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時代的林徽因。
▲1928年3月,梁思成與林徽因在加拿大的結婚照。 穿著自己設計的嫁衣,新娘踏上了紅地毯。這也許是她一生所追求的「民族形式」的第一次嘗試。
《林徽因傳》張清平 著 百花文藝出版社 2007年8月
往事 |
童年往事歷歷在目,不完善的家庭生活給母親造成的傷害、給她(林徽因)自己造成的傷害已成為一種感受事物的方式,沉澱在她憂鬱的氣質中。在以後的歲月里,她曾不止一次地談及早年殘缺的家庭生活給她帶來的痛苦:「……我知道自己其實是個幸福而走運的人,但是早年的家庭戰爭已使我受到了永久的創傷,以致如果其中任何一點殘痕重現,就會讓我陷入過去的厄運之中。」
更何況,出身名門、從小跟著祖父母生活的徽因,是在傳統的倫理教育中長大。儘管讀了許多西方文學作品,但她單純的生活閱歷、她高傲的性情以及她的理性都使她不會去做任何與傳統、與家庭的名望相悖的事情。後來,她曾冷靜地說:「徐志摩當時愛的並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詩人的浪漫情緒想象出來的林徽因,可我其實並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樣一個人。」
這樁事情傳到了國內,徽因的幾個姑姑在這樁事關徽因的終身大事上空前的一致。她們無論如何也不能想象,林家的大小姐會嫁給一個有婦之夫。她們寫給林長民的信措辭激烈,傳達出了家族的意志和聲音。
多年以後,費慰梅在談到這樁往事時說:「徐志摩對她的熱情並沒有引起同等的反應。他闖進她的生活是一項重大的冒險。但這並沒有引得她脫離她家裡為她選擇的未來的道路。」
1921年秋,林長民出國考察的時間到期。10月,林徽因隨父親乘海輪歸國。
徐志摩的追求雖然沒有得到林徽因的允諾,他卻仍然不顧家人和親友的一致反對,堅決要求與張幼儀離婚。徐志摩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不僅是為了追求林徽因,而且是為了追求理想的生活境界。
他最敬重的老師梁啟超先生得知這一消息,專門給他寫信,勸他打消離婚的念頭:「 ……其一,萬不容以他人苦痛,易自己之快樂。弟之此舉,其與弟將來之快樂能得與否,殆盪如捕風,然先已予多數人以無量之苦痛。其二,戀愛神聖為今之少年所樂道,茲事亦可遇而不可求。況多情多感之人,其幻想起落鶻突,而得滿足得寧貼也極難,所想之神聖境界恐終不可得,徒以煩惱終生而已耳。
嗚呼志摩!天下豈有圓滿之宇宙!……吾儕當以不求圓滿為生活態度,斯可以領略生活之妙味矣……若沉迷於不可得之夢境,挫折數次,生意盡矣,憂悒宅傺以死,死為無名。死猶可矣,最可畏者,不死不生而墮落至不能自拔,嗚呼志摩,無可懼耶!無可懼耶!」
梁任公的信可謂字字發自肺腑,是一位師長對後學直抒胸臆的談心,也是一位過來人對晚輩的規勸。 (《林徽因傳》 張清平著)連接 https://big5.backchina.com/space-259658-do-blog-id-29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