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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若骅的"罪":瞒报财产?被律政司官员指践踏司法

京港台:2019-11-15 23:38| 来源:RFA/RFI | 评论( 6 )  | 我来说几句


郑若骅的"罪":瞒报财产?被律政司官员指践踏司法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资料图片: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与香港(专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右)与2018年1月8日出席法律年度开启典礼。

  香港的律政司是政府最高的检察官,但林郑月娥政府的律政司郑若骅从上任至今,涉嫌知法犯法的丑闻不断,首先是她与丈夫潘乐陶合共拥有的物业因为违章建筑被告上法院,法院裁定郑夫有罪但郑无罪;到了上周,苹果日报踢爆,上任前从事商业仲裁的郑若骅,上任后却涉嫌隐瞒港府,仍有参与三宗仲裁案,不但并非“已完成审理”,她上任时甚至未开始正式审理;最新一宗是明报30日刊登的一篇调查报道,直指郑夫购买两项物业但郑无申报其中一个物业,涉嫌“避税”逾千万元。面对指控,郑若骅又以一贯的姿态否认,声称自己无实际利益。广告

  根据明报的调查报道,郑若骅去年7月申报利益,除自己拥有的4个单位,亦有申报丈夫拥有的屯门独立屋(即被裁定拥有违章建设罪名成立的物业);但经查发现,郑夫潘乐陶去年10月及12月共斥资逾1.6亿元港币,新购入两个位于半山的豪宅,郑若骅并无向行政会议及政府更新申报。其中位于罗便臣道的复式单位,丈夫疑以公司转让方式购入,潘于交易后任公司唯一董事,估计因而“避税”至少逾千万元。由于该公司由离岸公司持有,公众无法得知股东身分。

  郑若骅29日晚透过新闻秘书回覆,相关物业由于并非由律政司长实际拥有,司长亦没有实际利益,按照规定毋须申报。至于相关的离岸公司,郑若骅称并非该公司的股东或董事,亦没有实际利益。律政司长一直按照规定,就其作为政治委任制度主要官员及行政会议成员,作出相关的申报。潘乐陶则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现时载于行政会议及律政司网站的两份申报文件,均是郑若骅去年7月作出的申报,当中披露郑若骅以公司及个人名义,持有4个本地住宅及工厦单位,亦有申报丈夫潘乐陶持有的屯门海诗别墅独立屋。不过明报发现,潘乐陶去年底斥资逾1.6亿元,先后购入两个位于半山的豪宅,包括去年10月,潘以个人名义买入雅宾利大厦(The Albany)一个低层单位连车位,作价8980万元,由于他非首次置业,须缴付楼价15%印花税,涉及1347万元。

  潘乐陶去年12月再购入罗便臣道一个中层复式单位连两个车位,该次交易疑以公司转让、即俗称“买壳”方式购入,业主为“保奇有限公司”,注册纪录显示,潘乐陶去年12月5日成为该公司董事,而两名前董事则同日辞任,单位原本的按揭亦于前一日解除,交易后潘乐陶是公司唯一董事,公司注册地址亦更改为安乐工程集团的办公室地址。该公司唯一股东是一间英属处女群岛注册的离岸公司,股东身分不详。

  公开资料并未载有该宗交易资料,市场消息则称涉事单位去年以7880万元易手。明报根据现行印花税机制推算,若潘乐陶以公司名义正式买入该单位,须缴付楼价15%的从价印花税及15%的买家印花税,合计约2364万元税款;假若潘以个人名义正式买入单位,则须缴付楼价15%的从价印花税,即约1182万元。这意味潘乐陶以转让公司方式购入物业,“避税”至少逾千万元。

  按行政会议利益申报制度,律政司长身兼行会成员,须申报自己拥有实际利益、但由包括配偶或公司名义拥有的土地及物业,若登记利益有变更,须在变更有效日期起计算14 天内作通知。而潘乐陶去年底购入两半山单位至今近半年,未见郑若骅更新利益登记册。

  明报同时翻查特首、政务司长及财政司长个人及其配偶的公司及物业现况,未见无申报的交易。两名司长及特首,均有就配偶拥有的物业作出申报,不论是自住或出租。

  

  港府律政司旗下一群监控官员使用官方信笺向全港市民发公开信,痛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其身不正,处理公众活动案件时“主要考虑政治因素”,“视检控守则如粪土”。公开信同时又斥责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浑忘专业知识未能把好检控关口任由郑若骅践踏司法。这是继不久前律政司旗下20个律师批评律政司无视指责的独立性而向政治取态倾斜,律政司内部更严重的一次内部分裂。

  在7.28中、上环的冲突后,当局只花了两天时间就完成取证工作而向被捕的49人控告其中44人严重的暴动罪名。对当局如此无视司法应当程序,一批代表律政司部分检控人员利用律政司的信笺,向全港市民发公开信,痛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其身不正,处理公众活动案件时“主要考虑政治因素”,在没有充份证据下坚持检控,是“视检控守则如粪土”,又斥郑只向特首林郑月娥叩头,是愧当律政司司长。

  据网媒立场新闻引述消息人士表示,至少有五位检控官,包括高级检控官同意发出该公开信。消息来源指,基本上郑若骅一言堂、一面倒撑警,而因应近期反送中运动,郑若骅及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现在每周都有与警方开会。

  该公开信的信头为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并强调陈述“只代表部分检控人员”,没有署名,但以律政司信笺发出。公开信指出检控最重要的两项原则,是检控前必须考虑是否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及检控是否合乎公众利益。公开信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及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似乎忘记以上原则”。

  公开信批评郑若骅“其身不正,又不是刑事法专才”,在处理牵涉大型公众活动案件时,“主要考虑政治因素”,质疑她在没有充份证据,没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或不乎合公众利益之下坚持检控,是“视检控守则如粪土”。公开信又斥梁卓然曾被法庭裁定为不诚实证人,又指他被郑若骅践踏,不能做好把关工作。

  这些检控人员斥,郑若骅及梁卓然在大是大非议题上,只会背诵范本对答以搪塞传媒质询,对内亦没有安抚和稳定人心,“他们从来没有真诚面向法律界和广大香港市民。郑只懂向特首叩头,梁郑他们都愧当刑事检控专员和律政司司长这职衔”。

  公开信指721警黑勾结事件令所有人震惊和愤慨,香港法治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他们支持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事件。他们认为需要一个有良心、有原则的人担当律政司和刑事检控专员。

  早前部分刑事检控科律师向市民发公开信,指 7月21日元朗袭击让他们看到社会秩序崩溃,“部份执法者与暴徒狼狈为奸,我们无论如何中立都已经不能再保持沉默”,要求政府明确撤回修例,广泛谘询法律界和市民,并谴责任何一方使用暴力,又指理解广大市民对政府充耳不闻感到愤怒,“我们都是香港人,我们都有参与游行,我们同样感到愤怒!”

  法律界团体法政汇思召集人李安然今早(1日)接受香港电台节目《千禧年代》电话访问时表示,上述公开信指控非常严重而如情况属实,“ 律政司长已严重地破坏法治”。他解释,如律政司检控主要考虑政治因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将会崩毁。

  在该节目的听众打电话环节中,多名听众质疑当局仅用了两天时间就决定控告44名示威者暴动罪,是把司法当做儿戏。

  另一名听众同样质疑政府对法治破坏更加大。听众何先生形容,目前示威浪潮是民变,不是为了利益财物去破坏,如社会不满成为主流,由少数人刑事检控多数人,“政府是破坏法治,不是保护法治”。他质疑警方对示威者高调执法,但对警员自身违法行为,却没有高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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