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方舟子何罪之有?

作者:沁霈  於 2014-10-24 06:5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政經雜談|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45評論

關鍵詞:方舟子

因為忙碌,我一般很少閱讀網路文章,偶有閑暇,也僅限於瀏覽瀏覽新聞標題,唯有感興趣的才會點擊閱讀全文。這兩天有關方舟子因為炮轟周小平被大陸媒體全面封殺的報道,引起了我的關注。其實,對於方舟子這個網路名人,雖然沒有任何直接交流,但我對他的感覺是矛盾的,主要是因為他的反基督、反中醫和鼓吹轉基因的立場。但他的勇於「打假」精神,又使我對他多少有點正面認識。不過,人性本來就是複雜多變的,而且每個人都有思想和發表言論的自由,實難苛求一致。文明社會的主要標誌之一,不就是言論自由,彼此尊重嘛。觀點不同,大不了「繞道而過」。所以,我很少讀方舟子的文章,據說他還創辦了一個什麼「絲」的網站,我也從未訪問過。今天出於好奇,特地上網搜索了一下「方舟子」,果然,他在搜狐、騰訊、新浪等大網站上的博客全部被封了!

 

我大致看了一遍方舟子所謂的「炮轟」文章,原來是針對周小平兩年前發表的一篇有關美國經濟文章的質疑。客觀上說,方舟子的論點和言辭有點咄咄逼人,但沒有任何人身攻擊,更沒有顛覆國家或危害社會安全的暴力言論,基本都是擺證據、講道理。實在不懂方舟子何罪之有?暫且不論他的質疑是否正確,即便全是錯誤的,以至於罪大惡極到被全面封殺嗎?或許,方舟子有「公報私仇」的嫌疑。據他說,周小平曾經對他揭發唐駿、肖傳國搞學術敲詐撰文,罵他是「無賴」。當然,這都是個人猜測,不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況且這也無關緊要,問題是方舟子以這種文明方式表達自己的不同觀點,到底犯了國家哪一條法律法規?

 

對於周小平,我是完全陌生的,只依稀記得兩天前有報道,他在最近某次文藝座談會上被習近平提了名。由於沒看內容,具體細節自然不得而知。於是,我又對「周小平」進行了搜索,發現原來是一個網路寫手。幾日前,他與另一位同樣是網路寫手的花千芳,雙雙被選為網路草根作家的代表,參加了由習近平親自主持的文藝工作座談會,會上還被總書記特別點了名,並且勉勵他們在網上要多多弘揚正能量。我飛快瀏覽了一下兩位作家的文章列表,發現很多內容都是抨擊和控訴西方社會,尤其是美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哦,原來所謂「正能量」,就是要大張旗鼓地宣傳黨和不遺餘力地唱衰西方社會。很顯然,方舟子的反調,無疑是被當作「負能量」處置了。

 

言論自由,是當今世界連小學生都懂的道理,如果連這點基本人權都沒有,僅靠憤青似的盲目自信,就能實現「中國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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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5 個評論)

回復 總裁判 2014-10-24 07:11
他的罪是違法,四中談的法治,就是治他這類反革命的。
回復 何岸泉 2014-10-24 07:56
好久不見!
我的視頻你看了么?
回復 徐福男兒 2014-10-24 08:00
言論自由,從來就沒有在中國夢的範圍之內。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4-10-24 08:10
犯了紅朝家法
回復 野百合 2014-10-24 08:43
總裁判: 他的罪是違法,四中談的法治,就是治他這類反革命的。
    
回復 sousuo 2014-10-24 08:45
也該輪到他犯法了
回復 沁霈 2014-10-24 08:47
總裁判: 他的罪是違法,四中談的法治,就是治他這類反革命的。
老總回來啦?歡迎!
從這個事件來看,當局的執法準則未免太小兒科了。謝謝留言!
回復 沁霈 2014-10-24 08:47
何岸泉: 好久不見!
我的視頻你看了么?
最近比較忙。什麼視頻?等會去你那裡欣賞。謝謝!
回復 總裁判 2014-10-24 08:49
沁霈: 老總回來啦?歡迎!
從這個事件來看,當局的執法準則未免太小兒科了。謝謝留言!
習總喜歡周某,不喜歡方某,習總從來不小兒科。
回復 沁霈 2014-10-24 08:49
徐福男兒: 言論自由,從來就沒有在中國夢的範圍之內。
徐兄一言中的!沒錯,要實現中國夢,首先要使人民有言論自由。謝謝!
回復 沁霈 2014-10-24 08:50
專治蛋疼2: 犯了紅朝家法
正是因此!謝謝關注!
回復 沁霈 2014-10-24 08:50
野百合:      
謝謝關注!
回復 沁霈 2014-10-24 08:54
sousuo: 也該輪到他犯法了
呵呵,問題是他並沒有犯法呀。謝謝留言!
回復 sousuo 2014-10-24 09:05
沁霈: 呵呵,問題是他並沒有犯法呀。謝謝留言!
所以,我才說「該」,「輪到」呀
回復 野百合 2014-10-24 09:14
以後改名叫小平, 小平會走狗屎運.
回復 小皮狗 2014-10-24 09:32
目前對周小平,方舟子均是一哄而上的過激或兩個極端的處理。這兩個人實際上都只不過是個人言論,不管他們的立場和觀點如何,都應該給每個人充分表達的自由。也許他們的觀點和立場是對立的,但都不可以用任何形式去封殺,周小平有他唱讚歌的權利,也應該允許方舟子和其他人唱反調和質疑。都不應該以國家機器或群體轟炸的方式去封殺或攻擊任何一方。在中國必須培養自由理性,獨立思考的人文環境和行為習慣,才能夠不被政府所宣導和利用。而政府對方舟子的網路封殺更是一次肆無忌憚的大倒退。
成熟的民主是平和中不忘制約,激辯中尋求妥協和平衡。喜歡沁霈的一向理性,也讚賞你的清晰文字,謹此向你問候,祝秋安!
回復 天涯看客 2014-10-24 09:34
說你有罪,無罪也是有罪;說你無罪,有罪也是無罪,這就是天朝!
回復 sousuo 2014-10-24 09:48
天涯看客: 說你有罪,無罪也是有罪;說你無罪,有罪也是無罪,這就是天朝!
這是關鍵,各人的有罪與否,不在依法治國範圍以內。
回復 沁霈 2014-10-24 11:18
野百合: 以後改名叫小平, 小平會走狗屎運.
也許是巧合吧?
回復 何岸泉 2014-10-24 11:23
沁霈: 最近比較忙。什麼視頻?等會去你那裡欣賞。謝謝!
《歷史轉折中的習近平》:http://big5.backchina.com/blog/328737/article-212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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