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兒子搬家結束了,接著寫自己搬家的故事。
話說中介如時到約,下得車來,見她一臉的歉意,情知事情有變。
但一說開,倒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說好給我們看的房,其中一名租客,其時略感不爽,不想讓別人看他的房間,中介也沒辦法,等於是白讓我們空出了時間,遂有歉意。
但作生意的就是作生意的,道歉已畢,話鋒一轉,說,那間房是看不了了,可這時間你們不也空出來了不是,再安排別的事也來不及,不如去看間"計劃外"的房子。那房子呢,就在你們劃出來的區域之內,價錢略貴,不過不要緊,咱們反正沒事,權當只看不買。
話說到這份兒上,想拒絕就該我不好意思了,加上看房子也確實是好玩的所在,於是,去就去吧。
到了才知道,那房離我們住的公寓很近,只是因為財力有限,沒敢打這一片的注意罷了,今次算是樂得一看。
不管怎麼說,進去一看,便一見鍾情。
原因很多,首先是地段,符合兒子的"四近"原則,但該地段老房子居多,設計上落伍,都是很小的起居室,而這間房雖也是老房,但設計超前,除卧室外的空間都是開放的,進門來給人有豁然開朗之感。
再加上價錢。由於房主的女兒在多倫多找到工作,一家急著過去,著急出手。另外整個房間的維護也確實很差,價格上有較大的餘地。
於是,我跟妻說,要了吧。等中介回過神來,馬上問:錢夠嗎?
其實,我也不知錢夠也不夠,老婆當家。
再後來,就買了這間老屋。
等買了下來,才知道麻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