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一:有關"朱令剩下的麵包被她們分吃掉了"的謊言
為什麼說這是句謊言呢?這句謊言的背後又隱藏 什麼呢?
對一個得了怪病以致於快死的人( 如果這句話是 指朱令鉈中毒確定之前發生的),她剩下的麵包,有誰敢吃呢?尤其是女生。即便有不忌諱的餓死鬼,被某一個人吃掉的可能性也許會有,但被幾個人分吃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又不是瓜子。再加上她們現在所暴露的與朱令關係緊張,這種可能性更是沒有了。若是這句話昰指朱令鉈中毒確定之後就更是沒有這個可能性了。那她們為什麼要撒 這個謊呢?很簡單: 毀滅證據。從"分吃"這個信息看,作案人不止一個,但沒有人願意獨自承擔風險。
事實三: 奇怪的失竊案〜只有朱令生活冼潄用品被偷
失竊案是發生在朱令鉈中毒已經確定,保衛科通知朱令的室友要保護些東西之後。請大家思考在藉助當時新聞的幫助,幾乎全國人民都知道朱令是鉈中毒的情況下,有誰會對這些東西感興趣?。 沒錯,只有作案兇手!那麼有誰能夠準確無誤的只偷朱令的生活洗潄用品而不碰其她人的東西呢?難道真如孫維和她的同學一再暗示的:這個失竊案表明朱令投毒案另有其人,一定宿舍之外的人乾的,因為要是她們的話用不著偷,直接消毀證據就是了。事實真的是這樣么?!即使朱令的親爹親娘,沒有朱令本人或她舍友的幫助,大明大方的拿,都不一定拿對,何況是偷?何況是其他人呢?正是這個奇怪的失竊案再次暴露投毒人的身份〜 就是與朱令朝夕相處的室友!
可以想象,其實在朱令被確定是鉈中毒時,作案者已經慌神了;在接到保衛科的電話時她們已經像熱鍋上的螞蚊了!該怎麼辦???她們豈不想毀掉證據么? 但是有那麼容易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