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遠志明事件之我見

作者:沁霈  於 2015-1-9 09:4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雜感|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00評論

關鍵詞:遠志明, 柴玲

有關遠志明性侵柴玲的事件,最近在互聯網的作用下被炒得沸沸揚揚。其實,早在半年前,我就得知了此事,當時給我的第一感覺,應該是反基督人士有意對傳道人進行的一種無中生有的攻擊,抑或又是海外民運組織的內杠。考慮到在信息時代,柴玲不會不知道此事,以她的名氣,如果是被人利用或無端羞辱,她一定會站出來澄清事實。作為局外人,我的決定是:不信也不傳。可是,時至今日,事件再一次被揭露,而且以更大的曝光率出現在大大小小的華文媒體上,甚至連英文媒體都有報道。這時,我開始相信控告者確是柴玲本人。

遠志明在海外華人中的知名度很高,很多人都親身聽過他的佈道,他的佈道視頻在網上的信息量也很大。自從全時間做傳道人以來,他的足跡幾乎遍布世界各地。他之前侍奉的「神舟傳播協會」所錄製的影片,幾乎傳遍了凡有中國人居住的地方;目前他主領的「詩歌佈道團」,已經從美國走進澳洲、香港等地,年前還剛剛從南非回來;我所在的教會也曾多次邀請他來佈道和帶領靈修。因他的信息而信耶穌的華人更是不計其數。這樣一位聲望極高的傳道人被爆性侵,其威力不亞於一顆重磅炸彈,不僅對當事人和所有基督徒是一種傷害,更給那些徘徊在信仰大門之外的慕道友的心靈上造成很大的衝擊。

在如何應對該事件的問題上,在基督徒之間,尤其是傳道人之間,出現了一些分歧,這從柴玲的公開信里也可看出一斑。有人認為即便是事實,那也是遠志明信主以前犯下的罪。況且他是一位受神重用的僕人,不應該公開此事,否則會毀壞其名譽,影響神的事工。作為基督徒的柴玲,如果真如她所說已經原諒了遠志明,為何又公諸於世俗大眾?很顯然,她也在上帝面前說了謊,是假冒為善,她的行為還是屬肉體的,是因為世俗的目的。也有人認為,天下教會本來就只有一個,也就是基督的身體,基督徒同為肢體,任何一個肢體受到傷害,都同受虧損。出於行公義、好憐憫的職責,至少應該將此事在教會中公開。

目前此事件還在不斷發酵中,我相信凡知道此事的基督徒們的心靈都無比憂傷。。。

根據舊約聖經記載,大衛王因為貪戀女色,在宮中霸佔了部下烏利亞的妻子拔士巴,並且還設計殺害了烏利亞。耶和華神知道后,派先知拿單在公眾面前刑罰了大衛,大衛因此痛心疾首,並禱告:「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你所喜愛的是內里誠實;你在我隱密處使我得智慧。。。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值的靈。。。」(詩篇51)。之後,因為他認罪悔改,依然得到神的重用,成為神的大管家,是以色列歷史上最偉大的君王。所以,我認為遠志明已別無選擇,不能再繼續三緘其口,趕緊站出來面對公眾,坦誠無偽地將真相說出來,還柴玲一個公道。傳道人也是血肉之軀,跟普通人一樣會犯罪,重要的是要向大衛那樣,誠心地認罪和悔改,手潔心清,這樣才能更好地服侍主。

 



高興

感動
2

同情

搞笑
1

難過
1

拍磚
2

支持
7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3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100 個評論)

回復 清夢星河 2015-1-9 10:23
他也被柴玲強姦一次,就算大家扯平了,還可以被認為是為主犧牲奉獻的大英雄。
好建議,自己頂一下。
回復 吃喝玩樂 2015-1-9 10:45
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自是人生長恨水長東,太匆匆!
回復 dwqdaniel 2015-1-9 10:48
強姦案哪兒都會發生,這與基督教本身無關的
回復 穿鞋的蜻蜓 2015-1-9 10:51
想起Bill Cosby 的策略
回復 小皮狗 2015-1-9 10:53
沁霈君的文字,一定要來獻花的。至於內容,無法評說。因為我自己是信佛的,對基督教的精神和故事,以及這些當事人都不熟悉。
如果從我在健康領域工作多年的經驗來看,成年人之間所謂性侵,要被界定是非常困難的。沒有兩情相悅和互相愛慕,要完成性交過程幾乎是不太可能的。
但本人倒是比較厭惡類似的炒作,一方翻臉,立刻無情無義將對方說得一無是處,這種薄情寡義實在令人不齒。因為男女之事是雙方的,事後卻來一味責難和侮辱對方,也等於在羞辱自己。
回復 吃喝玩樂 2015-1-9 11:11
小皮狗: 沁霈君的文字,一定要來獻花的。至於內容,無法評說。因為我自己是信佛的,對基督教的精神和故事,以及這些當事人都不熟悉。
如果從我在健康領域工作多年的經驗
同感,柴玲是搬石砸腳/引火燒身,20年後的」強姦」案,要人贓俱獲 the burden of proof, 幾乎是不可能的。
回復 小皮狗 2015-1-9 11:17
吃喝玩樂: 同感,柴玲是搬石砸腳/引火燒身,20年後的」強姦」案,要人贓俱獲 the burden of proof, 幾乎是不可能的。
謝謝同感。
回復 笑臉書生 2015-1-9 11:37
同情柴玲,很單純,老公嫁的好,夫婿華爾街公司上百號人,捐人道中國,據前夫封某透露,近50萬美刀(答應百萬刀),糾纏此事,主因遠志明太混蛋,什麼信主前是舊人了,舊人就應該胡作非為嗎?舊人可以殺人嗎?可以強奸以此為借口嗎?信主后,為新人了,何事皆可原諒了,那麼,凡是干過壞亊的人,均可以信主成新人而脫罪!!!吾等皆信仰神聖的基督,但決不能混淆是非,望那些不同情柴玲的人閉口吧!
回復 北美大媽 2015-1-9 12:03
越是有罪的人越需要信教。
聖經記載(馬可福音2:17)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回復 解濱 2015-1-9 12:08
我聽過他傳道,很感動,那一次我還把他送上飛機。 很難相信他會幹出強姦那種事情。
回復 沁霈 2015-1-9 14:36
清夢星河: 他也被柴玲強姦一次,就算大家扯平了,還可以被認為是為主犧牲奉獻的大英雄。
好建議,自己頂一下。
你這不是糊塗判官嗎?
回復 沁霈 2015-1-9 14:38
吃喝玩樂: 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自是人生長恨水長東,太匆匆!
人生匆匆,不能總是吃喝玩樂,所以要珍惜眼前呀!
回復 沁霈 2015-1-9 14:42
dwqdaniel: 強姦案哪兒都會發生,這與基督教本身無關的
是啊,柴玲以這種方式公佈於眾,不應該再強行拉上基督為她撐腰。如果強姦是事實,大可對薄公堂呀。
回復 沁霈 2015-1-9 14:44
穿鞋的蜻蜓: 想起Bill Cosby 的策略
現在種種猜測都有。
回復 沁霈 2015-1-9 14:46
小皮狗: 沁霈君的文字,一定要來獻花的。至於內容,無法評說。因為我自己是信佛的,對基督教的精神和故事,以及這些當事人都不熟悉。
如果從我在健康領域工作多年的經驗
皮皮君是從專業角度看這個問題,有一定的說服力,我個人也偏向你的分析。謝謝你的鼓勵!
回復 沁霈 2015-1-9 14:53
笑臉書生: 同情柴玲,很單純,老公嫁的好,夫婿華爾街公司上百號人,捐人道中國,據前夫封某透露,近50萬美刀(答應百萬刀),糾纏此事,主因遠志明太混蛋,什麼信主前是舊人了,舊人就
哈哈,書生息怒,沒有人說信主的人可以胡作非為,果真事實成立,柴玲當然應該被同情。
回復 沁霈 2015-1-9 14:56
北美大媽: 越是有罪的人越需要信教。
聖經記載(馬可福音2:17)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哈哈,言之有理,不過世人都有罪啊,都應該信。   謝謝你的評論!
回復 沁霈 2015-1-9 14:59
解濱: 我聽過他傳道,很感動,那一次我還把他送上飛機。 很難相信他會幹出強姦那種事情。
看來大俠也常常參與教會的侍奉啊。敬佩!我第一次聽說時的反應和你一樣,到現在也很難相信。我比較偏向皮皮的分析。
回復 hudiefei 2015-1-9 16:02
好久沒上,我得拍磚。大概柴太不得人心,所以人人懷疑她的動機。很奇怪的邏輯:柴如何的壞也不能證明遠是個好東西。被強姦也不是什麼好事,大家一般推斷也應該是年紀小的時候羞於出口,怎麼一邊倒的拍柴。另外,我也聽過他的佈道,口綻蓮花,一幅惡人相,一點沒好感。如果這事是真的,又一個雞鳴狗盜的基督徒而已。如果是假的,全世界跑的賣嘴巴的人怎麼不第一時間跳出來否認?你們誰覺得遠志明好欺負了?
回復 hudiefei 2015-1-9 17:07
清夢星河: 他也被柴玲強姦一次,就算大家扯平了,還可以被認為是為主犧牲奉獻的大英雄。
好建議,自己頂一下。
神回復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3-26 04:59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