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我活著還是死去,
我都是一隻快樂的飛虻。」
初中畢業后沒有立即考上高中,對於提前上學當時還是十三歲小孩的我,確是一個很可怕的挫折,我沒有淌一滴眼淚。發榜前,在西瓜田的看守棚里,我剛讀完英國女作家艾麗·伏尼契的長篇小說《牛虻》,主人翁綽號「牛虻」的亞瑟,臨刑前留給青梅竹馬女友瓊瑪的絕筆中代替具名的小詩結尾,就是這兩句話。對照一下,我的「苦難」實在不算什麼,我也要做一隻「快樂的飛虻」!
「飛虻」為什麼「快樂」?因為他熱愛生活——為苦難中的人民爭取自由和鬥爭的生活。亞瑟活著,在鬥爭中「快樂」;亞瑟選擇了死,為人格而「快樂」。一個「粉紅的糖果紙包著杏仁糖」生活里的富家子弟,到毅然選擇「死亡」,他經歷了多少艱辛苦難的錘鍊,特別是他的心靈經受的打擊使舊的他「投海自盡」,而一個為國家、民族、人民在血與火中成長起來的鬥士產生了,成長了,在世界有良知的人心中豎立得高而又高。對於那時我這樣充滿幻想渴望英雄主義的少年人,他就是現代時髦話里的「偶像」,我怎能不和他一樣「男兒有淚不輕彈」,永遠要做一隻快樂的飛虻呢!
後來讀高中時,我每年暑假都要讀一遍心愛的《牛虻》;當小學代課教師,我還是每年暑假要讀上一遍。那十年裡,我的境遇是:最低的工資,最重的課務;貧困,低賤(極左路線的壓抑),談戀愛遭女友家庭的鄙棄否決------亞瑟對我說:決不能彎下腰!挑教育的重擔,像兄長朋友樣愛護我的學生;業餘搞群眾文藝,寫作節目不署名,無稿酬,自己不上舞台,製作道具,翻山過湖走長途,我只揀重的東西抗;下生產隊農忙,收割、挑擔、插秧、打炮眼、抬「十二人肩」巨石、搖船、罱湖泥、刈魚草------做什麼都絕不甘、也絕沒有落在人後面------不是「牛虻」時代了,那些事就是我為國家他人應該承擔的義務,那樣做,就是我在當時的時代里認識的「快樂」。學「牛虻」,做一隻「快樂的飛虻」!
代了十年課,結果是「下放」蘇北最窮苦地區的農村,不帶薪。艱難苦辛壓不倒,卻怕病來磨。亞瑟就因病的突發越獄功虧一簣,他的生父紅衣主教蒙泰里尼也因此不再反對軍方殺了兒子。下放的頭年,我得了急性闌尾炎,那四縣之交處鹽鹼僻鄉的公社衛生院,風吹泥牆索索掉灰塵,動不了手術住不了院,每天兩次涉水過溝穿過近兩公里的荒灘去打針,兩個來回十里路。草荒地上路漫漫,風雨逼近,黑雲壓頂城也摧呵,紅茅旱荻薩薩舞,烏鴉繞頂哇哇叫,我孤身影仄,躬著背皮,手捂緊肚皮痛處,一步步的挪啊一步步移——學「牛虻」,決不讓病魔奪去我還要生活的生命!回家后,團著身子自找草藥請人和自己一起挖,自己熬藥自己捏著鼻子灌。灌完靠在椅背上又一遍讀《牛虻》——「做一隻快樂的飛虻」,我還要在生活里製造更多自己的「快樂」和許多人的快樂!「做一隻快樂的飛虻!」「牛虻」時時處處高高矗立在我心間。
讀書,是消遣?是興趣?是積累知識?都是的,不過我卻始終認為:讀書,更重要的應該是學做「人」——《牛虻》引著我終生走在「快樂」的道路上,我也要永遠做一隻「快樂的飛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