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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貴總提起的孟會青被大陸判了十二年?為啥?

作者:母愛的困惑  於 2017-6-4 10:0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郭文貴在視頻里經常提起一個名字——中紀委六室主任孟會青,並把這個名字和大陸的最高領導層並列在一起,讓我們這些常年居住海外的人士非常困惑:這個孟會青是何許人,根本沒聽說啊!

 

  既然郭和他的新寵「昭明」(也有人認為郭是「昭明」的新寵)說,孟會青是遭到大陸陷害入獄,那麼必然要經過審判程序。在北京審判信息網上,很容易就能搜索到孟會青的判決書,孟因受賄罪被判處12年監禁和100萬人民幣罰金。判決書完美的回答了在美華人的疑問。

 

  這份刑事案件判決書的案件番號是「(2015)二中刑初字第1627號」,做出裁判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開始就解答了我們的第一個疑問:孟會青是誰?判決書顯示:孟會青在被抓捕前是中紀委第十二局的副局級官員,65年生,河北人。與郭文貴昭明所宣稱的「主任」不同,孟會青當過8室的副處長、6室處長,升遷至副局級官員,其間從來沒當過6室主任。我們華人對大陸神秘的中紀委內部結構不熟,不知道主任和處長有什麼區別,想象著大約是一個職位不同的稱呼,殊不知上了郭文貴偷換概念的當!

 

中紀委下面的「室」是個局級單位,每個室的一把手才能叫主任,是局級官員,有時可以高配到副部級;而各個室下面又有很多處,處里的負責人被稱為處長,只是處級官員。從處長到主任看起來差距就是兩、三級,但在大陸官場的絕大部分人用一輩子都走不完從處長到主任的路。

 

  郭文貴為什麼要把孟會青「連升三級」?答案呼之欲出:因為處長的級別太低,不能在郭文貴編造的故事裡自圓其說!在郭文貴的故事裡,作為處長的孟會青多次面見副國級的王岐山。郭文貴當然知道這是天方夜譚,所以只好把「主任」頭銜硬生生地安在孟會青頭上,讓他的故事看起來稍微可信一點。但可能讓郭文貴無奈的是,判決書幾乎在第一句話就把這個道理點透了。

 

  判決書顯示,這個孟會青一共受賄了655萬人民幣,其中將近600萬是郭文貴送的!郭文貴和孟會青是什麼關係,真是一目了然。2008年的時候,郭文貴請當時還是副處級幹部的孟會青幫忙從大陸公安里「撈人」,事成之後郭文貴分兩次一共給了孟會青572萬。郭文貴想救的人是誰,怎麼就值572萬人民幣?判決書也給了交代,郭文貴想救的人「趙某」,是北京和達創新科技公司的老闆,當趙某因為職務侵占罪被大陸公安羈押之後,趙某的妻子輾轉找到了郭文貴,郭文貴一口應承下來,並獅子大開口:幫忙沒問題,要1個億。最終,孟會青幫忙把人撈了出來,而郭文貴卻把和達公司的股權佔為己有。

 

  此外孟會青和郭文貴的交集還有一次「撈人」,這一次,郭文貴受的是時任方正高層「李某」、「余某」的拜託。不難猜出這個李某就是後來和郭文貴反目成仇的李友。郭文貴從方正撈到什麼好處世人皆知——最後不僅弄到巨額資產,還親手把李友送進了監獄。

 

  可能是第一次只送了272萬,厚臉皮的郭文貴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了,後來又送了孟會青300萬。另外郭文貴還以超低價格出租給孟會青公寓,法院根據市價摺合了賄款21萬多。總共加起來,剛好接近600萬。600萬「投資」,換來一個億,郭文貴靠貪腐官員發財的本領的確非同一般!

 

  可以說是郭親手把孟會青送進了監牢。郭文貴走到哪就能把貪腐帶到哪,這句在華人圈子裡的傳言果然得到了印證!

 

  孟會青2015年8月被捕,2016年1月一審,孟會青不僅全部供認指控,還主動交代了大陸沒有發現的受賄行為,因為認罪態度好受到輕判,沒有上訴。

 

  那麼郭文貴為什麼如此迫切的要給孟會青洗白呢?除了給他離奇的故事增加點作料外,無非是——孟會青受賄的所有證據都是他行賄的證據!在大陸,僅僅按照行賄罪給郭文貴定罪,都能判10年以上,郭文貴當然擔心!給孟會青洗白就是給自己洗白,郭文貴雖然愚蠢但也沒有傻透頂,人類求生的本能和農民式的狡黠還是有一點的!

 

  我們可以想象,如果有一天郭文貴接受大陸審判,證人席上肯定會有孟會青的一席之地。昔日的貪腐利益聯盟在法庭上相互指證,一定會比現在郭文貴在直播中拙劣的表演更加精彩!我們拭目以待!

 

  我們希望郭文貴多提一些在大陸的貪腐同盟的名字,他每提一個名字,我們在美華人就能更多知道一點郭文貴那些骯髒的內幕,如果他不說,我們可能還真的蒙在鼓裡呢!郭文貴,用華麗的智商實力坑隊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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