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鏡網的博客「拈花時評」是我在明鏡的好朋友。對於這個社會,我和他有許多相似的看法。
中國茉莉花開以後,我們明鏡的博友就提醒拈花博要小心。可是他認為他不應該在茉莉花革命運動中缺席。在當地警察找他談話時,他也毫不猶豫告訴他們:我會去。於是,2月25日後,我們就沒看見拈花博來明鏡更新博客留言跟帖了。
我們很擔心。終於,他回來了。大家都很高興。
在這裡轉發拈花博的博文,一是對他表示敬意,二是讓網友們知道,中共拘留所里的情形。一併附上明鏡網友的跟帖。
《拈花十五日囚》(ZT)
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1年2月25日,違法人員張廣紅被我局民警傳喚回梅花村派出所,經查,張廣紅多次使用網名「拈花時評」在網際網路多個網站發布言論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同年2月22日我局民警曾對張廣紅進行教育勸阻,但張廣紅不聽勸阻,仍繼續在網際網路站發布言論煽動、策劃非法機會、遊行、示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五條,現決定對張廣紅的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行為處以拘留十五日。
履行方式: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越秀區拘留所執行拘留,期限自2011年2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12日止。
這是一間不足三十平米的囚室,十到十二人吃喝拉撒睡都在裡面。鐵門一關閉,與外界完全隔絕。早餐是一碗白粥,中午晚上是至少十年陳的黃色米飯,老大菜幫子純水煮,不見半點油星。有時候是一塊令人作嘔的肥肉,有時候是兩個黑忽忽的肉丸子,標準基本等同豬食。
早上七點起床,八點四十五分「管教」查倉、吃飯,開「風門」。所謂風門是通往一間約五平米的頭頂是鐵絲網的,能看到天空的房間。我的同房有吸毒者、小偷、賭徒、醉駕、簽證過期居留的外國人。吃過早飯後要朗誦「倉規」,十點鐘關風門。十一點吃午飯,十一點半睡午覺,兩點起床、開風門,四點關風門。四點半吃晚飯,到六點四十五分查倉,七點開電視機。每天看的都是ccav,新聞聯播加電視劇,十點關電視睡覺,日日如此。
最難熬的不是囚禁、豬食,而是無聊。沒有書籍,沒有報紙,沒有任何供打發時間的東西。除了看電視,唯一的娛樂就是大家窮侃,如果侃兄到了這裡,簡直就是如魚得水了。囚禁的日子是乏味的,但不妨礙我們尋找自己的歡樂,每天大侃特侃,侃到點就吃飯睡覺。跟南非人侃生意經,跟小偷侃偷盜,跟吸毒者侃戒賭。
事先最擔心的,是遇上牢頭獄霸,被虐待,結果發現這裡完全沒有。原因之一是停留的時間短,除了簽證過期的外國人,其他的都是拘留五天到十五天,沒待熟就走了。另外兩隻攝像頭照著,確實沒人敢動粗。牢友大多數都非常友好,因為大家都知道相互間都不過是過客,偶爾有摩擦也都被勸阻了。
我的happy hour是每天下午兩點,可以洗個冷水澡,我們幾個廣州人都是天天洗澡。洗完后清涼,平靜,日子變得不那麼難過了。
十五天過去了,我又回來了,又一次讓小支失望了,抱歉得很。有些事情該做的還是要做的,不讓說,那就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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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明鏡網友們的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