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媒體上關於彭帥和張高麗醜事的報道剛消停點,周五(12月10日)加拿大廣播公司又報道了一樁加拿大法院被迫捲入的國人爛事。真是丟盡了華人的臉。
案件是六年前在溫哥華被其親戚殺死的「花花公子」百萬富翁苑剛遺產爭奪案的繼續。苑剛是一名黑龍江的礦主,投資移民到加拿大,在溫哥華購買了豪宅豪車。他在中國時就與60余名女性有兩性關係,在溫哥華又看上了表姐的女兒趙一銘,先是以房子需要有人照看為名,讓表姐一家住到他的豪宅里,后又為表姐夫「創業項目」投資幾百萬。2015年5月, 他攤牌提出要娶「沒有血緣關係」的26歲外甥女,因此與表姐夫趙利反目。二人發生衝突,趙利失手開槍打死了苑剛,隨後為毀滅罪證,又將其屍體大卸108塊丟棄。
卑詩省法院去年判趙利犯有過失殺人罪和褻瀆遺體罪,需服刑10年零6個月。可此案發生后,還冒出五名號稱是苑剛在中國的妻子,她們都說有與苑剛生的孩子,是事實夫妻關係,有權分到苑剛的2100萬美元遺產。
省高等法院大法官埃利奧特·邁爾斯 (Elliott Myers) 在 2019 年列出了5名自稱是苑剛孩子母親的關係年表,試圖弄清哪個更有資格分得遺產。根據法庭記錄,1
號母親於 2004 年在中國認識了袁,當時16 歲。她在當年夏天到 12 月一直住在苑的父母家裡,後來離開是為了讓袁可以娶另一個女人以幫助他移民加拿大,法官稱這「顯然是移民欺詐」。法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二者之間有婚姻關係。雖然後來1號母親與苑剛有了孩子,但二人也在 2011 年或最遲 2014 年結束了這段關係。
但1號母親認為法官過於強調法律認可的婚姻關係,而忽視了實際關係,
因此提出上訴。卑詩省上訴法院星期四做出的裁決是這一沒完沒了的遺產官司新進展。法院認為,當事人以自己的孩子是與苑剛所生為名,要求獲得苑的部分遺產,但「未能證明配偶關係」,且苑剛也沒有遺囑。所以維持下級法院的裁決,駁回上訴。
不知加拿大司法系統的法官得有多大的耐心弄清這些亂七八糟、糾纏不清的關係,以前是否經手過這樣的比狗血劇還複雜的案件。反正我是覺得連劇作家都難以想象出這樣的情節。但他確確實實就在發生著,即使連名分都沒有,也想分遺產,而且還追到加拿大來打官司。真有」家醜不怕外揚「的勇氣。
話說回來,這個案件就是天朝現實情況的縮影。最近看到一篇文章重新定義了「中國威脅論」。作者認為,最大的威脅並不是來自經濟層面,而是來自精神文化的淪喪,中國傳統文化中難能更可貴的那點仁義禮智信的東西,也在文革中被拋棄,造成整個社會沒有是非觀念,喪失道德良知,不遵守起碼的規則,金錢崇拜,爾虞我詐,直到今天已經到了以為「不要臉就可天下無敵」。這些東西拿到國際社會上,造成的破壞力更大。
寫到這俺也只能長嘆一聲了,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