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十多天以前,正當王薄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之時,就有消息說:王立軍薄熙來事件結局可能很簡單,很戲劇性。
這不,一紙「不再兼任」,寥寥數語,大幕突然落下,觀眾們不是歡騰雀躍,就是目瞪口呆,一撥人趕緊表態,緊跟擁護,再一撥兒人偃旗息鼓,如鳥獸散。台上「人生遊戲」,台下「遊戲人生」。好不熱鬧。
黨有黨紀,國有國法,究竟薄公子犯了哪條黨紀國法,對不起,切聽下回分解。
這和先拘留關押, 再刑偵取證公訴,羅列證據,有什麼區別,典型的「以黑打黑」。不要以為給薄熙來冠以「以黑打黑」的罪名,任何人就也有權利對薄「以黑打黑」了。要知道,這種無視黨紀國法的黑箱作業流行的結果,一定是「以黑打黑」 的人自己最後有一天被「黑打」。所有公民頭上都會頂著一把黑劍,隨時可能被砍殺,只要冠一個「黑」字。
這也叫「中國特色」吧,長久以來,流行一種叫「雙規」的東西,據說是中紀委的專利,這個詞,蘊含著中國語言的豐富智慧和創造性,若翻譯給老外聽,一定讓人感到莫名其妙,可是任何一個中國人,都心領神會,深諳其中奧妙。
目前,能提上檯面的理由,無非是王立軍美領館一日游,屬叛黨叛國行為,作為提拔並直接領導王立軍的薄熙來,負有直接責任。這個罪名實在難以服眾。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林彪作為毛澤東親自指定的接班人,作為寫進黨章的法定副統帥,一個不留神,竟私自飛到外蒙古去了,被定性為「叛黨叛國,自取滅亡」,但是有誰負過直接領導責任么?
我不喜歡薄熙來,是緣於我不喜歡所有精於作秀的政治人物,包括馬英九也好,奧巴馬也好,甚至禍及溫家寶,以前似乎還是比較喜歡溫總理的,也許是因為後來做秀成分越來越多。再不喜歡薄熙來,他也享有作為公民的基本人權,在沒有公正的司法程序和確鑿的事實證明他有罪之前,所有給薄熙來羅織的罪名都是「一派胡言」(薄熙來語),所有撤職查辦的過程都是違法的,都是「文革式」的。有人說了,「我們這兒」就這規矩,政治局常委決議就是最高黨紀國法,說你是篡黨奪權的野心家你就是,有什麼話等以後事實公布再說。至於什麼時候,能公布多少事實,那是以後的事了。
但願所有推動政治改革的領導者和支持政改的民眾們,是不是應該從現在就作起,從處理薄熙來事件作起,完全遵循法制與民主的程序,徹底摒棄所有「文革式」的語言和做法,薄熙來事件才能處理得更好,政治改革才有希望,中國未來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