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篇需要一定勇氣,挨磚頭的勇氣。俺不要求各位好友對俺寬容,俺只要求俺自己對自己寬容。因為俺發現,一旦俺寬容了自己,俺就有了超常的接磚能力(不知道這是什麼定律)。
俺在這不想講大道理。
1. 先說說俺對美國基督教教會的看法和經歷。
俺2年前開始斷斷續續去教會,前前後後試過6個教會,其中4個是美國教會,2個是中國教會。俺是個比較傾向「反基人士」的基督徒。這個比喻許多人不能理解,俺不傳教,不敬拜,不搞花樣;這點,俺比較同意佛說的 「心中有佛便是佛」的境界。至於這個大家都叫爛了的「上帝」,許多人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上帝,知道的人也講不出來,講出來的就已經不是上帝了。眾人所謂的「上帝」是ManCreatedGod大哥的名字,俗稱「人造神」。聖經被翻譯成的跟拜偶像差不多了,傳福音感覺像是「傳銷」……一個字――俗!
沒辦法,有人的地方就難免俗,俗人俗人,不俗不是人。美國基督教教會讓俺想起來從前的廟宇。善男信女們隔三差五拜神求香施捨銀兩,那廟裡的和尚老道可樂壞了,曰「出家人不愛財,但多多益善」。 難不成和尚跟人說:你們都回去吧,心裡有佛再做出來就行了,不用這些假惺惺的宗教儀式――這不是欠扇嘛。人都走了,和尚喝西北風去啦。
俺曾經對這些假惺惺的宗教非常反感,覺得這樣做心裡有愧,良心不安。引起了俺對「上帝」的重新思索。思索后,俺變成了俗人,接受了自己的俗,原諒了自己的俗,寬容了自己的俗,回過頭再看看那些「教會人士」也不覺得他們有多麼的不同了,都是一樣的人,幹嘛分那麼多界限呢?誰上天堂,誰下地獄,這個俗人們都決定不了,還是那句話:心中有天堂,此時即天堂;心中似地獄,此地便是地獄。幹嘛非等死了以後再去天堂見上帝?生命不就是天堂嘛?
說到這裡,會有許多許多人反對俺的觀點。俺也反對,反對啥,俺說不清;俺也贊同,贊同啥,無所謂了。俺,一個俗人,做了決定,利用俗人俗世,活好自己,活得快樂,讓俺在世上的生命更加多彩多姿,充滿愛。俺決定去教會社交。只社交,不搞傳教,不搞敬拜,不反對,不對教會苛刻,包容別人,包容自己。明確了目的后,教會原來還是個不錯的社交場所,說不定哪天俺能遇到個順眼的。
2. 成長,成熟,被動變主動。
俺也快30歲了,活這麼大也成熟多了,內心世界與精神世界有了翻天覆地的轉變。之前俺從來沒主動追求過別人,現在俺要變被動為主動,與其讓別人選擇俺,不如俺主動去選擇別人。從前不主動,主要是因為心裡沒底,不懂如何把握,笨拙,又經不起「勾搭」誘惑,給幾句好聽的就暈菜了,分辯能力降低為弱智水平,比較危險。人都是要長大的,激情不是兒戲,搞對象不是過家家,既然選擇是我能做的,為什麼不好好選擇呢?俺一下子,開竅了。
俺決定:俺要認認真真平平淡淡地談一場戀愛,不要轟轟烈烈,有句話不是說:太壯烈,容易犧牲 嘛。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