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政治捐款」制度是世界上最大的貪污和腐敗--我的舊文重貼
我在2010年曾經在我的這個博客寫了這篇感想(當時沒有象我的一些其他文章一樣被刪,應當說是萬幸)。最近看見有人在天涯等國內網站又在討論這個事情,還有人可笑地為這個政治捐款辯護,特再次轉載我2010年文章於此,說真相,正視聽。怪事年年有,這美國的政治捐款現在居然也被一些中國人拿來用,尤其是那幾個趁中國改革開放制度在房地產上發了橫財的傢伙如潘石屹張欣之流(張欣是美國人,所以他們夫婦倆人可以將在中國賺的老百姓的血汗錢挪動去美國「捐款」),明說是捐給哈佛大學1500萬,可是實際上從張欣的電視談話來看,他們是用這錢在美國買路,買他們的政治路。尤其是象哈佛這樣支持台獨的地方,他們買的什麼路,不是一目了然嗎?!中國政府對這種吃裡扒外的奸商,應當管一管了。
美國的「政治捐款」 制度是世界上最大的貪污賄賂和腐敗
2010。02。
美國的「政治捐款」 制度實際上是世界上最大的貪污賄賂和腐敗,是受到美國法律保護的貪污賄賂和腐敗。而倍可親的東方華等人把那個叫做「民主」 ,可見一些人有多麼愚蠢。
每個美國政客在參加選舉后都會搖身一變為富人,為什麼?因為不管他們當選與否,這些所謂政治捐款都塞進了他們自己的腰包,美國法律公開保護這樣的賄賂。
柯林頓夫婦,從以前在小石城的一個三萬多年薪的地方官員,坐了總統寶座八年以後,一躍為千萬富豪。哪裡來的錢?----政治捐款!尤其是大公司大金融體系的捐款。大公司大銀行捐出巨款,就是為了日後這些政客當選,會按照他們的意思幹事情,一定要為這些大工業和金融寡頭服務,照顧好他們的利益。
同理,小布希一上台,不顧廣大美國民意和國會的反對,執意要出兵伊拉克,因為,他收了大石油巨頭和軍火巨頭的錢,必須按照這些賄賂者的意思辦事。
所以,在所謂的「民主國家」 政商勾結,黑金政治,是司空見慣的。明的,暗的,這種交易天天存在。
大的,如美國,英國這樣的老牌「選舉國家」 (有人把這樣的選舉稱作「民主」 ,要中國也去學);小如,日本,南韓,菲律賓這樣的美英學生,這樣的事情天天在發生著。日本和南韓不是經常傳出這樣那樣的醜聞么?那都發生在過氣政客身上,後面的後備政客們還是在法律保護下,前仆後繼著。
就連台灣那麼個小彎彎,陳水扁暴露出來的上億巨貪案,按照他和吳淑珍從幾家大銀行大公司收來的巨款,實際上就是「政治捐款」 。要不銀行和寡頭們怎麼不把這錢捐給流浪漢犀利哥呢,犀利哥不是更需要錢么?
這些人給陳水扁賄賂,就是要在陳水扁掌權時,給他們好處,照顧他們的利益,保障政商勾結,黑金髮酵,齊齊發財。,
這是以「民主選舉」 為幌子,行貪污,賄賂之實的最大的「民主實踐」 !和國內貪官受賄,沒有什麼兩樣。只不過,前者在「民主」 的名義下,受到「民主國家」 的法律保護,而後者在共產黨國家,一旦暴露,就要坐牢殺頭。
僅此差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