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他殺人,是因為聽到了」 上帝的召喚「?

作者:諧和。  於 2009-3-9 00: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活在加國|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8評論

關鍵詞:

他殺人,是因為聽到了上帝的召喚

 

故事發生在20087月,地點在加拿大行駛在溫尼培市的灰狗長途公共汽車上。

 

47歲的男子李偉光,毫無先兆地,突然用尖刀捅鄰座22歲青年,把他的頭砍下來,然後開膛破肚,把他的內臟割下來,裝塑料袋裡,再把袋子到處拋撒。這場景,在很短時間裡發生,勝過任何恐怖電影。李和這個鄰座青年根本就不認識。

 

經過半年多審判,前天,李偉光被法院判決有精神分裂症,不入獄,但可能會在精神病院關閉一輩子。等於是無期徒刑。我個人認為,這樣的判決,對那個被殺青年和他的家人,是不公平的。設想,你自己的孩子這樣無辜地死去,你怎麼想?

 

李偉光2001年從中國移民加拿大,讀了個MBA以後,一直沒有固定的工作。2005年因為精神分裂症而入院治療,自行從醫院裡跑脫。

 

他什麼時候信的基督教,不得而知,不過,到加拿大以後,他是基督教堂的經常出入者,還曾經在教堂里作過事。

 

據他的律師陳述,殺人那天,他耳邊響著上帝的聲音:殺了他,殺了他!他是個魔鬼!你不殺他,他就要殺死你!,於是他按照上帝的旨意,向隔壁的無辜青年人舉起了砍頭刀,割頭開膛。

 

自從有了信上帝的教以來,從古至今,有多少以上帝的名義進行的殺人勾當?中世紀有十字軍,近代有八國聯軍,現代有入侵伊拉克;將來。。。。。。?

 

所有這些以上帝名義殺人的人,是不是都應當象李偉光一樣,關進瘋人院里,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一輩子吃藥打針,不準放出來?

 

西方醫學里的精神分裂症,應當重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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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8 個評論)

回復 janelee719 2009-3-9 00:18
恐怖致極!病得不輕!為什麼隨身帶刀?
回復 HuBai 2009-3-9 01:03
crazy man
回復 snortbsd 2009-3-9 01:21
someone on the net said he is a flg practioner, is that true?
回復 任飛飛 2009-3-9 06:32
Horrible
回復 ww_719 2009-3-9 06:35
看了那新聞...感覺他確實是精神有問題...否則不會如此極端....可怕!!!
回復 諧和。 2009-3-9 09:21
janelee719: 恐怖致極!病得不輕!為什麼隨身帶刀?
不太清楚他帶刀的動機
回復 諧和。 2009-3-9 09:23
snortbsd: someone on the net said he is a flg practioner, is that true?
不過其邪惡性質是一樣的
回復 rtc4rtc 2009-3-11 06:11
上帝也成為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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