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從末法, 邪說, 偽經說起

作者:真源湛寂  於 2012-5-5 04:3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真源湛寂|通用分類:信仰見證|已有1評論

關鍵詞:末法, 邪說, 偽經

釋迦牟尼祖師的法本身, 是沒有什麼正, 像, 末之說, 更不存在滅。

而正, 像, 末, 滅的說法, 是針對於修行者對釋迦牟尼祖師的法的理解, 傳承和共識。
當大家能正確理解佛法的時期, 稱之為正, 偏離一些之後, 名為像, 以此類推。

為什麼會逐漸發生這種的對於經文理解上的偏差呢?

下面, 我給大家舉一個關於戒律的例子。

經文四分律卷第三十五

爾時有黃門。來至僧伽藍中。語諸比丘言。我欲出家受具足戒。諸比丘即與出家受具足戒。受具足戒已語諸比丘言。共我 作如是如是事來。比丘答言。汝滅去失去。何用汝為。彼復至守園人及沙彌所語言。共我作如是如是事來。守園人沙彌語言。汝滅去失去。何用汝為。彼黃門出寺 外。共放牛羊人作婬欲事。時諸居士見已譏嫌言。沙門釋子並是黃門。
中有男子者共作婬欲事。時諸比丘以此因緣白佛。
佛言。黃門於我法中無所長益。不得與出家受具足戒。若已出家受具足戒應滅擯。


悲智以此經文, 作為證據, 誣陷凈空法師: 「凈空邪師屬於佛陀所說的絕對禁止出家受戒的「不能男」
《邪站網址, 恕不引用

這裡插一句題外話。 四分律中似乎也沒有什麼《如是我聞》, 悲智為什麼當成經文來作為證據呢?
看來是否是佛說的經文, 不是佛說了算, 是悲智自己說了算。 他需要的, 就是經文, 不利於他的, 就是偽經。

話歸正傳。 我們現在的很多行者, 看了經文, 感覺有問題, 但是卻說不出問題出在哪裡。 經文是佛說, 聖言, 難道聖言會錯嗎?

其實, 聖言不會錯。 但是很多經文是針對某種角度, 立場, 環境之下而說, 脫離了那個特定的環境, 經文的本意, 就會被改變。

大家回頭去看上面的經文。其實, 黃門本來是可以出家受具足戒的。 經文中,《諸比丘即與出家受具足戒》。
但是, 某些黃門, 受戒之後, 又犯戒, 因此影響僧團的形象, 干擾了佛法的傳播, 所以, 佛祖才說:《黃門於我法中無所長益。不得與出家受具足戒。若已出家受具足戒應滅擯》

這就叫不犯不制。再舉一個生活中的例子。孩子玩遊戲。 有些孩子眼中影響學習, 視力。 那麼針對他們, 就要制定戒律。
而有些孩子, 會計劃, 玩遊戲會增強其反應能力, 又不影響學習和視力, 對於這些孩子, 就沒有這條戒律。

再給大家看一段經文:

經文四分律卷第三十五

是謂三種人非受具足戒。如是截手。截腳。截手腳。或截耳或截鼻。或截耳鼻。或截男根。或截卵。或截男根卵。或截臂。或截肘。或截指。或常患疥瘡。或死相現。或身癭。

這是因為當時的印度, 佛法的興起被各種外道打壓, 甚至迫害。 而當時的印度種族制度森嚴, 對於殘疾人, 非常的歧視。 假如此時吸收殘疾人, 會對於僧眾的成長,佛法的傳播, 非常的不利。 考慮到這種情況, 佛才會制定上訴的戒律。

大家想想看, 佛門提倡的是能捨身為眾生, 難道不能為殘疾人?

所以, 隨著社會對殘疾人, 黃門等的尊重, 這條含有極大角度, 環境, 時間, 場合戒律的戒律, 對於我們現在這個時期, 就不適用。 佛祖要是生活在這個時代, 也不會制定這個戒律。-- 重申一下, 這叫不犯不制。  既然整個社會的認知, 都尊重殘疾人, 就沒有道理制定這個戒律了 (我都嫌自己嘮叨)。

上面舉的這兩個例子, 和對角度的解釋, 是僅僅從某一個, 並非全部角度, 說明了戒律的這種特點。 大家在學習中要自己認真驗證。

我們現代人看經文, 很難追溯回佛祖的那個年代, 去感受當時的社會, 生活環境, 因此, 看到經文, 就很容易產生誤解。
這就是佛法的傳播會經歷正法, 像法, 末法和滅法的一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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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總裁判 2012-5-5 06:57
唯一要改進的,凡文言都有譯成白話,好多人會對佛有興趣,文言使他們望而卻步,我就是其中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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