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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墮胎 華人應三思

作者:8288  於 2013-4-14 17:4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路文摘|通用分類:健康生活|已有1評論

許多美國人反對墮胎。1月25日,反對墮胎者組織在首都華盛頓遊行反對墮胎。(Getty Images)

許多美國人反對墮胎。1月25日,反對墮胎者

組織在首都華盛頓遊行反對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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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的墮胎權利受到婦女的擁護。圖為許多婦女在德州「家庭計劃診所」前舉牌表示支持。(美聯社)

婦女的墮胎權利受到婦女的擁護。圖為許

多婦女在德州「家庭計劃診所」前舉牌表

示支持。(美聯社)

來自中國的婦女喜歡採用上環避孕的方式。圖為一避孕環。(韓傑/攝影)

來自中國的婦女喜歡採用上環避孕的方式。

圖為一避孕環。(韓傑/攝影)

最新的避孕方式是輸卵管堵塞術。圖為放入金屬絲於輸卵管的示意圖。(韓傑/反攝)

最新的避孕方式是輸卵管堵塞術。圖為放入金屬絲於輸卵管的示意圖。(韓傑/反攝)
墮胎手術就是用吸管把胎兒吸出。圖為一塑料吸管。(韓傑/攝影)

墮胎手術就是用吸管把胎兒吸出。圖為一

塑料吸管。(韓傑/攝影)

墮胎手術可能會產生疼痛。圖為墮胎手術前使用的鴨嘴鉗。(韓傑/攝影)

墮胎手術可能會產生疼痛。圖為墮胎手術

前使用的鴨嘴鉗。(韓傑/攝影)

鄭英彥認為,家長不僅要關心少女,而且更要關心少男。(梁啟華/攝影)

鄭英彥認為,家長不僅要關心少女,而且

更要關心少男。(梁啟華/攝影)

南達科他州3月15日通過兩個限制墮胎法案後,一名醫師參加18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反對這兩個州法。(美聯社)

南達科他州3月15日通過兩個限制墮胎法

案後,一名醫師參加18日舉行的新聞發

布會,反對這兩個州法。(美聯社)

阿肯色州議會否決州長的議案,通過禁止12周墮胎法。圖為該州州長畢比(Mike Beebe)。(路透)

阿肯色州議會否決州長的議案,通過禁止

12周墮胎法。圖為該州州長畢比

(Mike Beebe)。(路透)

有的墮胎醫師被控殺人。圖為3月18日費城一名墮胎醫師的律師準備上庭應訴。(美聯社)

有的墮胎醫師被控殺人。圖為3月18日費城

一名墮胎醫師的律師準備上庭應訴。

(美聯社)
尹雪彬認為,墮胎是婦女的權利,她們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墮胎。(韓傑/攝影)

尹雪彬認為,墮胎是婦女的權利,她們可

以自由選擇是否墮胎。(韓傑/攝影)
最近美國部分州接連制定法律,限制某些情況的墮胎:3月6日阿肯色州通過較為嚴格的墮胎法,禁止幾乎所有「懷孕12周以上」的墮胎,該法將於今夏生效。南達科他州議會3月15日通過兩項墮胎法案,其中一案禁止大多數「懷孕六周」的墮胎,另一法案禁止「因基因異常或性別選擇」而進行的墮胎。另外,賓州、奧克拉荷馬州和亞利桑納州也禁止「選擇性別」的墮胎。

美國墮胎爭議由來已久。但這一系列嚴禁墮胎的法律引起醫療界震驚。紐約婦產科醫師鄭英彥說,紐約州對墮胎的法律比較寬鬆,只要懷孕不超過24周,孕婦就可以墮胎。他估計,實行嚴格墮胎法律的州內居民可能會「來紐約做人流」。紐約婦產科醫師尹雪彬說,在紐約州,即使胎兒有問題,懷孕24周也不能做人流了。有的華人不想生殘疾嬰兒,就去美國的偏僻州墮胎,也有人「到中國去做人流」。

這些醫師指出,懷孕初期的人工流產一般不會產生後遺症,但是如果胎兒月份較大或者手術出現意外,還是會對孕婦健康和以後懷孕產生不利影響,故做好避孕最重要。避孕的方式很多,人們可以選擇。「華人喜歡算安全期,但是安全期最不安全」。最近,輸卵管結紮術(essure)比較流行,對那些已有孩子的中年婦女比較合適。需要指出的是,少女懷孕和亂倫懷孕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父母應該加強與子女的溝通,防患未然。

◆孕婦人流分為幾類

紐約婦產科醫師王健說,做人流的華人大致有下列幾類。第一類是年輕的未婚女子。她們沒有避孕知識,也不採取避孕措施,但是與男友發生性關係後懷孕。這些女孩來到診所要求墮胎。第二類是避孕失敗的母親,有人認為年齡大了不會懷孕,沒有採取避孕措施,結果懷孕了。她們不想要這個孩子,因此希望做人流。第三類是發現胎兒畸形,父母決定做人流。現在,孕婦都查唐氏綜合症(Town Syndrome)。如果是正常懷孕,可在第11、12周進行第一次檢查,第二次在第15、16周時抽羊水檢查。結果出來時,懷孕已經到了第21、22周了,這時只能引產。

鄭英彥從業幾十年,遇到各種各樣的墮胎案例。墮胎的婦女各個年齡段的都有,年齡段在15歲至45歲之間。他表示,有的懷孕是違法的。由於父母忙著打工,沒有時間照顧孩子,結果家庭成員之間發生性關係,導致女方懷孕。「遇到這種情況,女孩子只能墮胎」。

他說,許多墮胎的華人來自美國南部。南部許多州是宗教州,人們比較保守,反對流產。他們懷孕後,在當地找不到做人流的醫師,只能到紐約做。「她們坐飛機來到紐約,早上來,下午做手術,晚上再坐飛機回去,時間安排得很緊。一個女孩子自己來做人流,可以想像他們生活不易」。

尹雪彬說,她曾經在一家美國醫院做住院醫師,做人流的各個族裔都有。她說,人流的原因是意外懷孕,不想要。有的懷孕是因為被強姦,有的因為學習、工作和家庭不允許,要做人流。也有少數人因為生男、生女而做人流。她們在第9、10周通過檢測胎兒的性別。「胎兒性別與她們想像的不一樣,要求做人流」。

◆墮胎與否影響很大

鄭英彥說,生孩子涉及到夫妻、男女之間的感情。「有些情況是,不生孩子,感情就會破裂」。生不生孩子牽涉到將來的問題。他表示,墮胎對女人來說最大的隱私和傷痛。大約20年前,一名懷孕的婦女和丈夫來到診所,要求墮胎。她解釋說,她和丈夫準備回到台灣發展,但是現在懷孕了,影響他們的回台打拚計劃。結果,孕婦做了人流。「不料,幾周後報紙報導,這名女性上吊自殺了」。他說,當時看到這名孕婦時,感到她「表面上高興,後面是空虛的」。

有的孕婦總是變來變去。例如,她們表示要來墮胎,但是準備手術時又不做了,可是過了兩天以後又來了。「遇到這種不穩定的情況,我就勸她們不要做了,乾脆生下來」。幾年前,一名孕婦變了好幾次,後來還是把小孩生下來。幾年後,她來到診所,說小孩很可愛,幸虧沒有流掉。

他說,多年前一對留學生姐妹來到他的診所。姐姐懷孕,想做人流。他檢查後放入藥物,準備第二天手術。姐妹倆出門後,因為外邊刮風下雨,就在路邊徘徊。有人把這個情況告訴他後,他就把她們接到自己家中,第二天送她們去醫院做手術。十幾年後,一位婦女因為懷孕前來做體檢,他才認出這是曾經做過人流的那位姐姐。原來,姐姐學成歸國,幾年後又移民美國,結婚後定居外州,現在懷孕了,想生下這個孩子。「她藉著孕期檢查,專門到紐約來看我」。

他感嘆,世界就是這樣不公平。想生孩子的生不了,到處求醫,做試管嬰兒;而有人懷孕了又不能生,還要墮胎。

◆月份不同風險有異

鄭英彥說,人流手術不難,紐約許多華人醫師都做。如果在12周以內手術,發生並發症的機率很低。「超過12周,手術就不容易」。每多一周,胎兒發育都不一樣,並發症的發生率就會升高。同時,手術醫師的訓練、技術、經驗不同,手術的差別較大。

他說,如果月份較小,人流的常見並發症包括出血、發炎、內膜沒有清理乾淨等。如果在月份較大時手術,如到了20周,有的手術後可能會出現子宮出血不止、子宮穿孔及子宮發炎。子宮出血不易控制,要打促進子宮收縮的藥物,再止不住就要把子宮拿掉。手術中要用到夾子,子宮穿孔後,夾子可能進入腹腔,夾破腸子,導致腹膜炎,最後腸子可能都要切掉。他說,醫師現在都比較小心,在超聲波指導下放入,可以看到子宮,胎兒及其附屬物吸除乾淨。

他建議,華人孕婦想做人流,應該找專業醫師。「如果術後發生並發症,這些醫師可以把病人送進醫院繼續照顧。但是,如果找沒有牌照的「醫師」,但一旦發生問題,這些「醫師」無法進醫院照顧病人。早期人流對孕婦的健康影響不大。有的華人把人流當成月子坐,一個月不運動。「由於身體不運動,她們恢復較慢」。

王健說,他所在的診所八成是華人,其他的是外族裔的病人。「我們只做懷孕10周前的人流」。如果懷孕月份較大,風險也大,容易發生出血、感染和子宮穿孔等。有的胎兒發現畸形,月份很大但需要引產。「遇到這種情況,我們推薦她們到美國專門的診所去做」。尹雪彬表示,如果懷孕到了12周,她也推薦她們去計劃生育診所去做。

目前,美國最大的人流診所是「計劃生育」(Planned Parenthood)。該機構在全國50州和哥倫比亞特區都設有診所。同時,紐約還有一些醫院也做這類手術,如公園醫療(Park Med)、以色列醫院等。尹雪彬說,她曾經去計劃生育診所實習。計劃生育診所門口經常有人抗議,舉個小牌子有時還打醫師。「我們不敢穿醫師服裝,只能穿便衣進出」。

紐約婦產科醫師張耀華表示,有的孕婦堅持要做人流,但是由於月份太大,他們不做。如果有人為了孩子的性別而要求人流,他們也予拒絕。有的孕婦發現孩子異常,同時月份大了,他們就推薦到其他診所去做。

◆人流手術主要兩種

在紐約,許多華人醫師都做人流手術。王健說,人流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藥物流產;二為手術流產。因為他們的診所沒有麻醉師,如果一些十七、八歲的女孩做人流,但是又怕疼,就去醫院做。

他說,孕婦用藥後,在34至48小時內子宮會收縮,把胎兒排出。她們兩周後要來診所複診,看看是否流乾淨了。「如果要藥流,就要早做,越早越好」。如果月份到了10周,流產成功率達到93%。他說,與手術流產相比,藥物流產疼痛較小,不會感染,也不會導致子宮穿孔。但藥物流產也存在缺點,如流不乾淨的機率要高一些。同時,保險公司支付手術流產費用,但不包藥物流產。

不過,手術流產對子宮也會有影響。他曾經遇到過這類病例。一名孕婦做過人流手術後,再懷孕生產時胎盤出不來。這是她的第二個孩子,且第一胎沒有做剖腹產,他們無法解釋。「後來,產婦透露,她之前做過人流手術,刮宮後感染,導致現在這樣的後果」。

尹雪彬說,人流手術就是用吸管把胎兒從子宮中吸出來。她不太喜歡藥物流產,因為失敗率可以達到7%至8%。她比較傾向做手術人流,因為可以保證做好。「我先把藥物流產的好處和壞處講清楚,由孕婦決定」。曾在北京協和醫院工作過的她表示,在北京見過有的人做多次人流,但是在美國很難見到這種情況。「這也可能她們在不同的診所做」。

鄭英彥認為,人流手術就是刮宮,僅接觸到子宮內膜。「月經就是子宮內膜脫落,因此人流不會刮傷子宮」。但是,如果胎兒月份較大,第一次人流沒有刮乾淨,以後就會有問題。

◆避孕方式多種多樣

鄭英彥說,避孕的方法很多,但沒有一種方式可以達到百分百避孕。一些華人採用計算安全期的方式避孕,但常常算不準,失敗率可以是25%。男性可以採用的避孕措施有避孕套及結紮,女性使用的避孕方式比較多,有避孕藥、避孕貼、避孕環及結紮等。

王健說,人流畢竟有傷害,不是一個好辦法。如果不想要孩子,就做好避孕措施。他認為,使用避孕套最不安全,因為避孕套會破裂,精液會流出來,有的避孕套甚至掉在陰道裡。他發現,唐人街做人流的多,而華人留學生做人流的少,「這可能是留學生有避孕知識,又與他們接受過高等教育有關。

他說,有人喜歡服用事後丸(morning-after pill),即在發生性關係後72小時內可以服用這種避孕藥,成功率可達90%以上,但是不能是百分百。美聯社報導稱,美國大約85%的墮胎者是未婚。事後丸的購買越來越容易。它在1999年上市,於2006年向18歲以上的人銷售,而且不是處方藥。在2009年,購買事後丸的年齡降低到17歲。也有人使用避孕針,打一次可以管半年。但是,它有個缺點,即容易導致婦女發胖,且在35歲後她們會有骨質疏鬆,並且不可逆轉。如果想懷孕,需要半年以後,因此大部分華人不願意使用。

尹雪彬建議,做好預防最重要。男性絕育最方便,但是男性做絕育手術的不多,而女性做絕育的比較多。她說,來自大陸的華人婦女最喜歡上環,如果想要小孩,就把環取出,很方便。「這可能是受中國避孕文化的影響」。但是,老外上環的很少。華人也不喜歡吃藥,而老外喜歡吃藥,一些小女孩特別相信藥物。

張耀華表示,目前最為流行的避孕手術是輸卵管封閉術(ensure)。這個手術比較簡單。醫師把一根金屬絲通過陰道、子宮送進輸卵管口,把金屬絲留置在該處。金屬絲就會刺激細胞生長,形成纖維包裹,把輸卵管堵住,從而達到避孕的目的。「這就像珍珠形成的過程」。而且,這種手術對病人傷害少,病人做完手術,第二天就可以上班。

她說,這種手術需要兩個醫師一起做,保險公司對手術費用全包。「做這種受術者大部分都是年過40歲、已經生有兩三個孩子的婦女」。這種手術有點像輸卵管結紮術,但結紮手術的失敗率較高,而這種手術的失敗率較低。「不過,如果她們想再懷孕,是不可能的了」。

◆支持生命保胎為主

在紐約,華人婦產科診所對人流大致分為三種態度。一是滿足病人的要求,提供人流服務。這類診所佔多數。二是支持生命,即先勸說留下孩子,並幫助解決有關經濟困難,如果孕婦堅持人流,也做人流手術。三是由於宗教的原因不做人流,這類診所較少。

張耀華說,她所在的婦產科診所支持懷孕,鼓勵孕婦保胎,不要流產。有的孕婦是因為與男友吵架,一時想不開,要求做人流。「經過我們的輔導,有的孕婦不想人流了「。她說,一些新移民不知道政府對孕婦提供福利,我們診所可以幫助孕婦申請。她承認,有的家人反對生下這個孩子,如果孕婦堅持把孩子生下來,壓力較大。

她說,有的妻子懷孕,卻發現丈夫患上癌症,且已經有了兩個孩子,就會給她做人流。「每個孕婦都不一樣,處理也不相同」。如果是十六七歲的女孩子懷孕,情況就不一樣。這些女孩中學沒有畢業,年紀輕輕就生下孩子,將來前途堪憂。孩子對她們來說就是一個累贅。「如果她們不想要孩子,我們就會幫助他們做人流」。

◆不能懷孕影響關係

尹雪彬說,人流一般不會影響再次懷孕,除非發生了並發症。她表示,人流手術也具有危險性,因此要求病人術前簽字。術中可能發生一些意外,如出血、子宮穿孔、傷到其他器官,但「機率很少」。

不過,也有人因為人流後不能懷孕而影響婚姻。例如,美國未名空間中文網站(www.mitbbs.com)不久前刊發一個讀者來信。信中說,他與妻子結婚兩年多,但是不能生育。經過檢查,發現妻子的輸卵管堵塞。醫師估計,這個堵塞與妻子婚前與前男友懷孕流產引起的可能性最大。

作者說,如果想懷孕,妻子就需要做輸卵管打通術。雖然是小手術,但是作者的父母不能接受兒媳婚前曾經懷孕流產的行為。「我們回國探親的時候,我的父母已經勸說我與妻子離婚在」。現在父母要來美國與他們同住。他估計,未來媳婦與公婆可能勢同水火。他向讀者徵求意見:「他該怎麼辦呢?是聽從父母意見而離婚,還是勸父母接受兒媳?」

隨後,許多讀者回帖。有的支持作者離婚,聽從父母的意見;有的支持媳婦,認為輸卵管堵塞並不能確定是人流造成;還有人懷疑這封信是一個「坑」,為了吸引讀者的眼球。不管怎樣,這樣的議題能夠引起讀者關注,說明這個問題在留學生中已經存在。

◆人流原因大致幾類

美國阿蘭古特瑪奇研究所(Alan Guttmacher Institute)統計發現,在45歲的美國婦女中,至少一半的人有過一次意外懷孕及人流。按照這個比率,在她們20歲時,10%的人有過一次人流,30歲的婦女中25%的人有過一次人流,到了45歲時,30%的人有過一次人流。

統計顯示,在2008年,約有121萬人做了人流,90%的人流發生在懷孕的前12周以內。在2000年至2008年間,美國總的人流率下降了8%,但在低收入的婦女中人流率上升18%,而高收入的婦女中人流率降低28%。

資料顯示,美國孕婦墮胎還有其他的一些特點。58%的人流者是20多歲的年輕婦女;61%的人已經生有一個或以上的孩子;56%的人是未婚及沒有同居;69%的人處於經濟劣勢;73%的人聲稱有宗教原因。

人流的原因還有以下幾種情況。74%的孕婦表示生孩子將會影響他們的工作、學習及其他的事業;73%的人說她們無錢撫養孩子;48%的人說她們不想單身母親、或與丈夫或男友關係惡化;少於2%的人說,她們的胎兒是強姦和亂倫的結果。

◆墮胎法律涉嫌違憲

阿肯色州議會通過禁止墮胎法案的理由是,在12周時,胎兒心跳已可在超音波儀器上檢測到。不過,法案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可以墮胎,如強暴與亂倫懷孕、母親生命垂危及胎兒發育出現嚴重異常。20周禁止案的依據是,胎兒在此階段已經感受到疼痛。

有關專業人士認為,阿肯色州的禁止人流法案是對1973年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倒退。在上述的案件中,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確認,婦女擁有墮胎權利,並對「不具體外存活能力」的胎兒的墮胎權予以合法化。

南達科他州的更為嚴格的墮胎法再一次引起人們的關注。有關人士認為,該州通過的兩個禁止墮胎的法規「違法憲法」。他們指出,聯邦最高法院已有判決,婦女有墮胎的權利。「我們估計,最高法院會判決這兩個法規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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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老也不成熟 2013-4-14 21:21
挺好的科普。三思是指什麼, 政治,宗教還是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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