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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伍志超的案子,很多人在關注,很多人拿他與艾未未做比較。現在讓我們看看這個人究竟是什麼樣的人: 於美國出生接受教育的伍志超,畢業於紐約大學藝術學院主修劇本寫作,至今曾出版二本小說,並於美國報紙亞洲周報(Asian Week)上發表過「我為什麼憎恨亞裔人」、「我為什麼憎恨黑人」及「我為什麼憎恨白人」,引發激烈網民的討論。自06年起,伍志超因描寫種族問題而接受過三藩市紀事報、霍士電視臺的訪問,伍志超表示,07年因一本未發表的新作提及同情維州理工大學槍擊案的兇手,因而被聯邦政府調查,後轉移至FBI接手調查,並於07年8月被捕。 伍志超在2007年2月於舊金山的亞洲人週刊發表專欄文章,以偏激言論列舉他支援歧視非裔的理由,刊出後引起各界撻伐;三個月後,在電視臺訪問中,不改其態度,持續表達憎恨白人與黑人的立場,當時即有人認為,伍志超有可能犯下如維吉尼亞理工學院校園槍擊事件的大案。(以下摘於網路) 我想指出來一點,所謂言論自由也不是無邊界的,它的合理邊界是:不能反人類,不能搞種族歧視,不能用來顛覆民主政體。前兩點,大家好理解,后一點,我解釋一下,民主政體保證每個公民說話的權力,但公民(實際是一小部分人)不能拿這個權力來否定民主政體本身。這看起來有點奇怪,誰會反對自己說話的權力呢?但歷史上,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就真實的上演過:希特勒是選舉上台的,上台後就搞獨裁,反過來消滅了民主政體,這是個悲劇。伍志超的言論很明顯超越了這個邊界,赤裸裸的進行宗族攻擊,甚至支持恐怖主義行動,有反人類的傾向,他的行為當然不能被美國容忍,他被逮捕不能說沒有根據。值得指出的是,他受審通過了嚴格的法律程序,基本上受到人道的對待,主要是限制居住,甚至於可以開記者招待會,比起艾未未的待遇,不可同日而語。而艾未未不過是個藝術家,他不過是通過自己的藝術表達對政府的不滿,特別是對專制體制的不滿,為中國人爭公民權而已。兩人動機、性質截然相反,不可同日而語! |
gpan1975: 兩人根本沒有可比性。伍志超沒有逃稅。
調色板: 沒想到還真有人認為他是因為偷稅抓進去的。說實在的,國保這個事情幹得不怎麼漂亮,一個逃稅怎麼能徹底搞臭他呢?還得繼續深挖,老虎凳可能還不行,再來點別的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