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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4)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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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35樓 遊客 (32.221.x.x) ] 發表於 2024-10-26 20:20
紅斑狼瘡是免疫力過激反應疾病。和艾滋病是相反的情況。她如果遵從醫囑吃藥,完全可以活下去的。是她自己讓病情惡化的。這是她的選擇。別沒有權利干涉。
回復 舉報 [ 34樓 遊客 (32.221.x.x) ] 發表於 2024-10-26 20:16
這裡該死不死的人,你們閉嘴吧。屁都不懂,就知道胡說八道。紅斑狼瘡不是遺傳疾病。也不是非死的疾病。今天的技術,可以維持生命。
回復 舉報 [ 33樓 遊客 (45.33.x.x) ] 發表於 2024-10-26 17:23
紅斑狼瘡只是統稱,如同癌症。宮頸已經有廣譜疫苗,遺傳乳癌可以切除,其它嘛 14億農民工,雞巴黨連疫苗知識都是國家機密。武漢肺炎就靠蓮花輕吻逼死草,無知5毛,在這JJYY秀無知…
回復 舉報 [ 32樓 遊客 (108.39.x.x) ] 發表於 2024-10-26 17:01
25樓 遊客(64.229.x.x): 老人說紅斑狼瘡是可以遺傳的臟病,是可以母嬰傳染的,其母肯定很...
是免疫系統的疾病,不是臟病。
回復 舉報 [ 31樓 scripting ] 發表於 2024-10-26 13:52
勇敢的選擇,給她點贊。
回復 舉報 [ 30樓 遊客 (104.33.x.x) ] 發表於 2024-10-26 11:45
尊重她的選擇
回復 舉報 [ 29樓 遊客 (107.139.x.x) ] 發表於 2024-10-26 10:26
27樓 遊客(76.16.x.x): 她年入百萬,怎麼知道她沒有想盡辦法治病?...
你在幸災樂禍,只有俞老師才年年百萬,上海年薪百萬的人最多是千分之一。
回復 舉報 [ 28樓 kumar ] 發表於 2024-10-26 10:21
10樓 遊客(172.58.x.x): 有沒有可能是有憂鬱症,這也是治不了的病。人生不易,一路走好。...
我也覺得是抑鬱症。她的病情沒到晚期,身體狀態還很好,瑞士當局不應當批准安樂死。
回復 舉報 [ 27樓 遊客 (76.16.x.x) ] 發表於 2024-10-26 10:19
21樓 遊客(107.139.x.x): 中國政府為什麼不救救她? 小編為什麼不早點寫篇關於她的文章幫...
她年入百萬,怎麼知道她沒有想盡辦法治病?
回復 舉報 [ 26樓 遊客 (172.56.x.x) ] 發表於 2024-10-26 10:01
23樓不配做人,人渣!
回復 舉報 [ 25樓 遊客 (64.229.x.x) ] 發表於 2024-10-26 09:39
老人說紅斑狼瘡是可以遺傳的臟病,是可以母嬰傳染的,其母肯定很亂很臟。
回復 舉報 [ 24樓 遊客 (101.181.x.x) ] 發表於 2024-10-26 09:26
非常同情,也非常難過。因為認識的人裡面被這個病痛折磨。免疫體統錯誤識別,攻擊自我器官,比如心臟,肝臟,皮膚。起起伏伏,各種複雜併發症,
回復 舉報 [ 23樓 遊客 (98.110.x.x) ] 發表於 2024-10-26 09:25
AI來了,英語不好教了,掙錢難了;42歲沒找著老公,沒孩子,內心也自卑吧。
回復 舉報 [ 22樓 遊客 (107.209.x.x) ] 發表於 2024-10-26 08:47
到底死了沒有?整天上視頻干什麼?這個病非絕症,有藥控制,洗腎也不痛苦,為什麼去死?思想偏激。
回復 舉報 [ 21樓 遊客 (107.139.x.x) ] 發表於 2024-10-26 08:37
中國政府為什麼不救救她? 小編為什麼不早點寫篇關於她的文章幫她向社會求助?那些厲害的中醫院士怎麼不給她治痊呢?
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64.229.x.x) ] 發表於 2024-10-26 08:09
15樓 屠龍刀之原界: 扯淡!自己掙得就可以自己花完?她沒有孝敬父母的義務?她父母養...
你政府不是宣稱「只生一個好,政府來養老」 嗎?你政府該盡的義務不盡,咋從來不見你放一個屁啊?
回復 舉報 [ 19樓 遊客 (67.220.x.x) ] 發表於 2024-10-26 07:50
5樓 遊客(139.137.x.x): 這能無賴母親。 一家之言。 一面之詞。...
你有反駁證據?造假的嗎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47.152.x.x) ] 發表於 2024-10-26 07:42
她如此大張旗鼓,唯恐天下不知的做法,可能是想懲罰與她水火不容的母親,要讓她餘生都有罪惡感,否則想死,吃過量安眠藥就解決了,何須興師動眾花大錢去瑞士安樂死,而且後事誰來料理 ?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174.192.x.x) ] 發表於 2024-10-26 07:34
人無法選擇自己的出生,但是可以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選擇生存下去和不再生存下去,實屬人權。在選擇生存與結束生存的時候要考慮的問題之一是你的選擇對別人帶來的後果。
回復 舉報 [ 16樓 遊客 (24.143.x.x) ] 發表於 2024-10-26 07:08
沒有積極治療,還害了父母,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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