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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控儀真相

作者:tnh  於 2009-10-25 02:5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7評論

「腦控儀」案的真相?
近年來,「腦控儀」(或控腦)案受害人,在各大網壇上紛紛發帖,並成立專門的貼吧。針對此類「腦控儀」作案的文章,其數量也有數千篇之多,當然,許多受害人根據自己的受害實況和及對作案人及工具的臆想,胡亂猜測:這是「黑氣功的捉弄」、「外星人的實驗」、「外國軍事或安全機構的遠程監控」、「中國的安全部門的監控或監視」、「某些政府的黑獄」、「某邪教組織的政治性脅迫」等等。
而同時呢,也有專門一批人,發起對「腦控受害人」貼吧和文章的攻擊,還自詡為是什麼「心理專家」、「精神病學專家」、「電子IT業的專家」,煞有介事地以「權威」的口吻,定性「腦控受害人群體」是「喪心病狂」的「狂想症」、「精神分裂症」、「偏執狂精神病」等。
這兩方陣營的人的相互的攻擊、詆毀,真是都言之鑿鑿,確證在手。我現在可以告訴大家,到底「腦控儀」在社會上是有嗎?只有去參觀一下中國腦電集團的網頁廣告所介紹的「腦控產品」及其附屬的「腦控 軟體」,各方爭執的問題豈不是明白了嗎,現在連中國版的「腦控工具」也已經有了,那麼,國外版的「腦控工具」早在上世紀90年代已經有了,而且,被那些不法分子通過黑市渠道流入中國,成為了那些「社會犯罪團伙實施犯罪行為、傷害迫害無辜公民的作案工具。
這個「腦控儀+電磁波槍」,是便攜型、無外接天線、可放入在女式中號挎包中。
1,「腦控儀」案,並非空穴來風
我作為對「腦控儀」作案的工具、作案行為、作案目的,還算比較熟悉的人,在這裡理清幾個關鍵的問題。
(一)「腦控儀」是怎樣的電子工具
我們不妨可借用中國腦電集團的「腦控產品」的廣告介紹來說明。
【(A)遠程腦電波掃描儀(思想儀),
(B)讀腦機,及其軟體;
(C)電子治療儀:攜帶型電子經絡治療儀有10種電子針灸、按摩、捶打等功能;
(D)麥比烏思圈雙工圈:本天線採用麥比烏思圈原理繞制,具有直接把聲音等信息以無線電波的方式進行發送和接收的功能
思想儀掃瞄並記錄,並經讀腦機軟體可以直接把人的思想轉變成文字,思想掃描儀能夠遠距離接受人的腦電波,並能夠把腦電波波形顯示在電腦屏幕上;
腦電波通訊雖然不用任何媒介就可以傳遞圖像、聲音、氣味、溫度、觸覺、痛覺、運動等各種感覺信息,
從0—100Hz的低頻一直到300M—1000MHz以上都有腦電波的分佈。
要知道腦電波考勤、監控、測謊、報警等設備用起來簡直太方便了。」】
這些介紹,不是足夠說明,所謂「腦控儀」,是由那幾種電子工具組成的;遠程腦電波掃瞄器(思想儀)、讀腦機(附讀腦軟體)、電子治療儀(定向電磁波發射槍,也許作案者所用的電磁波槍的頗率還要高)、電磁感應器。
但作案團伙不可能把「感應器」套在受害人的頭上,也不大可能有機會把「電子晶元」殖入受害人的頭顱腦後,就採取了一個相當簡單、卻實用的卑鄙方法(因為作案者是不在乎受害人的生命安全);即給受害人服下「電子引誘劑」(如釹鐵硼之類的混合劑),在「電子引誘劑」進入「受害人」的血液內后,就長期沉積在血液之中,不易消逝、不易檢測。這樣,受害人的生物電子感應遠超於常人。受害人成了作案者手中「控腦工具」的「跟蹤、監控、腦電波掃瞄的理想目標」。
接下來呢,作案者就通過對「受害人」的私人及工作訊息的了解,對受害人實施犯罪的行為和犯罪的目的了。我曾經在上訪信中說:
【「腦控儀」作案,首先對受害人下「電子引誘物」,暗中竊取受害人的大腦信息及個人隱私信息;再對受害人實施用噪音騷擾,恐嚇威脅等;最後,用電子(磁)波槍對受害人的大腦(疼痛、麻辣、暈眩、噁心等)、心臟(心曳)、雞巴(失去性功能)等心血管神經敏感部位進行殘忍性的電子波射擊,來折磨受害人,得以實施其作案的目的。作案者若單用一隻腦控儀主機,受害人完全毫無知覺;若腦控儀主機加微型麥克風系統,則受害人猶如耳邊似有「鬼魂跟蹤」;若腦控儀主機加微型麥克風再加電磁波槍,則意志脆弱的受害人,則要被整治得意志崩潰。
根據本人長期經歷的有意查測:電子射頻槍對目標距離在約30米之內,對目標人具有駭人的恐怖感;在目標距離約為320米之內),對受害人具有恐懼的電子虐刑的痛苦威脅。而且,作案的手段是:(24小時*7天)的無休假式跟蹤騷擾。」】
所謂「電磁波槍」(這個電磁槍本人曾親見過,外形頗似對講機模樣,其天線般的一端,即指向受害人的方向定位,其中有二隻電磁槍),實際上是腦電集團的產品廣告中的「電子治療儀」,因為它是遙空的、具有約350米左右的定向電磁衝擊波威力。記得,曾在1996年,有一次作案者曾隔著一道磚牆瞄準我的頭頂發射,我頓時感到:霎時眼前是發亮的金屬網格,隨即眼前一陣發黑昏眩,接著是這二個女作案犯的得意大笑。
當然,在全國各地,現在有幾十個「腦控儀」作案的團伙,犯罪的目的不一樣,但作案的手段,卻類似。比如,寧波張君所遭受的「腦控儀」,從第一次的敲詐勒索公款10萬元到威迫他充當勒索他人錢財的槍手,第二次又利用被人雇傭的機會,公然到張君居所的約近在30米距離的對面住宅作窩點,對張君實施勒索並威迫他當勒索錢財的槍手,第三次則要「消失」張君這個人為目的,而至今作案者仍在逞凶。
2. 「腦控儀」不是國家或政府的所為
現在,根據網上情況的分拆,和寧波張君的例子,可以肯定:利用「腦控儀」作案的,根本不是國家的什麼機構或政府對「受害人的黑獄」,而是社會上不法之徒的犯罪作案。
(一)根據寧波張君案,從發案起,歷經三次,作案的人,都有他熟識的,其中包括主犯、參與犯及其直接知情人,以及他所了解的偏袒犯罪團伙的警察。但犯罪團伙卻從一開始就冒稱是「國家安全局秘密工作人員」、「檢察院經濟偵查人員」、「市公安局線人」等,這些罪犯就是用手中的「腦控儀」來向受害人證明所謂的「特殊身份」,所以,許多受害人是被這些犯罪團伙「蒙」了。
(二)從作案者的犯罪心理上來分析,這些作案者就是利用「腦控儀」不為普通人因缺乏對現代電子科技水平、特別是尖端性的秘密電子工具的了解,因而沒有看到過的、聽到過的、其所能知道的心理及科普知識水平,而故意製造詭秘的身份和神秘的犯罪條件。比如,曾在2002年至2003年期間,「腦控儀」作案者竟然以「治妖的菩薩」身份,公然露面、公然跟蹤、公然用「電磁波槍」在他人面前瞄準張君進行電磁波騷擾,據張君所知,該犯罪團伙的女子,還用多種身份(其用意是避免不知情者起疑心)來跟蹤張君呢。
這些犯罪分子,通過對「受害人」的編造「假身份」和故意胡言亂語的內容,一則恐嚇受害人;二則,便於在外跟蹤「受害人」,因為「受害人」既然不屈從於作案犯的要求,當然,會採取各種辦法來擺脫作案犯的跟蹤騷擾:即故意多在外活動、在親朋好友家過夜、想方設法採取自己偵測、憑自己所知道的知識的分析猜測、詢問他人對這樣詭秘情況的意見、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而犯罪分子正是考慮到這些情況,所以,用「假身份」便於跟蹤「受害人」作案,用「某組織」來恐嚇、脅迫「受害人」老實地,用許多的胡言亂語來迷糊「受害人」對作案身份判斷,同時,假設受害人說出這些胡言亂語的內容,也使第三者無法相信,還以為受害人大概得了「精神毛病」,用詭秘的犯罪手段來隱藏作案行為的跡象。
也有人認為,「腦控儀」可以利用GPS實施遠程監控。但別忘了,作案者首先必須對受害人下「電子引誘劑」,而且,作案者所用的「定向電磁波發射槍」只能在有限的距離(據我所知是約400之內)。這些有限的條件,不可能使作案者能通過GPS的遠程來監控受害人,並用電磁波槍對受害人實施威力駭人的電磁波跟蹤騷擾。
(三)現在網上發帖的受害人,基本上都與政治無關聯,也大多與國家機密或軍事機密無關聯,所以,不論國外情報機構,也不論是本國的安全機構,完全掛不上號。那麼,這些情報或安全機構,化這樣的精力來全程監控並電磁騷擾受害人,值得嗎?
現在網上發帖揭露「腦控儀」犯罪案的人,許多還是高學歷高素質、甚至是國外留學歸來的,但高學歷的人,根本不屬於「政治嫌疑」或「經濟犯罪嫌疑」類。比如,寧波的張君,在一開始,作案者就是訛詐他有「經濟嫌疑」,幸虧他清白無愧並具有高學歷的無神論者,知道是有人在用一種電磁波工具來作案,所以,從一開始就只能靠自己獨個人來調查此案。
但在此,我不否定,有個別的政府工作人員,因個人的目的而參與、操縱、利用這些犯罪團伙的犯罪行為。
(四)「腦控儀」犯罪團伙,大多都具有敲詐勒索的犯罪的目的。首先,作案犯都具有團伙犯罪的性質,試想一下,作案者要長期跟蹤受害人,就需要幫手來調換;而且,有些作案者還擅於化妝跟蹤,在跟蹤受害人的情況下,作案者是不惜代價的。那麼,這些犯罪團伙的經濟來源在何處!其次,犯罪團伙化錢從黑渠道購買「腦控儀」的整套工具,而且,化代價物色並下「電子引誘劑」給受害人,對受害人實施全程的監視、分析、並電磁波騷擾,僅僅是為了玩吧。比如,跟蹤騷擾寧波張君的犯罪團伙,從當初所知道的一無所有,而現在就購買了房子,衣食無憂了,那麼這些錢來自何方?除了靠勒索的作案手段外,誰會無緣無故地奉送給這些案犯的金錢。所以,實際上,每一個「腦控儀」團伙的犯案背後,還有許多被勒索錢財的「冤大頭」,因為這些「冤大頭」懼怕作案者的手段和電磁波的厲害,所以,不敢公然站出來揭露罷了。
(五)「腦控儀」犯罪案,為什麼會如此猖獗並在社會蔓延,是警察的瀆職所造成的。作案團伙,是拜託了地方公安警察的對此類案子的不查不問、或甚至是故意放任的瀆職,所以,作案團伙更是膽大妄為,無所顧忌了。
但更有甚者,警察不僅不偵查「腦控儀」案,而且,還對受害人實施封口、打擊,不僅給報案的受害人戴上「精神病」的帽子,還把受害人送進精神病院的大牆內,免得在外宣揚「腦控儀」案及警察的瀆職的情況。這個例子,寧波張君是比較典型的,在2003年中旬,受報案的警察先是在聽從他人的委託關照:「不要理睬報案」后,就壓張君撤消報案,接著,硬是給張君搞一張「精神鑒定」的複印件,把張君強行關進精神病院,並堅持不許他出院。在這些瀆職枉法的警察的偏袒、保護之下,「腦控儀」犯罪團伙,還有啥顧忌。在今天,當地警察仍拒絕偵查「腦控儀」案,還說張君是「精神病」發作呢。
3,「腦控儀」受害人與精神病人的明顯區別
在網上,有人特地建貼吧,或發帖或回復的形式,專門對付「腦控儀」受害人的文章。這類人,不外乎有三種,第一種是缺乏電子科技知識或者自身的知識面狹隘,所以,是跟著別人的後面瞎「嚷嚷」或自作聰明;第二種呢,是「托兒」,他自己為想出出自己的風頭、或為自己能賺取經濟報酬的利益,專門盯著「腦控儀」受害人的帖子攻擊,還搬出什麼「心理專家」、「精神病學家」、「IT專業人士」之類嚇唬人的招牌來壓別人;第三種呢,是「腦控儀」犯罪團伙的成員,我曾幾次在自己的網路空間得到這個「匿名網友」的恐嚇。對第二種、第三種的人,鄙人只能說,是被狗叼去了人心的東西了。
那麼,「腦控儀」受害人與「精神病人」倒底有啥區別呢?
就從一般性的來說比對吧:
(一)精神病人具有以下的特徵:神態昏亂。狂燥症是無法安下神的,整天不是亂嚷亂吵、就是亂想亂說;而憂鬱症呢,則悶悶不樂,面無精神,胡思亂想。患病者,睡眠缺乏,因為無法入睡,需要用「氯膽平」之類的藥物,才能使其鎮定下來。
而「腦近儀」受害人,則根本沒有上述這種現象,而精神良好,神氣沉著穩定。
(二)耳音。
精神病人,老是重複在耳邊聽到雜七雜八的胡言亂語,而且,病人自己也會念念有詞,甚至,連自己應該做的事,或在跟別人說話時,都會七顛八倒,但他本人則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昏亂錯覺了;
而「腦控儀」受害人,則有「作案者」故意傳來的騷擾音,其內容無非是「設施勒索」、「什麼組織控制」、「什麼要代做某事」、「交出某東西」之類,但受害人一旦參與活動或控制自己意志不去理睬「鬼話」,則完全沒有。但這些並沒有影響受害人的正常活動。
(三)思辯
精神病人,是有思辨缺陷或缺失、喪失的,他不可能回答需要思考的問題,這從說話、問答、認識問題、學習、記憶、考慮事情、考試等日常活動工作中,就完全可以查察出來。
但「腦控儀」受害人,則思辨完全正常,工作不受影響,活動說話等完全符合邏輯。這在「精神鑒定」時,是相當重要的診斷依據。
(四)寫作,精神病院的較負責的臨床醫生,就是用叫患病者寫「文章」(日記或心得之類)來鑒定該病人是否思維已正常,符合文章邏輯的,說明這位病人已康復,不符合邏輯的或錯處百出的,說明該病人還未康復。
但「腦控儀」受害人,則完全保持自己原有的寫作水平。思維清晰,邏輯性強。
(五)病理上,精神病人,在腦電圖,或腦CT,腦磁共振的診斷上有病情癥狀,特別是在腦引誘儀的診斷下,會出現病理現象;
但「腦控儀」受害人,則在上述儀器的診斷中,根本沒有病理異象。
(六)精神病人沒有「頭痛、頭昏眩、噁心、及其他神經關鍵部位的火灼痛、針刺、錐鑽般疼痛等現象;
但「腦控儀」受害人,在作案者的電磁波瞄擊下,則出現上述這種情況。在門診醫生的初步判斷中:可能會是腦瘤、腦血管疾病或三叉神經或其他神經性病因。但在仔細的診斷之後,則根本找不出病因,所以,醫生也會對此束手無策。
(七)挪窩。精神病人,你不論把患者挪到什麼地方,病情是不會改善的,或許還會加重;
但「腦控儀」受害人,則挪窩可以證明。一種,是把受害人挪到外地;第二種,把受害人挪到作案者電磁波的威力範圍之外;第三種,在夜間,把受害人突然挪到一個特殊的環境,即在周圍一公里(當然最好是二公里)方圓之內使作案者無處過夜藏身蹲點作案的地方,即馬上可以判斷出。
(八)精神病人,在發作后,不可能不醫治吃藥,能自愈,而且,有可能病情越發越嚴重;
但「腦控儀」受害人,則罷脫作案者的跟蹤騷擾,就一切的騷擾都消逝的無影無蹤。假如,作案者仍在跟蹤著騷擾受害人,那麼,受害人永遠就是這樣「疼痛、暈眩、噁心、火灼痛、針刺錐鑽般疼痛」。
寧波的張君,第一次在1996624日,離開寧波去唐山同,在登上列車之後,電磁波就消逝的無影無蹤了;第二次被警察強行帶到精神病院,等警察走後,又發覺這個電磁波消逝的無影無蹤了,從此在精神病院沒有再發覺有電磁波之類的騷擾。
總之,看一下此人的「寫作」、「問題測試」、「對自己活動的敘述」、「對記憶的判斷」、「運用專業的儀器,特別是腦引誘儀的診斷」,完全可以辨別出是否是「腦控儀」受害人。
本文不想尋找其他的所謂「資料」來推斷或引證,只是從確實的受害人所掌握的確鑿證據和事實中,來分析和告訴其他受害人,以及許多未來的受害人,還有更多的第三者。希望公安部門的警察,能重視「腦控儀」案情的猖獗和蔓延勢態,這可是社會的團伙犯罪性質的惡性案件。同時,也希望本文能為警察對「腦控儀」案子的偵查,提供有價值的依據。
(作者:寧波冷旭200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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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7 個評論)

回復 世道變了 2009-10-25 03:25
我看你就精神病人與腦控病人所列的區別也不能說明什麼問題呀!

文中所說的精神病人的幾大特徵都不是通過臨床觀察到的,都是自己猜測應該或肯定是這樣的。

按這麼說,文中所謂腦控病人的特徵也可以質疑。

不過你既然可以肯定腦控病人的病因來自外界,那你可以自行解決這個問題啊!你可以「挪窩」嘛,你可以逃出腦控儀的控制範圍嘛。為什麼你不這麼做呢?

至於寫作,我想你倒是可以好好看看前面幾篇你的原創博文。看看你的文章結構是不是緊湊?你的句子是不是流暢?你的標點是不是正確?
回復 tnh 2009-10-25 03:45
世道變了: 我看你就精神病人與腦控病人所列的區別也不能說明什麼問題呀!

文中所說的精神病人的幾大特徵都不是通過臨床觀察到的,都是自己猜測應該或肯定是這樣的。

按這
你沒有被讀腦。你當然不會相信。這篇文章也不是我寫的。但是寫的很好。
回復 世道變了 2009-10-25 04:15
tnh: 你沒有被讀腦。你當然不會相信。這篇文章也不是我寫的。但是寫的很好。
我沒說我不信。

我是說,你既然受此煩惱,又有了解決這個煩惱的辦法,為什麼你不去做不去解決?

我也沒說這篇文章,我說的是你以往的「原創博文」。
回復 tnh 2009-10-25 05:45
世道變了: 我沒說我不信。

我是說,你既然受此煩惱,又有了解決這個煩惱的辦法,為什麼你不去做不去解決?

我也沒說這篇文章,我說的是你以往的「原創博文」。
我不知道這伙恐怖分子現在藏在哪裡。我也報吿到當地的警局了。由他們去抓他們。我一但出事。警察和FBI就會抓到他們。所以我現在不怕他們。我也有權開槍打死他們自衛。
回復 tnh 2009-10-25 05:48
世道變了: 我沒說我不信。

我是說,你既然受此煩惱,又有了解決這個煩惱的辦法,為什麼你不去做不去解決?

我也沒說這篇文章,我說的是你以往的「原創博文」。
我的文章力圖簡單明了,說明問題。我寫的很好,一針見血,用不著你評論。
回復 世道變了 2009-10-25 06:47
tnh: 我不知道這伙恐怖分子現在藏在哪裡。我也報吿到當地的警局了。由他們去抓他們。我一但出事。警察和FBI就會抓到他們。所以我現在不怕他們。我也有權開槍打死他們
呵,那行,那你的文章我不評論,我好象也沒有評論過吧?

好象你沒看懂我的貼子意思,沒關係,那我再說白一點:你為什麼不搬家?既然你知道離開腦控儀的控制範圍就可以擺脫苦惱,為什麼你不"挪窩"?

為什麼你會認為"解決辦法"就是要抓住這些恐怖份子?為什麼你不認為離開他們也可以解決問題?
回復 tnh 2009-10-25 07:02
世道變了: 呵,那行,那你的文章我不評論,我好象也沒有評論過吧?

好象你沒看懂我的貼子意思,沒關係,那我再說白一點:你為什麼不搬家?既然你知道離開腦控儀的控制範圍就可以擺
說搬家沒那麼容易。他們能跟蹤我。我躲也躲不了。曾經有幾天他們關機了。我聽不到了。現在有FBI和警察,FBI曾經警告過他們通過我的腦子。我也不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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