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嫁外國人沒有錯,錯的是。。。(清倉新日誌)

作者:rebel  於 2009-12-23 06:5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老話題了,還是個有點爭議的話題 。本文所論,我怕會得罪村裡的幾個姐妹喲。天地良心,鄙人可毫無此意呀,出門靠朋友, 哪敢得罪?之所以再提這個話題,起因是不久前,在上海一個朋友家附近吃早飯時,見到的「雷人」一幕。

一個50歲摸樣的婦女抱著一個大概一歲多的小孩(後來知道是她的外孫,女兒的兒子),向全世界,或至少是向全中國展示著。 不用怎麼努力,從她那左右搖擺坐不住的樣子和一臉的歡笑,一眼就能看出她心裡如同蜜糖一般的喜洋洋。這個心花怒放的外婆真希望,所有沒有象她那樣幸福地有個混血兒外孫的中國人都能夠知道,她可是有一個啊。不管人家是否有興趣聽,也不管人家是否忙著吃完要去上班, 她說得眉飛色舞,越來越起勁。。。

女兒嫁到了哪裡?她倒是說了地方,但我在這裡就沒必要提了,不然會跑題。反正是嫁到一個比中國富一點的西方國家。我沒有班急著上,再說也禁不住這個無比自豪的外婆的熱情招呼(許多人也許不知道,不少上海人與陌生人搭話的熱情可是非常高滴),不好意思不捧場,就客氣地走過去瞻仰那小孩了。不看也就算了,這一看,我得媽呀!這個外婆真不該拿這個外孫出來展覽。這是作踐人呀。印象中混血兒都漂亮 (我有一個好朋友,嫁了一個大山模樣的加拿大人,生了一對兒女,那可是真好看,特別是那個姑娘,不光模樣好,人品更沒得挑),可眼前這孩子怎麼這麼丑哇,從來沒見過這麼丑的混血兒 。這麼說人家孩子有失溫厚。如果不是他的外婆拿這寶貝出來炫耀,這可憐的孩子不會跑到我這壞蛋的嘴上。

看這個外婆呢,雖說是勞動人民打扮,樣子和「腔調」俗了點,但一點都不醜哇,想來閨女也不會丑,或丑到那裡去。這麼一想,這丑娃可能就是洋女婿給「鬧」的了--當然也不一定,俊父母生丑娃兒也是有的。不知各位是不是跟我一樣有這樣的印象:在機場,商場什麼的地方,看到端端正正的年輕中國女人(猜的,十之八九不會錯)膀一個,或跟一個,樣貌醜陋,或樣子看上去有說不出來的一種怪的洋人(這裡不說老頭,那是另一個題目)的幾率好像是蠻高的。

說到這裡就想起了咱們的章子怡章妹妹(也有30了吧)。說是真心實意地要嫁給那個卡西莫多,說人家是有愛情的,「真心相愛了」。Come on,哪個女人會「愛」上一個醜男人?問問村裡的姐妹們,誰,如果不知道那怪物是個有能力的闊佬,會「愛上」他?如果說幾年相處下來培養出一點感情來了,這個說得通。我質疑的是章妹妹怎麼一開始選了這麼個人交往?說是鄧文迪給介紹的。鄧文迪怎麼介紹這個人呢?噢,你見過鄧文迪大名鼎鼎的「親愛的」, 就估摸出幾分答案來了。

也許鄧文迪真相信,有卡西莫多的模樣就有卡西莫多的心腸。但是我很懷疑(可能是咱長了小人之心,俗人之心的緣故),咱們的章妹妹--雖遠不及埃絲美拉達美貌--是為了追求卡西莫多的心而去與那個什麼的(對不起,想不起卡某的真名了)交往的。一個外國人,話也聽不大懂,物質的精神的,都是一片陌生世界,除非是好奇心極強,怎麼可能有興趣交往?如果你硬要說章妹妹是跑去那個醜男那裡找愛情的,如果她是個從未出去見過世面,整天愛朝著天空幻想的,生長在深山裡的無知小姑娘,也許我還相信。可這章妹妹是個身經百戰,經過艱苦奮鬥,不屈不撓,最後成功的「國際巨星」啊?

話說回來,國際巨星卻有一顆山裡小姑娘的心, 也不是沒有可能。如果章妹妹真是這樣的一個人,那她真的就不必理會咱們這些凡夫俗子的瞎嚷嚷。可是,有一件事她最好不要做。什麼事呢?侮辱國人的智商這件事,她最好不要做,不管她是不是有意的。我所愛的電影《虎口脫險》里有句台詞,審問不停地「咳嗽吐痰抽鼻子」的勒博先生和布韋先生的那個蓋世太保警官,發現被這兩位給愚弄了:「你們把我當傻瓜啦!」你要嫁什麼人是你的自由,異族通婚誰也不可以歧視。想當年文成公主還「外嫁」呢。但是,故意騙人就沒有必要了。你無需辨解,也不要說話, 若被無聊的記者問急了,一句「關你屁事!」就很妥當。已經蠻漂亮了,無須再塗脂抹粉。

就本文開頭的事例,那外婆的招搖行為完全沒有必要。嫁給外國人沒有錯,「獻醜」就是你的不對了。 [註:「獻醜」一語在普通話里是謙辭。過去賣藝的,表演完畢,噌噌噌,繞場一周, 抱拳, 「獻醜了!」然後「多謝捧場」收銀子。在上海話里,說人家「獻醜」是帶有批評性的貶義的;「不要獻醜了!」那是申斥「炫耀」,「顯擺」行為時說的話。]

不久前讀到一則報道,說是國內有美女(至少她自己是這樣稱呼她自己的), 有研究生學歷,發誓說,寧可出去嫁給掃垃圾的外國人,也不嫁中國男人。中國男人怎麼落到了這個地步啊?真要好好地檢討了。可也有中外有識人士驚呼:「這真是瘋了!」我又讀到一則報道,說是國外在中國老闆手下萎頭萎腦討生活的洋人,作為中國老闆的隨從,拿著包,跟在中國老闆屁股後面去中國訪問。一踏上中國的土地,便有環境讓他們搖身一變,成了電影《林則徐》裡面的狗東西義律和顛地,趾高氣揚起來,而他的中國老闆,則被同胞「扒拉」一邊。。。

與此「交相輝映」,有異曲同工之妙的是一例本人親歷的場景。一次在底特律機場準備回國,排隊登機。有一說普通話的中年婦女,很熱心,大聲地向人解釋著什麼。我注意到她的右手,舉得很高,手裡得意地握著一本藍色護照,搖晃著。。。那是2007年。這兩年當然中美兩國都變化很大,距離朝著對方,大為拉近了。我相信,或希望,再沒有人在機場或什麼地方,故意揮舞那個小藍本「獻醜」了吧。

最後解釋一下題目,為什麼光議論「嫁」,不議論「娶」呢?這還不簡單么?因為作者是男的呀,有「憐香惜玉」的天性。如果作者是位女性,就該為中國帥哥娶丑洋女揪心了。你說對不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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