「
今天我被法院釋放了」一文中津津樂道地講述她如何成功地逃脫作陪審團義務。不知從何時起,華人一傳十,十傳百,介紹如何逃脫陪審團,好像做陪審團是洪水猛獸是的。其實做陪審團是請你做法官,有罪無罪你說了算。這麼好的差事,讓你大權在握,你就是不幹,不是白痴,是什麼?!
你不幹,那就是白人黑人西人決定華人的命運。看看殘酷的現實:
--- 楊先生女兒的被性侵犯案敗訴了。楊先生說:「本來從幾天的當庭辯論來看,我以為一定能打贏這場官司。因為檢控官檢控得很有力。警察、醫生都來法庭作證。那個傢伙已部分承認罪行。法官還在庭上說;對十七歲以下的女孩子性侵犯,即使沒有使用強迫手段,也屬犯罪......他媽的!沒想到最後陪審團竟判那傢伙無罪。這是什麼混帳陪審團?這是什麼法律?......」 google 「從陳果仁、黃永新等到楊先生女兒的判案--我對美國陪審團制度的深度質疑」
----借鑒李永案,翟田田訴美路途艱險,白人陪審團最糟
李永狀告她的僱主雷神公司歧視騷擾,幾年來屢戰屢敗,屢敗屢戰。公司告完了又告公司聘請的精神科醫生。好不容易碰到一個好法官,安排了陪審團審,無奈陪審團全是白人,他們根本沒有同感,最後李還是敗訴。
為什麼不挑有色人種做陪審團,因為不容易。一開始大概50個候選人,有1/3有色人種。法官問「你們誰告過/抱怨過歧視的請舉手」,這一條把大部分有色人 種篩選下來。法官又問「曾經在雷神工作過的請舉手」,「家裡有人告過醫生的舉手」,等等。幾次篩選后,只剩下三五個有色人種。然後原告被告雙方各有5次機 會不需要理由剔除某一候選人,這樣被告就剔除了所有有色人種。而對李永來說,剔除了白人,剩下的還是白人。李也想到盡量留年青人,留男性,因為老年人思想 保守不同情新移民,白人女性不太同情亞裔女性。最後10個陪審團員全是白人,6個女的,4個男的。除了一個男的大概30歲左右,其他人都在50歲以上。有 幾個明擺著6,70歲,不知道他們是否有耐性聽懂案件陳訴。果然陪審團最後討論只有一個小時就出來了,李敗訴。被告律師喜出望外,他們對李永的律師說他們 以為他們會輸呢。
庭審中間,李女士的好友謝中知先生專程趕來旁聽。謝先生曾經贏過兩個歧視案件,當年轟動麻省,上了各大主流媒體,動了肯尼迪參議員大駕,彙報到柯林頓的司法部。司法部派欽差大臣帕翠克來波士頓地鐵局整頓。後來帕翠克居功坐上麻省州長寶座,今年又連任。
謝先生告訴李永陪審團中至少要有兩個黑人才行。當年謝的陪審團里有兩個黑人,其中一個是謝的鄰居的鄰居。多年後這人告訴謝當年陪審團討論時有5個白人非要說謝告的歧視不成立,而這兩個黑人堅持歧視成立。陪審團爭論了好幾個小時,搞到最後大家煩了,都想回家吃飯,只好裁定歧視成立,謝勝訴。有興趣者可以 google 「Che v. MBTA」。
值得指出的是李女士幾年自己打官司,幾乎沒有律師費。直到庭審前一個月才聘請律師。庭審中被告律師幾次向法庭發難,幾乎中斷庭審。李女士,她的律師,還有 岳東曉博士連夜熬戰查尋案例法,好不容易說服法官讓庭審繼續。就這樣最後還是栽倒在白人陪審團手裡。有興趣者可以google 「Li v. Reade」 或 「YDX: 華人司法正義之路最新案例:美國聯邦法院的JURY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