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對平凡往事回國買房投資的異議

作者:nancyzhang  於 2010-11-10 08:5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家庭新聞|已有49評論

關鍵詞:

出國前父母搬到了他們新分到的單位新房子,論工齡級別當時還算很不錯的,單身和剛結婚的還分不到房子呢。20多年過後,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每次回國探望父母,總覺得他們應該住個好點的房子。父母是50年代的大學生,自己都知道是茅屎坑的石頭 - 又臭又硬。一輩子信奉靠自己,我是在最近給他們買房子的時候,深深地體會到,本性不但難移,就是燒成灰都不變呢。本來打算投資買套房子,給父母住著,百年之後,我再套現。那時候人民幣升值我肯定賺!據說外籍華人買房很多手續,我也懶得跑回去,我說那就掛你們兩個的名字,以後寫個房產遺囑公證后寄給我就行了。
村民們哪,再也別辦我這樣的傻事了。
我一個朋友倒是事先跟我打招呼:你別花了錢辦壞事。我很衝動,滿腔熱情地說:我要是不給他們買房子我會一輩子後悔的。讓他們最後幾年分享我在外打拚的成功。良好的心愿,錢一到賬,中介,房東,房產局,瓜分后,父母高高興興地搬了進這套裝修后的二手房,置傢具,配窗帘,接電視網路電話,不亦樂乎。說,馬上就全部完事了。我小心翼翼地提了一句:那,那,那個房產遺囑公證要啥手續呢?那個不急,我們還準備賣老房子,太忙。結果,老房子剛搬出來就來了兩個買主搶,所以不到一個月,買賣房屋搬家維修,全都搞定!全家人歡欣鼓舞之餘,我又怯怯的問:那個,那個,遺囑...母親說:我還沒死呢,還在收拾東西,忙。妹妹去問了她的律師朋友,那位朋友說,手寫個東西就行了,不用公證,這個遺囑就是針對你們姊妹兄弟的,只有你們不吵,就沒事。我傻乎乎的,用美國的觀點跟他們解釋:這一定要公證的,結果反而把全家人都得罪了,誰會跟你搶?細節不說,一場相互傷害的戰爭開始,好事變壞事!老太太又改變了主意,說舊房子賣得那點錢還給你(大概60%新房子的錢), 因為她住著我的房子心裡不舒服,很想自己擁有。但是,父親不同意,好不容易托女兒的福,把老房子換現了,有了養老費,又丟到新房子里算咋回事?但是,家裡是老太太說了算,要有骨氣!天啊!我只好打碎了牙往肚裡吞,好心沒好報!現在和氣也傷了,大家都把這個敏感話題束之高閣,誰都沒了主意,我這100%風險的投資,就只能當作孝敬父母了。我不但啥都撈不到,還被全家人臭罵一頓。所以,回國投資,沒有50% 以上的把握或保證,勸大家三思而行。我父母就狠狠的教訓了我一頓:認人就不能認錢, 這是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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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9 個評論)

回復 shaitthis 2010-11-10 09:01
呵呵 前車之鑒啊。學習了。
回復 BL_518 2010-11-10 09:04
家庭內部糾紛~~會有後患~~
回復 yulinw 2010-11-10 09:09
好多這樣的事啊~~啥都沒有就好了~~
回復 awang9988 2010-11-10 09:17
應該事先想到。
李世民為皇位把兩哥都殺了。
回復 AWE 2010-11-10 17:43
哎呀,我本來有點錢存在我父親手裡,一直納悶該不該讓他寫個條,以便將來我那兩個弟弟知道這一部分是我自己的。看了這篇文章,我發現自己不好開這個口了。
回復 喬雨風 2010-11-10 22:21
你弟弟妹妹也許不會同你搶, 他們的配偶就不好說了。 再說了, 以後父母總有一天需要弟弟妹妹伺候盡孝的。 你在國外, 做不到。 你呀, 這房子就算你的貢獻了。
回復 黑山老貓 2010-11-11 00:32
算是給父母盡孝啦. 俺家不存在這個問題. 俺是獨生子女. 嘻嘻.
回復 瑋哥 2010-11-11 03:47
國內總認為國外掙錢多而且容易,所以讓你多做貢獻了
回復 jianglei 2010-11-11 04:40
說說我們家的事情:2000年,我弟出錢在國內買了個房子,由於我爸癌症,想讓他高興就房產證上寫了他的名字,沒考慮很多,然後讓他寫了一個遺囑,當時問了一些人,都說不用公證,。到了2003年我帶著女兒又移民紐西蘭,我媽則去美國與弟弟同住,所以國內的房子一直空關,2006年我們決定將房子賣了,,,結果問題來了,我父親2000年房子買了半年後就去世了,所以要賣掉房子不行,因為當事人不在了,然後就舉證父親的遺囑,也不行,因為沒有公證,如果遺囑在寫的時候有2個或以上的朋友、同事作證簽名就還能行,我爸的遺囑都沒有,,2006年的那個夏天,我記得我和從美國回來的媽一直在跑這個事情,,然後房產局要我們出具父親其他兄弟姐妹,包括爺爺奶奶的情況,就是說,父親這個時候的房子成了遺產,那麼如果爺爺奶奶還健在的話,應該有他們的份,如果他們晚於父親去世那麼他們的份還要划向我叔叔,姑媽那裡去,這是我媽萬不願意的。。。我父親去世的時候我奶奶93歲還活著,過了2年才去世,,這樣一來可想而知麻煩大天上去了,首先要找爺爺奶奶的檔案,跑了好多地方,原來他們工作的地方,及最早的戶口地方等等,,現在城市拆遷那麼快,唉,其中辛苦就不提了。。。反正就是房子想賣卻不能過戶給別人。。。後來我弟也回來了,正好朋友的朋友是個律師,出了個注意稍微走了一下法律的擦邊球,才最後矇混弄到了一個公證書,這樣才賣掉了房子。所以如果你父母比較開明就應該想到身後事情,也是給子女今後少添加麻煩,這個麻煩來自國內的很多機構,,唉,不經歷是不會明白的,,如果他們不願意做公證這個事情,還要看你妹妹將來是否能做得很好,否則今後還有一場矛盾。
回復 nancyzhang 2010-11-11 07:41
BL_518: 家庭內部糾紛~~會有後患~~
肯定啊
回復 nancyzhang 2010-11-11 07:42
喬雨風: 你弟弟妹妹也許不會同你搶, 他們的配偶就不好說了。 再說了, 以後父母總有一天需要弟弟妹妹伺候盡孝的。 你在國外, 做不到。 你呀, 這房子就算你的貢獻了。[ ...
是的,已經有這個打算了。對得起我的良心就行了。
回復 nancyzhang 2010-11-11 07:42
AWE: 哎呀,我本來有點錢存在我父親手裡,一直納悶該不該讓他寫個條,以便將來我那兩個弟弟知道這一部分是我自己的。看了這篇文章,我發現自己不好開這個口了。
一句話:要給錢就別打算拿得回來,那就給。
回復 nancyzhang 2010-11-11 07:43
黑山老貓: 算是給父母盡孝啦. 俺家不存在這個問題. 俺是獨生子女. 嘻嘻.
你真走運!
回復 nancyzhang 2010-11-11 07:44
瑋哥: 國內總認為國外掙錢多而且容易,所以讓你多做貢獻了
就是多做貢獻了,還不一定能聽到什麼好話。
回復 nancyzhang 2010-11-11 07:52
jianglei: 說說我們家的事情:2000年,我弟出錢在國內買了個房子,由於我爸癌症,想讓他高興就房產證上寫了他的名字,沒考慮很多,然後讓他寫了一個遺囑,當時問了一些人, ...
非常感謝你的經驗介紹, 我會慢慢得跟他們溝通,現在大家的情緒都很激動。我的意見已經說得很清楚,現在是看誰沉得住氣,所謂沉默是金。你說得很對,麻煩是來自機構而不是來自煮豆燃豆萁。我估計改變父母的想法是妄想。
回復 黑山老貓 2010-11-11 08:00
nancyzhang: 你真走運!
    這事俺也定不了啊.
回復 jianglei 2010-11-11 13:57
nancyzhang: 非常感謝你的經驗介紹, 我會慢慢得跟他們溝通,現在大家的情緒都很激動。我的意見已經說得很清楚,現在是看誰沉得住氣,所謂沉默是金。你說得很對,麻煩是來自機 ...
或許通過跟你媽能說得來的親戚旁敲側擊地做做工作比較好,,,老年人最怕自以為是的固執,不考慮小輩的感受,孝順是一回事,長輩體諒是另一回事,我媽這點做得很好,後來在蘇州還是又買了2個小房子,我媽堅決不要寫她的名字,說是不給子女今後添麻煩了
回復 billhuangtx 2010-11-12 02:46
我在2000年給父母5萬USD,父母賣了老房子,買了新房。父親寫個房產遺囑。沒公證。我占我的份加上父母份的33% (有2 個姐姐)。可能是錢不多,我的想法是,我不能看成投資,應看成孝敬父母和姐姐(因為他們代我孝敬父母)。現父母過世,姐姐用房子放租,他們平分。
回復 borninheaven 2010-11-12 09:00
原本是錢孝兩全的美事, 就讓一個小動作搞得雞飛蛋打
回復 nancyzhang 2010-11-12 09:17
你多幸運,你媽媽懂得個中道理,經歷過。我父母都很固執,但我知道他們內心還是很感激我的,這就足夠了。我的本意也是在他們有生之年對他們好些,不要百年之後又後悔。他們把我的投資計劃攪亂了,咋辦?涼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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