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我去超市買菜,碰到了老美朋友蘇珊和她殘疾侄子Ronen,蘇珊告訴我說Ronen準備搬到外州去了。 Ronen在網上認識了幾個新朋友,他想和新朋友一起生活。 蘇珊堅決反對,但侄子義無反顧,一定要走。也就是說蘇珊沒有得到侄子的監護權,侄子殘疾福利,一個月$1100由侄子自己支配。蘇珊想誣告侄子有精神病沒有成立,想霸佔Ronen的錢,給她養老沒有成功。
我認識蘇珊快三十年了,那時候她剛三十歲,我勸她找個工作,她是當地老美,找工作比我容易的多,但她不肯,她說她老公可以養她。 結婚三十年時,老公和她離婚了。 她老公凈身出戶,每月給她$1500生活費。應該說日子還可以。 但她搬到外州男友家同居,她老公找律師上法庭,法院同意她老公停發她生活費。由於多年不給政府交地稅,房子也被政府拍賣了。
兩年前她和男友分手,搬回加州和殘疾侄子同住。靠政府發給侄子的1000多塊過活,侄子被她誣告有精神病,她是監護人,試圖永遠控制侄子。 現在可好,一切都落空。
昨天蘇珊打電話給我說,Ronen 周四已經搬走,她11月份就無錢交公寓租金,她只能睡在汽車裡,問我是否可以搬到我家,和我老媽住一起,我說,「NO,我媽不喜歡和人同住。」 我家的確也沒有空房。 只能給她禱告了。我問她兒子和女兒是否能幫幫她,她說女兒不接聽她的電話,兒子沒有固定住所,自身難保。
唉,怎麼把日子過成這樣? 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這就是不願意自食其力的後果。59歲的她流浪街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