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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彤:我所知道的群眾路線

作者:閑雲野鶴一忽悠  於 2013-9-15 07:3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現在全黨精英正在響應習總書記號召,學習群眾路線。我當然不知道習總書記的精神。只是多活了一把年紀,道聽途說,對群眾路線的由來略知一二,信筆如下,供有興趣者看看。

在馬列經典和共產國際文件中沒有群眾路線。這個概念的發明權屬於中國共產黨,發明者是毛澤東。它最初出現在延安整風的「審干運動」即「搶救失足者運動(即抓特務運動)」中。經過文字修飾和理論概括,它被載入《中共中央關於領導方法的決定》,然後全面闡明於七大。毛的七大報告,和劉的《修改黨章報告》,都對它用濃墨重彩作了表述。它隨後在華北各地鬥爭地主的土改運動和黨內軍內的「三查三整」運動中發揮了威力。後來休息了幾年。到八大,它被鄧小平在《修改黨章報告》中重新提出。但「大躍進」之後,鄧小平本人也意興闌珊,有點垂頭喪氣,所以親自啟用了「大轟大嗡」這樣一個貶義詞。群眾路線真正的輝煌,當然非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莫屬。這是六十歲以上的人,心裡應該明白的,無需贅述。以上是沿革。

現在為了什麼需要重提群眾路線,而且提到很耀眼的高度和亮度?我不懂,不敢造謠。

我只知道,群眾路線,本質是無產階級專政,形式是人民民主。我只知道,群眾路線的所有權不屬於公民,它屬於黨,只能專門屬於黨。所以,如果有人宣布,群眾路線姓「社」,公民社會姓「資」,如果有人宣布,兩者是水火不相容的,我不持異議。我只知道,群眾路線和群眾運動可以配套成龍,水乳交融。群眾路線和公民社會,的確風馬牛不相及。所以,在需要實行群眾路線的地方,一定不允許公民選舉,不存在公民輿論,不歡迎公民監督。所以,在需要凸現黨的領導,凸現社會主義的時候,特別在需要討伐不同的聲音的時候,群眾路線就應運而出,是得心應手百依百順的法寶。它是萬能的代用品。它可以代替科學,代替知識,代替法律,代替人道,不管遇到什麼理不直氣不壯的事情,「群眾路線」總能挺身而出,抵擋一切,不愧為黨的百戰百勝的傳家寶。

群眾路線還有一個小小的妙用。我記得是鄧小平在五十年代的某一次正式會議上說的,而且正式登了報的,大意是:大家決定,有個好處,錯了大家負責。不過我年老腦衰,講不出確切的出處了。如果有人因此告我「造謠」,我當然自甘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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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寇一仁 2013-9-15 16:39
20年前,我們辦公室幾個人抬杠玩兒,有一位老工程師說;「有人說『有錢能使鬼推磨』,我就不信,你給我一千萬我就不幹!我看你能怎麼辦?」。我說;「不用一千萬,一千塊就行!」。大家都大笑!這位老同志馬上也笑了!說;「我知道你把錢給了流氓!讓他們逼著我去『推磨』「。這就是共產黨人的智慧!所以人家要」牢牢抓住(流氓)無產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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