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殼村有個基督家園,最近幾天很熱鬧,一篇由家園資深飛機(非基督徒)某二級貝殼核心zt的「柴玲將遠志明告上法庭「的大字報貼在了村口。
柴大姐姐,您與遠大兄弟」通姦「(在法律裁定出來以前,暫且不使用您定義的比較嚇人的」強姦「一詞,請您見諒)一案,沸沸揚揚地鬧了不短時候了,貝殼村(也許您也聽說過吧)為此而興奮不已的莫過於基督家園的飛機了,很多原來特別討厭您的飛機,在您聲淚俱下的控訴忽悠中,都有了另正常人不可思議的,戲劇化的轉變,您成了忍無可忍被逼無奈的受害者的代表,飛機與您成為同一戰壕的戰友,每天發帖不止,用實際行動與您聯手,恨不能立刻將遠大兄弟繩之以法,以解心頭之恨。
柴大姐姐,「強姦」涉及刑事犯罪,本就不是一個「調解」與「私了」的問題,遠大兄弟如果確實「強姦」了您,他就得坐牢,如果他沒有「強姦」您,您這樣大造輿論,是不是也有「誣陷」之嫌呢?教會既非司法機構,也非司法機構授權的「強姦案調查」機構,是不是「強姦」,是不是需要用「測謊儀」來認定強姦案成立與否,這都涉及法律層面的問題,即超出了教會調解的職能範圍,也不是您和遠大兄弟可以自作主張」私了「的吧?但是,遺憾的是,不知是您太弱勢,還是教會領導太弱智,教會領導層的二十來位牧師是不是被趕鴨子上架了,反正他們費力不討好地做自己力所不能及的「調解」,糾纏於「私了」「調解」這些與「強姦」風馬牛不相及的字眼?
柴大姐姐,因為您與遠大兄弟都是名人,所以您二位的」不正當性關係「(在法院沒有裁定強姦成立之前,不便使用「強姦」一詞,請您見諒),將教會嚴重的撕裂了,弟兄姐妹中,有挺遠的,有挺您的,更有如我這般迷茫彷徨的,不知您倆唱的又是哪一出?畢竟您與遠大兄弟都是明星一樣的人物,您的一舉一動引人注目也是正常的,繼您的」受洗「創造了一般平信徒不可能有的轟動效應之後,您又連續通過」原諒鄧小平「,」四次墮胎「「被強姦」「」被屬靈虐待「等等輿論,一次次地雷倒了我這種靈命不深的主內肢體。
好在柴大姐姐在調解無效后,終於想起」凱撒的歸凱撒「了,」強姦「涉及的是刑事犯罪,刑事犯罪歸警察局管,您總算走上正途,把遠大兄弟當作「外邦人」告到警察局了,您與遠大兄弟的這段」不正當性關係「進入了正當的法律程序,在法律沒有定罪以前,遠大兄弟確有「強姦之嫌」,柴大姐姐是不是亦有「誣陷之嫌」,那就要看遠大兄弟是不是也把柴大姐姐當作」外邦人「了。
好了,說一千道一萬,法律是公平的,不會因為柴大姐姐遠大兄弟是不是名人,是不是外邦人,而有不同的定罪標準。柴大姐姐歇歇吧,據貝殼村飛機zt的文章顯示,您這四十個月,那是相當地辛苦,東西南北呼啦啦地飛來飛去,別說飛機為您抱不平,我也真心地心痛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