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史書記載,人類最早使用的工具應該是斧。斧者,甫也;甫者,始也。在一塊石頭上磨出個鋒口,用手抓起來就可以砸,可以斫,可以砍。所以,砸、斫、砍這三個字都是「石」字旁,表明先民們最初是用石頭做工具,來完成這幾個動作的。
伐木用的斧頭也稱「斤」,大概一個斧頭剛好一斤,就象西方人的平均腳長剛好是一尺,所以,他們的一尺就叫「foot」,中國古代的斧頭就稱「斤」。當然,現代人完全可以反過來用之:瞧這傢伙胖的,重達兩百多斤——兩百多斧頭!聽者對兩百多斤可能沒有概念,但對兩百多個斧頭的重量,則一定會感到吃驚。
因為斧頭髮明的早,使用的廣泛,所以,大斧頭(鉞)便成了王權的象徵。「左杖黃鉞,右秉白旄」一向是古代王者的標準造型。甲骨文的「王」字,就是「帶手柄 的寬刃巨斧」之意。「斧鑿」表明,書寫史上曾用斧頭干過;請您「斧正」,那可不是稀鬆平常的敬辭。
作為勞動工具的刀,肯定要比作為書寫文具的刀早,因為文字的發明是很晚才有的事。但作為「挖改」簡牘上用毛筆書寫的錯字的文具刀,則基本上是與毛筆同齡,有筆就有刀,用刀先用筆。
陶文、甲骨文、金文、簡牘,都是先用毛筆寫就文字,再用書刀削刻、修正。所以,刀筆並用,書刀乃是文房「二祖」之一。《鐵雲藏龜》的作者劉鶚就曾明確地指出,甲骨文為「殷人刀筆文字」,即先用毛筆寫,再用刻刀刻。
後世所謂「文房四寶」,筆墨紙硯,忽略了刀,就跟祭祖忽略蚩尤一樣錯誤。文房何止「四寶」?書刀、書鎮、書撐、紙刀、拆信刀、剪刀、酒精水準儀,其實都可以入選文房之寶。
儘管目前國內考古學界依據出土文物判定,毛筆的使用遠比刀筆的使用要早,但這個判定僅僅局限於簡牘文字,對石刻文字、金屬銘文、泥陶刻符,則無法自圓其說。比如,在濕軟的泥巴上刻字,你如何先用毛筆預先寫就?
中國的文字書寫歷史,並不是從竹簡、木牘肇始的,在「寫字」之前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刻字」的運用肯定也十分廣泛。要知道,文字的發明,目的乃是為了讓「記事」傳之久遠;在這個功能上,「刻痕」顯然要比「墨跡」更能經得起歲月的侵蝕與磨滅。
任何天然的顏料,繪畫或書寫在任何材料上,都不能久經風吹雨打日頭曬,都會淡化、褪色、滅跡。入木三分,印象深刻,樹碑立傳,還有斧鑿、刀刻、筆劃等,說的可都是刻字。
農耕民族,田地講究「深耕」,文字習慣「深刻」。字跡,字跡,跡,原指走路留下的腳印。文字,不管是對鳥的腳印的模仿,還是對獸的腳印的臨摹,字跡卻都是下陷的凹槽,非「刻」不足以成「字」。
漢字的直筆劃,很可能與最初的書寫工具——刀有關,因為刀只能直來直去地刻畫。倘若一開始就用毛筆寫字,那麼漢字的方塊形直筆劃就不可能形成。即便是字母文字的腓尼基文,最初也是用堅硬的蘆葦莖幹、羽毛的毛管或者刻刀直接划拉出來的。至於少量出土的新石器時代的陶文、陶畫,誰能肯定它們就是用毛筆畫上去的?手指不行嗎?腳趾不行嗎?豬尾巴、狗耳朵不行嗎?
長一尺,寬一寸的「削」。
繪畫早於文字,書寫晚於塗鴉,依類象形之「文」,先於形聲相益之「字」。這都是歷史事實。但我們決不能因此而下結論說,毛筆早於書刀/書刃,因為我們找不到出土的毛筆文物以資證明,動物的毫毛與蘆管竹筒都是有機物,很難在地下長存不朽。
所以,從時間順序上講,從事理邏輯上推斷,特別是從文字書寫三要素——書寫工具、書寫材質、顏料等方面綜合研判,書刃都比毛筆要早。作為後人,我們不能僅僅根據有限的文物發掘,憑藉西方考古學的狹隘思維就輕易否定「古者未有紙筆,則以削刻字,至漢雖有紙筆,仍有書刃,是古之遺法也」的前人論斷。
從事現代考古的人應當明白,中國歷史的傳播向來有兩個途徑:一個是文字記載,史書傳遞;還有一個是不靠文字的口耳相傳,或者叫傳說。單憑任何一個途徑下結論,那肯定是片面的,不足依憑的。用有限的出土文物來否定無限的歷史事實,或者用傳說故事來抵消考古發現,兩者都是錯誤的做法。
在「先有刀還是先有筆」的問題上,大家可以一起來打一場有趣的「筆墨」官司。只要我們把古代的書寫顏料——「墨」或者「漆」搞清楚,這個問題自然就迎刃而解了。夫妻對薄公堂,清官難斷家務事,找孩子來作證無疑是最好的辦法。
墨,黑土。字典和其他史籍均未註明黑土到底是什麼物質,我判斷黑土不是松遼平原上的黑土,而是煤。煤是什麼呢?煤是上一茬文明毀滅時,被翻覆壓在地底下的森林樹木。
中華文明有很多難解之謎,其實都與上一茬的大劫殘留有關。中原的山西、陝西、河南、山東、河北都產煤。所以,我們的上一茬華夏文明滅於中原,本次文明又起於中原。上一茬文明劫盡之時,大火燒出的灰墨,竟成了新一茬文明的書寫顏料;煤與媒,音近義通,顯明「煤」是新舊兩種文明之間的媒介。
因為墨灰不是液體的墨水或墨汁,所以書寫和繪畫工具肯定不是毛筆,而是木棒或竹竿,再或者是其它什麼硬東西。由於用墨灰繪畫和寫字,墨跡不能久存,於是先民們又找到了更好的替代品——漆。
「上古以竹梃點漆而書」,竹梃,即竹竿。刀漆用於竹木,而筆墨用於絹帛。雖然現代考古學家陳夢家和李學勤都否定這個說法,但我覺得用漆作為書寫顏料的說法是可靠的。
因為漆是中國最古老的經濟樹種之一,籽可榨油,木材堅實,為天然塗料、油料和木材兼用的樹種。漆液是天然樹脂塗料,素有「塗料之王」的美譽。中國是世界公認的「塗料之國」。早在3000多年前,生漆業在中國就已十分發達,人們對生漆的應用也非常廣泛;用資源豐富的生漆來做書寫顏料,自然是順理成章的事;但究竟廣泛到什麼程度,那就不得而知了。
為什麼簡牘文字又稱漆書?為什麼說「漆黑」而不說「墨黑」?這顯然說明早期的簡牘,至少竹簡,上面的文字確實是用竹梃點漆寫出來的,後來經過長期發展,漆的顏色便代替了漆的名稱,黑色字體寫就的竹簡,乃至木牘,便都稱作「漆書」,白紙黑字也就成了貫穿文明史的印刷習慣、造冊通則。
也許是墨灰或灰墨被漆替代后不甘心,也許是漆樹的生產受到了嚴重自然災害的影響,產量銳減,不敷使用,於是,有人重新利用墨灰或灰墨,並對其加以技術改進和功能創新,終於整出了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墨汁來。從此,所有的竹簡和木牘,都改用墨汁書寫了,而這又催生出毛筆和書刀的發明問世。
當然,毛筆和書刀也可能只是隨著墨汁的創生而改變了原先的功能,它們在墨汁發明之前就已經存在——毛筆是蘸墨灰水或硃砂漿畫畫、畫符用的;而書刀則是刻石、刻骨用的。或者更準確地說,墨水發明以前的刀,應叫刻刀;墨汁發明后,有了簡牘文書,刻刀就轉變成了書刀。
後世所謂的「刀筆」、「刀筆吏」,無疑都是簡牘出現后的產物。簡牘起源於商代,停用於東晉。在這段漫長的歷史中,在先進的紙張發明以前,一般人寫字,都是用毛筆蘸墨水寫在竹簡或木牘上的。
官府每天都要製作處理很多這樣的竹簡或木牘公文,主管文書的小吏,一旦寫錯了字,用抹布蘸水擦拭則會出現漫漶,於是便直接用書刀把字削掉重寫。所以,對那時的小秘書來說,書刀是不可或缺的文具,「刀筆吏」的名稱,也就這樣產生了。
在整個封建時代,書刀在官府衙門裡作簡牘修改的文具,遠沒有在道家拜表儀式中作象徵性的法器來的生動傳神。
在道教科儀中,道符和文書被看成是溝通天人的媒介,因而在儀式中具有特別的意義。
在章表上奏天曹之前,高功會召請身神中擔任書佐習事的小吏,對文字內容進行校訂。然後,高功便念咒存想,召出身中小吏數人,各自磨硯、點筆,並以龍頭書刀「尋文削治」,以長毛利筆「依儀證定」。
補充說明一下:道教中做法器的書刀,通常被稱作「龍頭書刀」。根據十三世紀金允中編寫的《上清靈寶大法》的記載:刀長六寸,以古鐵製成。刀柄飾以銀制的龍頭造型。儀式中,龍頭書刀常被置於御案的左側,其右側配以硃筆、金魚玉雁等。
順便穿插一個關於「竹梃」的現代風俗。
梃,原指棍棒的意思。《廣雅.釋器》——梃,杖也。朱駿聲先生詳細解釋說: 「竹曰竿,草曰莛,木曰梃。」後來有了鐵器,屠夫在殺死的豬的腿上割開一個口子,用鐵棍貼著豬皮往裡捅,然後由此向里吹氣,使豬皮繃緊,以便於去毛、除垢。這是中國截至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鄉村地區還有的民間風俗。
名詞的梃,發tǐng音,第三聲;而動詞的梃,則發tìng音,第四聲。我小時候去外婆家玩耍,一不小心碰壞了舅舅的愛物,他便會惡狠狠地警告我說,再調皮我就梃死你。他不說「打死你」,而是說「梃死你」,即打死後還要往皮里吹氣、捅鐵棍,然後去毛、除垢。老南京方言可能都這麼說。
我一直都以為,舅舅打外甥,哪會象外人一樣下重手,下死手呢?可沒想到,孟老夫子都說了,「殺人以梃與刃,有以異乎?」搞了半天,舅舅他比外人更狠。哈哈!這當然是笑話。
至於紙刀或稱裁紙刀、切紙刀,顯然是在紙張發明以後,特別是在紙質更為柔軟且富於纖維韌性的宣紙流行以後,才廣泛使用的一種專用文具。
眾所周知,宣紙不宜用利刃裁切,因為容易裁偏,造成紙張浪費。反而刀口較鈍或者完全不開口的刀更好用。所以,後來的消費者和刀具製造商就不再把金屬看作是製造裁刀的唯一材料,象牙、玳瑁、紅木、玉石、牛角、竹子等質地堅硬的材料,也被廣泛地用於製作裁刀,且造型更趨多樣化。
中國的權貴和富商,歷來有附庸風雅的傳統。這說起來也不都是壞事。沒有權貴人士和富商大賈們的附庸風雅,投資改進,寒微文人是沒有能力把紙刀升級為花樣文具,讓其價值連城的;普通的紙刀,更不可能成為現代博物館的鎮館之寶。
陝西博物館的鎮館之寶,竟是這枚玉紙刀。
西方乃屬金之地,西方人擅長製造金屬用具。造紙技術流傳到西方后,特別是信紙信封從西方發明后,紙刀在西方人書房裡的流行度,一點也不比中國差。最不可思議的是,西方人用的紙刀是鋒利的,但拆信刀卻與中國一樣,保留了鈍刀刃或不開口的傳統。
我早就說過,並一再堅持認為,無論是陸上絲綢之路,還是海上絲綢之路,皆不及被大漢趕跑的匈奴人(洋史稱匈人),和被大唐打散的突厥人,帶去西方的中華文明成果多,文物、文具、風俗、娛樂方式均包括在內。
西方人後世所發明和改進的眾多奇技淫巧,其造器理念和功能定準,無不來自於中國人的生活創造。說「西方人善於發明」是胡說;罵「中國人不善於創造」是瞎掰。文明發展,其實是風水輪流轉的。我累了你上,你累了我上,僅此而已。根本不存在誰比誰優秀,誰比誰高明的問題。
當然,神父、主教、牧師和修士,乃至後來的律師、大法官,這些信神不信鬼的西方文人,他們可沒有中國文人那麼多講究和禁忌,更不懼所謂的刀劍凶邪,置於書房不吉利之說。他們就敢於把拆信刀做得跟真刀一樣,寒光四射,煞氣逼人。
傳說,美國《獨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他於1775年3月23日在弗吉尼亞州議會上發表那篇著名的演說時,在說完那句氣勢磅礴,振奮人心的「不自由,毋寧死」之後,他還做了一個以拆信刀插左胸的自殺動作,藉以渲染氣氛,表明決心。他的假死卻把觀眾嚇得半死。
逼真與精良,使得西方人所造的拆信刀,在質地、氣勢、外觀與可手等方面,反而超過了中國的「老把式」。這也符合「後來者居上」的事物發展規律。
20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