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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佔中的辦法

作者:開來  於 2014-10-19 10:5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事評論|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2評論

關鍵詞:佔中, 辦法

佔中已經過了20多天了,該表演的也都亮相了,是時候來談結束它的時候了。
早前我對這次佔中事件看法是:
毛澤東會說:很好,牛鬼蛇神都引出來了,記下它們的身份資料,看看哪些是頭。要綱舉目張嗎。
鄧小平會說:照主席的話去做。如果還不行,就派軍隊和警察把佔中的哪些人先圍起來,喊話讓願意離開的離開,留下的全部送英美,如果它們願意收,就改國籍送給它們,不收的,那就留下再教育。
朱鎔基會說:還需要調查留下來的這些人都是從哪些公司機構來的,而這些公司機構對他們又有什麼影響。可以讓他們的公司機構出面做做他們的思想工作嗎。
港澳辦會說:這就是我們已有的成功經驗,請習總和領導指示。
習總會說:...,...。就這麼辦。
 
現在怎麼辦?就這麼辦!
第一是結束的原則:平亂后仍是一國兩制。這塊試驗田是要保留的。
第二是香港不再是將來中國的金融中心,連分中心都不是,只是一個在試驗田裡的金融機構,為探索服務。穩賺錢,包賺錢的莊家是不該讓給香港的。
 
因此辦法如下:
1. 64中戈爾巴喬夫的訪問是被人利用的,現在的APAC會議也是。想必習總是不想辦不成這次會議,所以會前中央是不會有直接人力干涉的,因此,當以香港當局出面來解決。
2. 香港當局應以對話,違法取證和有限度地維持社會治安為當前的主要任務。
3. 中央可以立即以局勢不穩定為理由,暫停有中資背景的公司在股市的交易。一方面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一方面可看清外資的流動情形,同時也可以看清香港的真正地位。
4. 佔中違法是不容置疑的。準備在內地建立收留中心,仿照美國在古巴的拘留所,以執行APAC會議后的鎮壓行動和對事件的調查。違法取證是拘留和調查的依據,香港當局和中央機構可以共同執行此任務,這也是一中的具體體現。
5. 事後對凡是在佔中的過程中一直是支持的人,機構和國家都應該予以不同程度的處罰。而對那些有改過行為的,則予以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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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borninheaven 2014-10-25 10:50
最好的結束是颱風
回復 開來 2014-10-25 20:32
這樣也可以?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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