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澤西住時,我的海參都是通過DCS寄往大陸的,開始每箱可以寄10磅,後來不準超過8磅,後來不準超過3磅,我覺得不合算,就另找出路了。其間出過兩次問題:第一次是寄8磅海參給青島,原來是裝一箱;結果對方就收到4磅並且是換了小箱子的。我詢問原因,答說「被深圳海關沒收了」,我要求看罰沒清單,結果是DCS自製假冒的一張不規格的紙。我向深圳海關求證,深圳海關答覆:我們只要求上稅,不沒收東西。為此我認真學習了海關總署2012年第15號公告,才知道國外進境的旅客可以帶5000元人民幣以下的自用物品,不上稅。摺合我的海參大約可以帶7磅。(海關按照每公斤1500元計算)我也弄清楚了,DCS是把貨運到香港,再通過香港「水軍」帶進深圳。我丟的4磅海參基本是被「私吞了」。DCS同意賠郵費,我沒要。但是商定每磅海參給他$6保險,再發生丟失DCS賠我$200;結果又丟了8磅,我去索賠時,他們說「找到了,沒丟。」但是晚到了一個多月。
因為大陸的散戶很多,逢年過節都要買海參,所以我不得不研究如何寄給大陸,最後發現還是通過正式郵局寄比較保險;因為郵寄物品在1000元之內也不收稅,可以寄1.5磅,但是郵費很貴,大約每磅$27。
我考察過所有「快遞」的途徑,發現這裡是暴利的,貨物運到香港一公斤運費大約$2,快遞公司最少收$16-20,所以「鋌而走險」的很多。從香港走貨可以利用「港粵」貿易規定,香港產的產品不上稅直接進深圳。也可以利用「東南亞自由貿易區」的政策,減稅(包稅)通關。但是利用「水軍」帶貨是最簡單的,前兩種都得買通海關檢查員。
幾乎所有人都不知道,所謂」海關沒收「,其實是冤枉了海關,除非違禁品,海關是不沒收東西的。它管上稅,不管沒收。沒收海參等食品的是食品檢疫局;這是個打著「檢疫」旗號,最容易「謀私」的部門。食品檢疫法即1712號文件,是國家法律,本來沒有問題,但是其第29條確是他們可以「肆意妄為」撈好處的法寶。因為只要他們高興所有動植物及水產品製品都在他們沒收的範圍內,為此,我2015年5月25日特意去質檢總局上訪,「為什麼不通過檢疫,就直接沒收我的海參?」最後,他們退回了我的東西,並解釋說「你提的意見有道理,但是因為涉及的部門太多,要慢慢改。」
總之,電商的發展使海關少收了關稅,卻肥了快遞;所謂快遞公司是「保險,上稅」的話,都是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