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這個對信仰的證明。 經常會看到網友討論, 說信仰這個東西, 既不能證真, 也不能證偽。 其實, 這麼泛泛地說, 不是很準確。
我來認真為大家分析一下。 首先,我們定義一下有關的名詞, 爭取能做到共許。 信仰, 你相信的某種東西。 就拿基督徒來舉例子。 基督徒相信耶穌基督, 相信三位一體(有例外), 相信上帝的存在。。。。。 這就是基督徒的信仰。
但是, 如何能證明這個上帝, 基督的存在呢? 很多網友說, 你證明給我看。 我說, 我可以證明給你看! 但是, 我們要事前做點準備工作。 要重複一個實驗, 就必須有一樣(或者接近)的條件。 要重複水結冰的實驗, 就要在一定的溫度, 氣壓等等。 證明信仰也是一樣。 要證明這個上帝的存在, 你就必須成為一個基督徒, 按照耶穌基督的教導去做, 等你虔誠到一定程度, 你就會親見(感受)上帝, 道體的存在。
這種信仰的證明的特殊性是, 你必須將自己的身心調節到信仰教義所要求的程度。 而不可能置身於信仰之外去證明。 這就造成「信仰不可證明」的誤區。 實際上, 信仰是恰恰能夠重複並證明
--- 去看看FLG或者等等其他的各式各樣的團體, 你就會發現, 信徒都是有很多見證的。
另外, 由於個人的經歷, 以及習性不同, 即使大家都是很努力去調整身心, 結果卻往往很不一致。 這種個體上的差別, 也使得這個信仰證明變得很難重複。 不過, 要明確的是, 難, 不過是可以重複, 並證明。
題外話:
當你身心進入那個狀態, 你一定會感受那個。 當你徹底做到盡心, 盡性, 盡意, 你也會親見神, 道體, 上帝。
憑藉行法律不能得救 --- 這句話就象說,憑藉喝水不能生存下去, 問題是, 不喝水人是肯定活不下去的。 假如你不能
100% 守住耶穌基督的法律, 你的身心就不能進入那個狀態。 因為,你的思想波動太厲害。 說老實話, 所有的律法都是戒心, 不是戒身, 但是, 戒心要從戒身開始。 有些基督徒以為當人死之後,肉體和靈分離, 就可以得永生。 其實, 這也是誤解。 當你進入夢鄉的時候, 你是不需要肉體就可以去犯罪。犯罪的不是肉體, 恰恰是所謂的「靈」。 那種把罪推給肉體的說法, 過於天真了。
有些基督徒不能守全戒律, 但是, 有時候卻也能進入到那種狀態。 這是由於在那一個特定的時間段內, 他能把身心調整穩定。 在平時的生活中, 就不一定行了。 儘管如此, 短暫的瞬間也會給人以極大的信心。 這是一個螺旋式的「印證」的過程。 但是, 很多人卻走到這步就停止了。 他們會認為, 這就是得到了進入永生的門票 – 實際上, 還差很遠。 只能說, 你在某一時刻, 證入一定的境界, 但不能自由證入。 不過, 至少, 你在某一種程度上證明了自己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