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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章瑩穎家人獅子大開口要50萬,涉嫌違法,可能坐牢20年! 文/劉龍

作者:劉龍珠律師  於 2017-8-25 11:0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5評論

劉龍珠律師法律評論:章瑩穎家人獅子大開口要50萬,涉嫌違法,可能坐牢20年!

/劉龍珠律師

微信號:lawyerlongliu9

一、 事實

1、新聞發布會

近日章瑩穎家屬召開新聞發布會,除了公開了致總統信,最大訴求就是籌集捐款。隨後,網友的質疑聲音越來越響——為何兩個月不到的時間裡,捐款目標連級跳,從最初的1.5萬、3萬、5萬、10萬、15萬直到現在的50萬美元?這50萬目標設立的依據是什麼?要用於做什麼?之前已經捐款的款項用到哪裡去了?家人為什麼全都放棄工作在美國乾等?為什麼捐款目的從尋找章瑩穎變成了支持章家人?……

 

2、為什麼要捐款?

有網友爆料,章瑩穎家人的機票航空公司已免,學校免費提供了一個月的住宿,吃飯和出行都由當地華人教會和志願者提供幫助,尋人網頁由Facebook員工維護,紙質尋人啟事由當地華人組織列印並散發,懸賞金5萬美金里有1萬是FBI出錢……所以,捐款「支持章家人」到底要支持他們什麼呢?

很多志願者,尤其是伊利諾伊當地的華人學生,自願免費地花了大把時間和精力去尋找章瑩穎,反倒是家屬,除了新聞發布會,倒是沒有見他們在各處尋找孩子的身影。

 

所以已收的款項如今在哪裡?使用了多少?用到哪裡去了?請了哪些專業人士協助?調查搜索了哪些地方?至今沒有一個詳細的說明。

大多數捐款者都是年輕的留美學生,出於同情心從自己微薄的生活費中拿錢支持尋找慘遭不幸的同齡人。然而章家人沒有給出捐款合理用途的說明,難怪那麼多捐款人要求退還捐款。

 

3、為什麼一定要在美國等?

新聞發布會上,章家一共出現了5個人,章瑩穎的父母,小姨,弟弟還有章瑩穎的男朋友。網上最初的質疑就直指章家人為什麼一定要在美國等消息。由於他們都不善於英文,即便FBI探員有了最新消息,他們也無法直接溝通,仍需要翻譯人員為他們進行翻譯。所以回中國等待美國的消息反倒是最切實的方案。

退一步說,父母希望在得知找到女兒的消息后能夠第一時間看到女兒,能夠理解;章瑩穎的男朋友在美國照顧長輩為他們進行簡單的日常翻譯也說的過去。可是網傳小姨在美國做起了奶粉代購的生意,也有網友質疑開學季到來,弟弟不需要上學嗎?全家待在美國除了開煽情的新聞發布會就什麼都不做,同情心綁架讓大家捐款「完成章瑩穎的夢想」——她的夢想是捐款50萬美金給自己家人養老?

雖然俗話說「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但是尋找的過程可長可短,如果章家人真要「找不到就不回去」,人們需要捐多少錢來支持他們?需要多少志願者來免費幫助他們?既然明知自己無力支付在美國的生活等一切費用,對美國的社會、法律都不了解,語言不通,感到無助和迷茫,為何還要做出全家出動留守美國,找不到人不回國的舉動?

4、為什麼要求50萬?

50萬美元的捐款目標實在太大了,無論在中國還是美國,都是一筆巨款。痛失女兒的心情可以體諒,不希望女兒在異國他鄉下落不明也能夠理解,可是全家奔赴美國,放棄國內的工作,不斷增加捐款項目,依靠大眾的同情心支持一家人的經濟生活,這合理嗎?何況上文提及,如今他們在美國的大部分開銷都有社會支持,他們真的需要這麼一大筆錢嗎?

 

二、 法律

根據美國法典第1343條,章瑩穎父母修改捐款使用目的,涉嫌違法,可能要坐牢。

18 U.S. Code § 1343 - Fraud by wire

Whoever, having devised or intending to devise any scheme or artifice to defraud, or for obtaining money or property by means of false or fraudulent pretenses, representations, or promises, transmits or causes to be transmitted by means of wire, radio, or television communication in interstate or foreign commerce, any writings, signs, signals, pictures, or sounds for the purpose of executing such scheme or artifice, shall be fined under this title or imprisoned not more than 20 years, or both.

任何人預謀或計劃以詐騙,或通過虛假或欺詐手段獲得資金或財產,通過有線,無線電或電視通訊在州際或國外商業,以任何寫作,標誌,信號,圖片或聲音形式獲得資金,應處以罰款或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並罰。

 

法律分析:

1、 已收到的1.5

最初募捐網頁寫的是「該募捐活動的設立時為了幫助繼續尋找章瑩穎」,可是錢去哪兒了?章家沒有給出具體明細。

 

2、 想要的50

章家人對尋找章瑩穎的急切心情,值得同情和理解,想要籌集捐款來支付尋找女兒的各項開支應該得到大家的同情和支持。無論是起初的1.5萬還是現在的50萬,只要章家人說清捐款的目的,並證明確實把錢花在了目標上,就是合法的——哪怕是要求大家捐款給他們買阿瑪尼的西裝香奈兒的包,只要有人捐,就可以放心大膽的拿去買。,當目的改成「完成她(章瑩穎)的學業,回到中國成為一名大學教授,以及支持她的家庭」時,沒有任何一個捐款者收到任何修改通知,也就是說,那些為尋找章瑩穎的捐款者根本不知道,他們的善款被拿去支付章家人在美國的開銷了。

 

 新聞發布會上,章父稱想要使用捐款聘請私家偵探尋找女兒下落,但章家人同時也表示,私家偵探會影響FBI辦案線索的連貫性——1、前後矛盾的言論,讓人很難信服這筆巨款最終會切實用到尋找章瑩穎的目的上;2、即便聘請私家偵探,費用也不至於高達50萬美金。

 

因此,他們要求退款,合情合理,章瑩穎的父母違反了美國法律,最高會面臨20年的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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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5 個評論)

回復 黃笑吾 2017-8-25 12:59
喜歡捐款的人,就去吧。自由。
回復 portpass 2017-8-25 13:44
章家人的行為屬於騙捐,在警方向公眾宣布章同學死亡時起,章家人不得再以尋找章同學為由繼續募捐。章同學死與沒死必須以警方的結論為證,章家人謊稱章同學還活著,繼續向社會募捐,構成犯罪。
回復 Kalco 2017-8-25 17:37
能不斷弄到捐款,一大家子能在美國弄到錢,這就是本事。
回復 wallyg 2017-8-25 22:17
樓上的為什麼要匿名?50萬是「這點錢」?我看你是章家的成員吧?開口還是挺大的。
回復 wallyg 2017-8-25 22:34
樓上的匿名,有本事顯示你的名字,何必蒙面做鬼?悄悄的問一句,你一年賺多少?日進斗金?
回復 wallyg 2017-8-25 22:35
靠別人捐款善心賺錢,心也是夠黑的。
回復 NORMALMAN 2017-8-26 01:08
-----"中國媒體接觸較多的律師王志東是芝加哥(專題)的王、萊納德與康恩德(Wang Leonard & Condon)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與合伙人。其事務所個人頁面顯示,他是一位「全國有名的移民律師」,此後也不斷發展與中國相關的業務,包括為亞洲企業進入美國及美國企業進入中國提供服務。"   

------"澎湃新聞了解到,王志東...2017年4月被聘為駐芝加哥總領館首屆領保聯絡員。"   

-----"據《僑報》報道,在章父一行今年6月來到美國時,總領館組織他們與王志東在機場進行了簡短的見面諮詢會。"

.............................呵呵, 無語
回復 NORMALMAN 2017-8-26 01:11
象是一人: 這個論壇的人都窮瘋了吧?好多人一輩子都沒賺過50萬美金,或者就算賺到了,得每天工作15小時洗盤子,一大家擠在地下室。所以眼紅瘋了吧?你捐不捐是你的自由,沒
看來您閣下日進斗金啊? 那麼您捐了多少? 能透露一下嗎? 在美國, 賺的只要是乾淨錢, 無論錢多少, 大家的人格是平等的! 請您別把國內那種笑貧不笑猖的一套搞到這裡來!!!
回復 wallyg 2017-8-26 03:13
象是一人: 這個論壇的人都窮瘋了吧?好多人一輩子都沒賺過50萬美金,或者就算賺到了,得每天工作15小時洗盤子,一大家擠在地下室。所以眼紅瘋了吧?你捐不捐是你的自由,沒
我看你也是老罈子的人了,美國的中產階級年收入是從50K向上走, 500K是個什麼概念你就知道吧?另外,就是你一年賺幾十萬,也不應該瞧不起洗盤子的人,你是有點人格缺陷。
回復 maria2011 2017-8-26 04:28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本來都同情這一家人的不幸糟遇,到現在卻成涉嫌詐騙。50萬美元對於權貴富豪來說不是大錢,但對於中國,美國的普通百姓來說絕對是大錢!
回復 晶瑩之體 2017-8-26 04:48
我想不會有太多人會利用自己孩子的不幸來賺錢。不必思想太陰暗。設身處地想想,如果自己孩子掉水裡了,但你自己不會水不能下去救,救援人員跳下水搜救的過程,你是在岸上等呢,還是回家坐等?我想答案很明顯。
回復 kangooman 2017-8-26 05:08
這樣說受害人家屬也不應該,孩子已經人不見人 死不見屍,現在中國那邊50萬美金也就300多萬人民幣,買一套房子都買不到,大家有錢幫忙就幫忙,沒錢幫幫手也是應該的。將心比心。大家都看著,如果需要幫忙,儘管叫我們,我不是托,我自己孩子也在UCSD。
回復 潺潺流水 2017-8-26 05:45
畢竟章瑩穎還沒找到。大家多給點理解吧!
回復 Reader001 2017-8-26 06:31
才五十萬,就叫「獅子大張口啦」?
回復 wind3998 2017-8-26 08:13
華人騙子太多,誠信太差,連死人都可以用來騙錢。還超級大國呢,民族素質如此想都不要想。
回復 webmu 2017-8-26 08:19
你要麼捐之前就搞清楚,可以選擇捐或者不捐,不要捐了后又逼叨叨還要人家給你彙報!
回復 spicydoc 2017-8-26 10:09
人家女兒沒了,你們要幫忙就幫,不幫忙不要火上澆油,傷口上撒鹽,落井下石。

幫了和沒幫都不要嘴上無遮攔,信口開河,積點德。不積德也罷,可以shut up.
回復 spicydoc 2017-8-26 10:16
把猜想變成事實來說。不是有律師訓練的人該做的。

不捐沒人逼你。捐了不等於,你有了嘴上刷虐的權利。

50萬能找回女兒,值得。大家幫人即便是找到證據和女兒受害的下落,也值。如果你覺得不值,不捐就好了。

什麼一點五萬都要給你明細。你他媽的一點五萬,找專業人士,不夠10天full time的費用的。

這是美國的現實,不是嗎?
回復 象是一人 2017-8-26 10:22
NORMALMAN: 看來您閣下日進斗金啊? 那麼您捐了多少? 能透露一下嗎? 在美國, 賺的只要是乾淨錢, 無論錢多少, 大家的人格是平等的! 請您別把國內那種笑貧不笑猖的一套搞到這裡
這跟笑貧不笑娼或者歧視洗碗工沒任何關係,我說的是事實。這麼多人跳腳罵章家人,我認為這些罵人的沒有一個是捐了款的,都是看到別人得到了捐款而心裡不平衡。真心幫助別人的善良人,不會這麼惡毒。
回復 mjyy 2017-8-26 11:39
一家人不工作不上學全靠大家的善心養著,還要大家養他家老人一輩子,不知道這家人到底有沒有一點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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