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語:這是我回答好友長白山兄一則日記的帖文,覺得有一定的普遍意義,所以轉貼到我的日誌里,供有興趣的朋友參考)
長兄好。祝長兄節日愉快!
這個人的觀點似乎有理,其實是沒有道理的。第一,神給人的特殊能力是自由意志;但是同時有一條要求是遵從神。始祖是用他的自由意志違背了神的要求,因而是沒有遵從神。這說明他的受懲罰是咎由自取。第二,神對人施以憐憫,提供了無償的救贖。但是規定了方式,就是信靠耶穌。通過這個人的觀點,可以看出他是拒絕了神的拯救。
這等於是他兩頭都不站理。第一頭,承認神有能力,但是不遵從神;第二頭,知道神的懲罰,但是不思悔改。因此是罪上加罪。首先自絕於神,最後被神所絕。
新的一年裡,希望有時間多和長兄對相關的問題有有一些深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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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長兄的日誌
原載於法國「哲學」雜誌2009年8-9月份號外
全知全能的上帝很可能是希望人類犯下原罪的,至少這是文藝復興時期不少思想家得到的一個結論,Donatien QAphonse Francois DE SADE 就是這樣認為的:
朋友們,我想問你們,一個充滿愛心的人會在他家的園子里種上一棵美味可口但卻劇毒的果樹,只是告訴他的孩子們別去吃,因為那會毒死他們的嗎?如果他知道在他家的園子里有這樣的一棵樹,這個謹慎而又充滿智慧的人是不是應該首先想到去砍了這棵樹,尤其是當他知道如果不這樣做,他的孩子必定會因此斷送他們的一生的時候?上帝是很清楚如果亞當吃了這棵樹的果子,他,以及整個人類將從此淪落的。然而,上帝不僅僅使亞當具備犯錯的能力,還有意使得他受到誘惑。亞當沒能經受住誘惑,他輸掉了那場賭注。他做了上帝允許他,促使他做的事,因此而淪落於永久的不幸。還能想象出比這更荒謬更殘忍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