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的爸爸去年過世了,我們二人是當年被他拋棄的,這麼多年沒什麼聯繫,但是他的追思會我們還是飛過去參加了,據那位妻子說沒遺囑,走得太快了,沒想到他會走的這麼快,走之前很挂念這位兒子,回來后也沒多想什麼,照樣過我們自己的日子。今年那位妻子就不停地發email給我兒子,讓他去洛杉磯,放春假時她已幫兒子買好機票了,還以為她發好心了,沒想到帶回了一些讓兒子放棄遺產繼承聲明書的文件讓兒子去辦領事館認證,說是先簽了以後她自己一個人去中國拿回來再分給兒子,她保證會把屬於兒子的財產分給他,看了這份文件我真是哭笑不得,是個沒教養的人永遠也別想她會改好,當初知道他有妻兒還要和他好,現在又要搶財產,她還是個博士呢,怎麼會這麼下賤?男人的財產在中國,估計她拿不到,只好回頭來找我們,不然她早就自己拿走了,才不理我們呢,怎麼才能和這麼一個強女人斗呢,我自己鬥不過她,可是兒子的東西她還要搶,怎麼辦呢?兒子的那位「父親」大人現在是「名人」當年讀大學的每一分錢都是我這個沒文化的人給的,結婚的一切東西都是我們·家給辦的,到頭來全是我的過錯,他說「我不能永遠生活在你有恩於我的陰影下吧。」其實那時他們已經好上了,他把我說的是一無是處,以此來說服自己,也說服別人,他和我離婚是對的,當初差點死在他們手上,想想真可怕,什麼時候想起來心都會痛,也許是報應吧,他在57歲就走了,奇怪的是我在他死前幾個月我就感覺到了,我為了兒子能見見他,找他同學聯繫他,沒人相信我,還有人認為我在幹什麼呢,好好的,我為什麼要說他不好呢,他走的那晚給了我非常強烈的感應,左眼皮猛烈跳了3下,我知道他走了,我就給中國一個朋友打電話說他走了,第二天他看見網上說的時間和我說的完全一樣,他也奇怪及了,我認為是他總算是知道他自己錯了,他才想起來寄掛我們,可是已經來不及了,活著的男人們,對老婆孩子好點吧,珍惜家庭,珍惜自己,才會有好的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