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桑兰的证人路平真敢骗

作者:不惑而言  于 2011-6-13 22:53 发表于 最热闹的华人社交网络--贝壳村

通用分类:网络文摘|已有25评论

桑兰的证人路平   真敢骗

桑兰告18亿的索赔案早已闹成了娱乐网民的肥皂剧。在那个恶棍律师海明自己承认根本没有什麽“联合国律师团”之後,在海明把所有索赔额(无论是18亿,还是 21亿)都从起诉书撤下之後,也就是说,在明知道海明炒作的这两个“最重要的卖点”都是弥天大谎之後,桑兰和丈夫黄健仍然和海明乐融融地合作。这说明,桑兰黄健完全是和海明一样的恶棍!

我本来还以为桑、黄由於不懂美国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海明这个恶棍骗了,所以对桑兰这个残障人多少还有些同情。但现在看来,桑兰之“毒”鲜少有人可比, 黄健之“劣”则是登峰造极。他在网上骂人的下流程度,是十八层地狱里都绝对找不到的。

中国古语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这桑兰案,在流氓恶棍的小丑闹剧之上,现又加上一个骗子凑过来搅局。在海明一再撤梯,要步当年跟CNN打13亿(媒体炒 作後就撤案)後尘的时候,又冒出一个所谓“证人”、七十多岁的美籍华人路平,说他当年目睹被告刘、谢夫妇的儿子薛伟森“性侵”桑兰,他还有桑兰的血迹和录音。

刚从媒体上看到“路平”这个名字时,觉得有点眼熟。随後看到路平在记者会上的录影讲话,完全确定了,世界真是很小,这个路平,居然还跟我打过交道。

先说他的所谓证词,本应是交给法庭,由法官和陪审团裁决其可信度。但路平和桑兰律师却高调开记者会,公布证词。既然这样,他这个证词就成了公众讨论的题 目,谁都可以根据常理,来评论他的“证词”是否可信。

首先,有点常识的人在第一时间都会质疑,为什麽路平当年不告?美国有言论和新闻自由,并是法治国家,怎麽路平一直不吱声,13年後才出来嚷嚷?他13年前 不替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讨公道,现在冒出来什麽意图?

其次,当时桑兰住在薛伟森家里,如果薛有不轨想法,那麽在自己家里,什麽时候都有条件,为什麽偏偏要等到“路平医生”来的时候,当著他的面做出格的活动? 编故事也要符合基本逻辑吧?

第三,路平说他到薛伟森家时,看到薛正在沙发上搂著桑兰,上面盖条毛毯。然後听到桑兰说,怎麽有血了?既然是盖著毯子,那下面发生什麽事,路平是怎麽“目 睹”的?他有透视镜?

第四,当时并不是桑兰和薛独居,桑兰的父母也在那里。在这种状况下,如果薛伟森真的“性侵”,怎麽会在大白天,还是在客厅?难道路平想证明薛伟森是弱智者?而且,桑兰父母在干什麽呢?他们纵容薛性侵桑兰?

第五,基本常识,在美国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夥子,从《纽约时报》的报导照片来看,形象个头都不错,他要想找个女孩子,或仅仅解决性问题,实在轻而易举。在美国,连高中生有女友和性生活都司空见惯,薛伟森会去“性侵”一个下身毫无感觉的瘫痪人?

第六,路平说至今保留有桑兰的“血迹”。他怎麽得到的这血迹?怎麽能证明是“性侵”造成?而且一个老男人13年保留一个女孩子的“血迹”?这个行为本身不 是怪异、不是病态吗?事实上,这整套说法都令人怀疑∶是不是全是虚构的?

这种质疑不是空穴来风。路平有过凭空撒弥天大谎的前科。

从网上看到的路平就桑兰案的谈话表明,他当时和桑兰的监护人夫妇发生争执,被终止对桑兰的推拿。所以不排除这次路平出来“作证”是挟怨报复。就像那个新华 社记者杨明,明显因为13年前欲采访桑兰不顺(他自己撰文说),就利用此机会泄当年之愤,在完全没经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就在媒体上白纸黑字、用文学描述手 段给薛伟森定罪了。我真惊讶,对性侵犯(他们描述的内容等於强暴)这种重罪,他们居然敢随便到媒体上指控,而且还是在桑兰本人没有做出这一指控的情况下。 如果法院做出无罪判决,路平难道不怕因“伪证罪”而坐牢吗?杨明难道不担心薛伟森跟他打诽谤官司吗?

13年前到底发生了什麽?你说,他说,没有旁证,很难裁决。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打到法庭,当事人的历史,说话做事是否诚实、靠谱,就成为重要的参考。

我起码了解这麽一件事∶大概是十多年前,路平曾参与民运活动。要跟民运领袖王若望合搞一个“中共冤错假案索赔委员会”。但很快他们就分手了,因路平做事太离谱。他张罗的那个组织,公布了一批“顾问”名单,把达赖喇嘛也列上了。我当时看到这个消息,就感觉不是那麽回事,因为达赖喇嘛不可能给什麽中国人的民运 组织做“顾问”。後来一打听,藏人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这就是路平的做事风格,属胆大包天类型。敢在达赖喇嘛这种人物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随便就拉到他的 “顾问团”里,比海明的“联合国军团”更有气魄。

估计他当时列出的“顾问们”都是这麽来的。顾问中还有个纽约的女作家莫利人,她既不认 识路平,更不知道为什麽被列到了顾问名单里,所以很生气。由於该组织 是打著王若望的旗号,所以她就跑去跟王若望抗议了一顿。写到这儿,再次感叹世界真是小,那个当年被路平强加的“顾问”,就是今天桑兰案被告律师莫虎的姐 姐。

世界不仅小,而且滑稽。1994年5月,我在北美《世界日报》周刊发表了一篇长篇调查评论文章“周恩来的私生女是真是假”,揭露《叫 父亲太沉重》作者艾蓓 冒充周恩来私生女一事。这个叫路平的人,大概是从王若望那里拿到了我的电话,所以看到我的文章後,给我打了过来,说他拿到报纸後,认为这文章不能随便读, 他特地去买了罐啤酒和花生米,然後坐下来好好品尝。品尝完之後,就来跟我这儿叫好。但不知这路平老先生意识到没有,他当年是为我揭露艾蓓撒谎而叫好,但後 来他自己是否也去撒弥天大谎了呢?

1995年7月底,异议人士吴弘达去中国被捕,王若望组织了很多人去首都华盛顿声援。当时我也参加了,在活动中也见到了这位路平先生。王若望後来的记述文 章还特别提到他。

路平後来还搞过什麽组织,就不清楚了,只是这两天从网上查到些报导,例如2009年8月,路平参加民运人士为司马璐举行的90岁祝寿会并讲话。2009年 9月底,被毛打成大右派、後旅居法国的民运名人林希翎去世,《北京之春》编辑部给她举行了一个追思会,从报导上看,有14人参加及发言,其中就有这个路 平。该刊报导说,“林希翎生前好友路平”在发言中“回忆了与林希翎的共同经历,赞扬了林希翎与专制制度斗争的勇气。”事实上,那个林希翎,品质恶劣超过海明,精神症状也超过海明,一个吓死人的可怕女人(我会另写长文评论)。海外民运搞得一塌糊涂,除了客观原因之外,大小林希翎品质的人“胡闹”是一个不小的 原因。这个路平,从几件已知的事情上来看,也在林希翎的路子上。

这次路平出来为“桑兰被性侵”一事作证後,被网友查出来的他的资料令我震惊,因为这次他绝不仅仅是搞组织拉大旗做虎皮的不靠谱了,而是回中国撒弥天大谎去 了。

路平在山东滕县(现为滕州市)出生。1988年从中国来美。2008年,路平曾回到山东,去了滕州市东郭镇。据当地莲青山旅游网的报导(注1),这位路平 居然摇身一变,成为“在美籍华人中其经济实力颇具影响”的“实业钜子”。这个头衔可是吓人的,得是李嘉诚、包玉刚之类,才被华人媒体捧为“钜子”。这没有 什麽人听说过的路平,怎麽成为“钜子”了?

那这位“路钜子”办什麽大企业?这篇报导说,路平在“纽约开一家颇具规模的私人医院”,还注 册有“一家出版公司”,还开办“一家文物收售中心”。他住的房 子就更阔气了,是“一处千亩地的庄园”。这位美国的“实业钜子”路平还是“医学博士”,并是“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两处名牌高校的客座教授”,“作家、 学者、书法家”等等。

我在美国住了20多年,别说没见识过,都没听说过,哪个八十年代末(已经50多岁)从中国来美国的华人有这麽大的“成就”∶既是企业钜子,又是教授、医学 博士,还开私人医院,办出版公司,住一千亩地的庄园!

都不用调查,仅凭常识,就知道这路平是在漫天胡吹。因为根据东郭镇政府旅游网这篇报导,路平原为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主编,1988年到美国。那他靠什麽资 本成为“实业钜子”的?哪方面的企业? “注册的出版公司”在哪条街?他的“文物收售中心”在多少号?路平没有在美国读过医学院,他的“医学博士”在哪儿拿到的?他在美国连医生执照都没有,那间 “颇具规模的私人医院”在哪儿开的?至於“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两处名牌高校的客座教授”,他是哪年哪月,在这两所大学教的是什麽课程?

路先生到底是跟东郭镇的官员喝假茅台喝出了毛病,还是在山东莲青山梦游时说胡话被报导了?

就连路平在中国时的“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主编”也是编的。因为我直接打电话到该出版社调查,该社编辑部金主任特意到人事处问询,答复说∶路平只是在该社短 暂地做过编辑,“没有行政职务,社里只有社长和总编,没有主编这个设置。”

我在那篇评艾蓓冒充周恩来私生女的文章中感叹过,艾蓓敢撒弥天大谎,是那种撒谎如撒尿般随便的共产文化产物,他们已不知道谎言和真实的区别。现在,艾蓓有 了路平结伴,还有海明壮胆。路平能跟海明“唬”到一起,并非偶然,实是“谎以类聚”。像海明的纽约大学(NYU)教授、美国国会颁奖等等,都跟路平同样, 谁是小巫,谁是大巫,都很难区别了。

至於路平在美国住在“千亩地的庄园”,更是谎撒到天边。别说路平没有任何庄园,他根本就是靠美国救 济生活呢!美国《世界日报》2008年5月的一篇报导写 道(注2)∶路平曾在中国被骗。当时路平回到山东,用三万美元跟人换25万人民币,结果钱被骗去。路平在这篇报导中倾诉,那三万元是他的全部养老金。他回 到美国後,当时“正在申请纽约曼哈坦的老人公寓”。

这路平真够绝的,我既没见识过哪个华人有“千亩地的庄园”,也没听说过谁来美国20年,还“穷困潦倒”到只有三万美元。这个路平是可以把两头的路都踩平 的!往左往右,都可以把谎撒到头。

桑兰案现在是大谎套小谎,大恶棍、小泼皮,一天一场戏。现在又冒出个70多岁的老骗子。黄健、海明、路平,加上新华社的杨明,用graphic、 explicit(形象、赤裸的)语言,描述桑兰那个所谓“被性侵”过程,等於是把桑兰剥个赤条精光,放到网上让人随便语言强暴。而桑兰对黄、海、路、杨 用猥亵的语言把她剥光之举,居然一声不均C难道她是在享受那个用语言把她剥光、强暴的过程吗?

现在美国媒体上最受关注的是一起母亲涉嫌杀害两岁女儿案,电视上全天候地报导法庭审判过程。很多观众为能到庭现场观看判案,凌晨去排队,上周五还挤伤了 人。

我在想,如果这桑兰案真能打到法庭,律师们一条一条地像上述案件那样对质起来,实在是一场太好看的戏了。看那些撒谎者怎麽圆谎,会是有趣极了的消遣。我只 是非常担心,现在海明在太快地挖逃跑的通道,死活也不让案子上庭。他只想在网上娱乐大家,而到庭上娱乐的本事还没到家。

我一直在等待海明的传票(他怎麽到现在都不发?),因为有了传票,万一这桑兰案真能打到法庭,我就不必为了能现场看热闹而大清早去排队了,保证有座位。可 那个过於孬种的海明,刚把指名道姓要告我的宣言贴到网上,不到一天就删掉了。

我一直挺遗憾,没有机会真面对一场诽谤官司,实践一下从书本上学来的打诽谤案知识。当年吴征杨澜没敢真告,那个撒谎卡麦隆百万美元把她的小说搬上好莱坞银 幕的贝拉,和她的代理人安波舜高调在网上表示要告,贝拉作品的抬轿评论员白烨发表律师信要告,最後一律都不见影儿了。

这次桑兰案,更是由泼皮、无赖、骗子组成的“桑兰恶棍团”小丑闹天下,加上新华社记者当啦啦队。如果桑兰的这一堆起诉,一个案子也打不到法庭上,不知会让 多少想看热闹的人失望。

但路平案倒真有可能打到法庭,因为他对薛伟森的指控是“强暴”,且不说薛伟森是一个普通人(private person),即使他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你诬告“强暴”,而且是公证後交给律师,作为法庭证词用,那麽等於是“伪证罪”,会被法律追究。因为从路平公 布的内容来看,他什麽实质性的证据都没有。而对薛伟森一方来说,仅仅网上,就有大量过去这些年他们(跟桑兰)友好互动的证据,2008年桑兰黄健来美国还 住刘谢家,他们的儿子还陪桑兰去游玩。这本身就推翻强暴一说,等於路平做伪证。

即使桑兰的案子打不上法庭,薛伟森也可告路平“诽谤”。路要想躲官司的话,大概只有一个路子,就是逃回中国了。但这位“路博士、平教授”经过这次网路曝光 之後,还有中国人会买这位“实业钜子”的账吗?


2011年6月12日於美国

2011-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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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5 个评论)

0 回复 解滨 2011-6-13 23:10
该文作者,就是律师告15名网友的第一人,也是John Doe # 1, 曹长青。 原文在这里:  http://www.caochangqing.com/big5/newsdisp.php?News_ID=2439
0 回复 不惑而言 2011-6-13 23:15
解滨: 该文作者,就是律师告15名网友的第一人,也是John Doe # 1, 曹长青。 原文在这里:  http://www.caochangqing.com/big5/newsdisp.php?News_ID=2439
原来是这样的!谢谢提示。
0 回复 解滨 2011-6-13 23:17
不惑而言: 原来是这样的!谢谢提示。
俺以为传票已经给John Doe #1送过去了。 结果还没有送去,失望ing
0 回复 不惑而言 2011-6-13 23:31
解滨: 俺以为传票已经给John Doe #1送过去了。 结果还没有送去,失望ing
要是这么说,海明是不是已经在撤退了?
0 回复 oneweek 2011-6-13 23:32
解滨: 俺以为传票已经给John Doe #1送过去了。 结果还没有送去,失望ing
海明可能没有搞清楚曹长青的地址
0 回复 解滨 2011-6-13 23:34
不惑而言: 要是这么说,海明是不是已经在撤退了?
至少没见他往前进半步。 痛心ing
0 回复 神马都是浮云 2011-6-13 23:38
oneweek: 海明可能没有搞清楚曹长青的地址
海明是没有搞清曹的地址,因为黄健没有告诉他
0 回复 不惑而言 2011-6-13 23:38
解滨: 至少没见他往前进半步。 痛心ing
他手中的牌不多,他喊得多,做得少!
0 回复 解滨 2011-6-13 23:46
oneweek: 海明可能没有搞清楚曹长青的地址
不会吧,曹长青是名人,而且他的住址跟海明的律师楼都在一个区,相距不到3迈,走路都可以走到,比莫虎的家还近,怎么可能没搞清他的住址? 连这点本事都没有,还怎么去打官司,告15名网友?
0 回复 桑儿 2011-6-14 00:00
oneweek: 海明可能没有搞清楚曹长青的地址
也可能是把他名字写成了“草泥马”~~
0 回复 桑儿 2011-6-14 00:03
很可惜,俺是真心想看他们在法庭上的唇枪舌战,现在看来没戏了~~~
0 回复 oneweek 2011-6-14 00:26
解滨: 不会吧,曹长青是名人,而且他的住址跟海明的律师楼都在一个区,相距不到3迈,走路都可以走到,比莫虎的家还近,怎么可能没搞清他的住址? 连这点本事都没有,还 ...
上次海明还在村里问谁想要告票, 看来老曹抢着要, 他都不赶紧送去。
俺看能从保险公司要出半个亿给桑兰也是好的。
0 回复 oneweek 2011-6-14 01:26
桑儿: 也可能是把他名字写成了“草泥马”~~
美女要多注重语言
0 回复 解滨 2011-6-14 02:23
oneweek: 上次海明还在村里问谁想要告票, 看来老曹抢着要, 他都不赶紧送去。
俺看能从保险公司要出半个亿给桑兰也是好的。
这场官司,恐怕要倒过来喽,搞不好莫虎、刘、谢要找大律师要半亿美元了。 你没看大律师把这里的博克都关了,开始销毁证据啦。
0 回复 oneweek 2011-6-14 02:33
解滨: 这场官司,恐怕要倒过来喽,搞不好莫虎、刘、谢要找大律师要半亿美元了。 你没看大律师把这里的博克都关了,开始销毁证据啦。
这个倒是很难销毁掉, 除非倍可亲使劲把备份统统磨掉, 再做成事故的样子, 比如把所有的备份硬盘都放到一个屋子里, 再弄点---。 否则的话,法官要要,谁也不敢说不。
和有些公司一样, 叫抓了个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的例子, 解雇一些人才能正常经营, 如果大律师真的陪半个亿的话, 大不了把海外军团解雇了拉到。
0 回复 解滨 2011-6-14 02:43
oneweek: 这个倒是很难销毁掉, 除非倍可亲使劲把备份统统磨掉, 再做成事故的样子, 比如把所有的备份硬盘都放到一个屋子里, 再弄点---。 否则的话,法官要要,谁也不敢 ...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对证据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 大律师的博客,好几个网友都做了ZT,那也就够了,可以作为证据的。 只有刑事案件,法院才可以发传票,要求倍可亲从硬盘上恢复已经被删除了的文件。  所以,删除博文,并不能给大律师多少好处。

估计是莫虎那边动真格,要整律师了,他才慌了手脚。 他这一走,村里还真有点寂寞哈,没好戏看了,俺还真有点怀念那些好戏不断的时光。 由于前一段时间看戏太多,俺都懒得发贴了。

另外一个可能性,就是黄、海闹翻了。 这场官司马上就要泡汤,再把戏演下去,毫无疑义。 留下这些博克,只能给路人增加笑柄。
0 回复 oneweek 2011-6-14 03:04
解滨: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对证据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 大律师的博客,好几个网友都做了ZT,那也就够了,可以作为证据的。 只有刑事案件,法院才可以发传票,要求倍可 ...
娱乐嘛, 俺觉得他们挺称职的。 希望他能振作起来, 接着给俺娱乐。
0 回复 不惑而言 2011-6-14 09:07
桑儿: 很可惜,俺是真心想看他们在法庭上的唇枪舌战,现在看来没戏了~~~
我想是没戏了!不过,他这种炒法,是上不了法庭的!
0 回复 法海无边 2011-6-14 13:15
这篇文章把桑兰案子说得相当清楚了,路平碰到曹长青也是倒霉了!
0 回复 West-East 2011-6-14 13:20
服了,原来以为这忽悠是年轻人的专利,75 岁,还这么生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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