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聲明
(吳鉤, 9-23-2009)
我還沒完全離開村里.
但也快了, 已走到村口, 又回頭和鄉親們打個招呼. 還真有些唱著"紅河谷"離鄉時的戀戀不捨哈.
看了Homepeace君的新貼(見下), 我不禁宛然一笑, 說的太對了:
「打架的,跟我上操場去!」
https://big5.backchina.com/space-255013-do-blog-id-40897.html
我犯了兩個錯誤:
1) 要離開了, 有些牽念, 一時把網上這個虛擬的地方真當個村子了. 我沒下過鄉, 不知道插過隊的離開村子時是不是也是這個心情?
2) 一牆之隔, 就在這個房間 (貝殼村) 的隔壁, 時事論壇里, 哪天不是愛國的, 愛華的, 中立的, 憎華的, 反華的, 等等等等, 毫不掩飾地, 赤裸裸地上陣在那叫喊, 爭鬥.
我相信, 很多在這個房間 (貝殼村) 里玩的, 也會掛個不同的名字在隔壁房間里玩 (你說是馬甲? 別說得那樣難聽嘛. 如果想的話, 誰不能在Backchina上註冊一百個ID, 你說誰是誰的馬甲呢?)
我那天多喝了二兩酒, 上網後走錯了房間, 進了貝殼村, 卻以為進了論壇, 一時興奮就說重了嘴 (不過, 天地良心, 這在論壇里, 算是文明的了哦). 所以, 如果那天我酒後的兇相, 嚇了村裡哪位老奶, 大媽, 大姐, 小妹, 我向你們道謙了. 人都有多面性哈.
吳鉤痛定思痛, 特發聲明如下:
1) 堅決支持Homepeace君的建議: 打架的,跟我上操場去! (或說隔壁啦, 一樣的意思)
2) 上網前, 決不許喝酒, 以免走錯房間還不自知.
當然了, 如果誰喝了酒, 還自己開車來貝殼村, 那就毫不客氣, 叫美國警察來吊銷你的執照, 還進監獄.
(我在」無題」貼里的罵人話也拿掉了, 酒沒醒時寫的, 該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