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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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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JDT 發表於 2015-7-28 21:5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來往加國 於 2015-7-29 09:58 編輯

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Nothing in the world is more dangerous than sincere ignorance and conscientious stupid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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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5-7-29 08:57 | 只看該作者
基要主義者最重要的是推出「聖經無誤」論,其實現實是許多相對立的派都有這一條「聖經無誤」做為教義。所以「聖經無誤「早就是被他們自已賤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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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AJDT 發表於 2015-8-28 01:49 | 只看該作者

新約的歷史(不要再刪了, 基督徒需要這些知識)



新約的歷史批判簡介
200 多年前由虔信宗開始的經文歷史批判經過不斷擴充改善,從最初的經文真偽甄別發展成了一套完整的釋經方法,作為所謂的自由神學的遺產已經成為現代神學研究必不可少的基礎。這套方法雖然在學術界得到了承認,但在教會自己內部卻不怎麼受歡迎。系統地看一下歷史批判方法在新約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就可以明白這套方法引發的認可與拒絕的原因。當然,系統的介紹會成為一項巨大的工程,所以,這裡只能做一個儘可能簡短的介紹,介紹範圍限定在四福音和使徒行傳;關於使徒書信和啟示錄,以後會陸續補齊。

福音書和使徒行傳的性質
教會的傳統聲稱,「聖經」的文字都是神親口啟示的,甚至連教會認可的拉丁文翻譯都是神啟的。但是,現代教會早已經放棄了親口啟示的說法,因為「聖經」經文的自相矛盾隨著各種語言譯本的出現不能再被掩飾。所以,現代教會的說法是:「聖經」文字是「人話中的神的話」。儘管只有少數神學家敢於說出一個顯而易見的大實話,就是,所有被宣稱的神啟都是人的宣稱,是人自己以為受了神的啟示,但是,與神啟相比,「人話中的神的話」已經是一個不小的進步。正是因為如此,現代神學認為,聖經作為「人類語言中的上帝的話」,其所有的部分和來源都是人寫的,所以,要真正理解聖經,歷史批判方法不僅合理,而且其應用是必要的(參見天主教《聖經在教會內的解讀》http:///thread-2851-1-15.html ;關於歷史批判方法參見http:///thread-2778-1-15.html )。

在關於「聖經」文字的討論中,遇到不符合現代觀念的說法,華人基督徒們總喜歡說,讀經要考慮經文產生的時代背景或者經文的體裁,但是他們從來不會說,用時代背景和經文體裁解經正是他們萬般污垢的所謂自由派神學的歷史批判解經法的一部分。關於時代背景,以下介紹會不時提及。那麼,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屬於什麼體裁呢?有什麼樣的特性呢?

首先,福音這個概念的希臘文本意大致是『傳遞好消息所得的犒賞』,或者『好消息』,具體說就是『勝利消息』。基督教之前,猶太教的七十士希臘文聖經中,以賽亞書40:9「報好信息給錫安的啊,你要登高山;報好信息給耶路撒冷的啊,你要極力揚聲」所說的「好信息」就被翻譯成了「福音」。基督教出現后,「福音」這個詞被用來形容被稱為基督的耶穌就死而拯救世人的「好消息」。但是,古教會所說的「福音」是口頭傳說,而不是書面固定下來的福音書,而且,福音書成書後,很長時間並沒有受到重視。比如著名的教會父老之一帕皮亞斯主教在公元140年左右第一次正式提到福音書的時候,還是為了說明他覺得口頭傳說更可靠。這就是說,基督教的福音最初是純粹的口頭傳說,這些傳說在福音書成書之前已經流傳了半個世紀,成書一個世紀后才因為口頭傳說變得越來越不象話而得到重視。 「神啟」、「默示」無非都是後人的穿鑿附會,而整個「新約」集結成書的過程及其後教會對「聖經」的態度更表明,神化新約是教會權力鬥爭的結果,但是,極少有神學家敢於承認,「神的話」無非都是神化的人話。

其次,福音書(尤其是三部對觀福音)和使徒行傳的作者毫無疑問是要記述自以為真實的耶穌(原始教會)的歷史。福音書至少在表面上是以記錄耶穌的言行為核心,具有歷史和傳記的性質。但是,這些作品都是在口頭傳說和根據口頭傳說記錄的故事片段的基礎上整理而成的,其史料價值有限。儘管如此,福音書包含了一些資料,這樣我們至少可以大致看到神話耶穌背後的歷史耶穌的部分作為。

第三,福音書和使徒行傳雖然以記錄歷史為己任,但是不是歷史研究意義上的史書,而是作者以各自所在教會的神學思想為基礎所作的 Tendenzliteratur,即,宣傳品,就是古代教會用以傳教和堅固信徒信仰的宣傳品,因而是研究基督教最初不同神學思想和基督教早期歷史的材料。

最後,耶穌生前所說的是亞蘭語內的一種方言,儘管有跡象表明他可能懂希臘語(使徒安德烈的名字就是一個希臘名字;M. Hengel 的研究表明,耶穌時期的猶太教已經有很大的希臘化傾向),但是,他的說教應該基本上是用自己的亞蘭語方言。而福音書無一例外都是用希臘語寫的,除了極為個別的字句,耶穌的原話已經不可考。

耶穌生平(耶穌這個名字來自希伯來文的 Jehoshua/Josua,即「耶和華救助」)

一、文獻與方法:
新約外關於耶穌的文獻不能提供太多的史料,但聖經學術界基本上認為,這些史料以耶穌這個歷史人物確實存在過為前提(塔希圖斯的歷史 15:44:3、Sueton 的 vita Claudii 25:4、Flavius Josephus 的 Antiquitates 18;63-64、小Plinius 的 Epistulae 10:96:6-7;事實上,如果不是從千方百計維護基督教信仰的角度、而是用客觀的態度看,這幾個文獻也不足以證明耶穌的歷史存在)。能夠提供較為詳細的資料的只有福音書,但是,福音書並不是作為傳記而寫成,而是信仰見證,也就是說,是古代教會的宣傳資料。

方法:為從福音書中提取歷史耶穌的資料,學術界採用的方法包括:1)非類似標準:不能從流傳下來的猶太教傳統也不能從原始教會的傳統得到解釋的耶穌話語為真實的耶穌的話語;但是,這一標準的使用有其界限,因為,最近的研究已經越來越多地表明,耶穌說教的根源還是在猶太教內。2)一致性標準:呈現出一致性的耶穌的言與行為真實的。3)多重印證:不同傳承中的印證。

二、耶穌的出生:如果福音書的記載有幾分可靠性的話,耶穌有可能是在大希律於公元前 4 年死亡之前出生的(馬太2,路加1:5),其生身父母是瑪麗婭和約瑟,出生地可能是加里里首府 Sepphoris 附近的一個村莊拿撒勒。說他出生於伯勒恆,是為了印證米迦書 5:1 而編造的神話,說他為處女所生,是為了印證以賽亞書 7:14 而編造的。成書最早的馬可福音還不知道這兩種神話:對馬可福音的作者來說,拿撒勒自然是耶穌的「家鄉」(馬可6:1),耶穌有親兄弟也是不言而喻的(3:31-32)。另外,以賽雅7:14原本也不是對彌賽亞的預表,其中所說的「年輕女性」未必一定是處女,她所生的以馬內利也不應該成為彌賽亞,而是要預告上帝的懲罰(參見以賽亞7:16)。

此外,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所傳的耶穌誕生的神話也相互矛盾:馬太福音認為耶穌出生時其父母正常生活在伯利恆的家中(馬太2:11),只是在「逃亡埃及」后才到了拿撒勒,而路加福音所講的則是後世著名的聖誕故事,即約瑟和瑪麗婭因人口統計而必須從拿撒勒到伯利恆,耶穌在伯利恆的一個牲口棚出生(但是,路加福音在 2:1 所說的奧古斯都治下的帝國人口統計從來沒有發生過)。馬太福音 1:1-17 和路加福音 3:23-38 所列的從大衛到約瑟的父親的家譜也相互衝突,這說明家譜也是編造的。其實,既然耶穌是處女所生,約瑟也不是他的生身父親,羅列出一個家譜來證明耶穌是大衛的後代,這根本就是很可疑的。

三、耶穌的自我意識:可以肯定的是,歷史的耶穌自認為是神的國將要到來的預兆。成問題的是,他究竟用了什麼稱號來稱呼自己。最重要的稱號是基督(希臘文,意為「受膏者」),這一希臘文翻譯要反映希伯來文的彌賽亞。但是,現代研究認為,不論是基督/彌賽亞還是神的兒子的稱號,耶穌都沒有用來稱呼自己,福音書中相關的地方都是復活后的原始教會成立過程中對他的稱呼。歷史的耶穌雖然稱上帝為父(Abba),這在馬太福音 6:9-13 的祈禱詞中表現得最為明顯,但是,他並不認為自己與上帝有一種排他性的父子關係,比如馬太福音 5:9 中就說,凡是使人和睦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子。公會問耶穌「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回答說是,這也與歷史不符。大祭司要問這樣的問題,必須認為基督/彌賽亞與神的兒子是同一個意思,但是,猶太教並沒有這樣的用法,一個大祭司不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來。同時,耶穌並不符合猶太教傳統中的彌賽亞設想(彌賽亞是以色列的政治統一者和解放者),所以耶穌不可能自稱彌賽亞,除非耶穌對彌賽亞有自己的設想,但是這在福音書中沒有任何顯現。剩下來的是來自但以理書 7:13 的「人子」這一概念。耶穌有可能用這個概念自稱,但這在學術界還有爭議。另外有爭議的是,歷史的耶穌是否認為自己就是以賽亞 53 提到的代人受苦的神的僕人。史懷哲認為,歷史的耶穌死前認為自己的死將會縮短很快就要到來的末日的苦難。

耶穌在正式出山之前,在約旦河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這一點對澄清耶穌的自我意識很重要。按馬太3:6、馬可 1:4 和路加 3:3,這種洗禮明確是悔罪、使罪得赦的儀式。歷史的耶穌顯然有罪的意識,而這一點可能正是約翰福音的作者很不滿意的地方,這樣才讓約翰說:「看哪,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1:29),好像耶穌不是要除自己的罪,而是要除世界的罪。耶穌在約旦河受洗,對早期基督教來說可能很難堪,因為耶穌並非從一開始就自主行動,而是先師從他人。出於這一原因,馬可福音就已經開始抬高耶穌的身份,寫道,耶穌受洗時天上傳來聲音,把耶穌稱為「愛子」(馬可福音 1:11)。這種描述顯然不符合歷史,如果事情真是這樣的,那麼施洗約翰後來不會派人去問耶穌「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馬太 11:3,路加 7:19)。同時,耶穌回答時只是指出了自己治病的成果,在史懷哲看來,這是耶穌在迴避問題。

對於猶太人來說,他們出於三個原因不能認可耶穌是彌賽亞。首先,耶穌沒有把以色列從羅馬的統治下解放出來,從而沒有完成彌賽亞的核心任務,也就沒有在地上建立彌賽亞的和平之國;其次,作為赦免罪的救主,他從保羅的角度看代替了托辣,這樣的一個耶穌對於忠於律法的猶太人來說是一個麻煩;第三,按照三位一體說,耶穌與上帝和聖靈構成一個整體,從輪迴的角度看,耶穌是變成了人的神子,這在虔信的猶太人看來只能是對信仰的背叛。

四,說教與生活:耶穌不工作,而是靠施主和富裕女人的施捨作為走江湖的傳教士在以色列四處遊走(參閱馬太6:28、路加8:2-3)。他傳達的信息的核心是神的統治(希臘文 basileia tou theou)。他認為自己所宣告的神的統治究竟是已經開始了的現實,還是未成為現實的未來,這在學術界曾經長期有爭論,現在研究基本上認為,他所說的神的國基本上是屬於未來的(參閱馬可 1:15、馬太 10:7;因為耶穌當時所宣告的馬上就要到來的天國至今還沒有蹤影,所以,用史懷哲的話說就是,耶穌也會有迷誤);另一方面,耶穌卻也相信,未來的神的國已經開始對現實發生作用,而且能夠通過他的宣稱和神跡得到體現(參見路加 11:20)。這就是說,耶穌把他所行的神跡明確理解為神國的跡象,而不是對他自己的身份的證實(參見馬可8:11-12)。歷史流傳下來的大約20個神跡的核心是治病,後來又加入了其他的神跡傳說(比如一次治聾啞人、三次救活死人),這種做法與公元一世紀「神跡信仰的復活」(G. Theißen)有關。耶穌給人治病,與他認為邪靈、惡靈存在的世界觀相聯繫,因此往往有驅鬼的特色。事實上,通過心理暗示有可能取得療效,但從醫學上講不可能每次都見效甚或成功。在這方面,馬可福音只說耶穌治好了許多人,而馬太和路加福音則對這種描述進行了修改,好像耶穌每次都治好了所有的病人。以下的經文對比可以顯出這一點:

馬可1:34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
馬太8:16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他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
路加4:40日落的時候,凡有病人的,不論害甚麼病,都帶到耶穌那裡。耶穌按手在他們各人身上,醫好他們。

馬可3:10他治好了許多人,所以凡有災病的,都擠進來要摸他。
馬太4:24他的名聲就傳遍了敘利亞。那裡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樣疾病、各樣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癲癇的、癱瘓的,都帶了來,耶穌就治好了他們。
路加6:17耶穌和他們下了山,站在一塊平地上;同站的有許多門徒,又有許多百姓,從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並推羅、西頓的海邊來,都要聽他講道,又指望醫治他們的病; 6:18 還有被污鬼纏磨的,也得了醫治。 6:19 眾人都想要摸他,因為有能力從他身上發出來,醫好了他們。

這似乎也間接證明,耶穌並不是每次治病都成功。

耶穌宣告神的國到來,帶來最終的拯救,而拒絕這種拯救的人,將被審判(馬太25:31-46)。歷史的耶穌不可能想到,教會有一天要把他的死解釋為神的兒子為世人贖罪的行為。他的寬恕說的核心是,寬恕世人的人,上帝也樂於寬恕他們(參見馬太5:13-15;這種觀念符合當時的猶太道德觀,參見Sirach 28:1-5)。耶穌與猶太律法的關係不能簡單地理解為「使托辣更嚴格化」。有跡象表明,歷史的耶穌所關心的是揭示誡律的原始含義,比如,他並不主張完全廢除安息日不許治病的禁令,但偶爾違反關於安息日的規定(馬可2:27)——有些拉比們也持這種態度。實際上耶穌說教的許多內容並不新鮮,比如把律法的核心歸結為愛,這可見於 Issachar 的 Testamentum、亞歷山大的 Philo 的 De Virtutibus。耶穌倫理中有值得稱讚的地方,比如對下層人和受歧視的人的關注,但同樣也有其局限,比如其民族主義傾向(馬太15:24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10:5 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10:6 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五、受難:據對觀福音的記載,耶穌傳教一年後前往耶路撒冷過逾越節。他這麼做的真正原因我們只能猜測,福音書給出的原因是,他必須受苦。耶穌進耶路撒冷的細節並不清楚,說他騎著一頭驢進城,是根據薩迦利亞9:9對彌賽亞的描述編造的(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地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說他受到民眾的歡迎,是根據詩篇 118:26編造的(奉耶和華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我們從耶和華的殿中,為你們祝福)。

耶穌在被捕前的晚上與門徒共進晚餐,原始教會把這種晚餐作為一種儀式,定期重複,這在保羅時期就已經成了不言而喻的事(哥林多前書11:23-25)。鑒於歷史的耶穌在急切等待末日的到來,他不可能想到為未來設立一種儀式,而是要保證門徒們能坐上末日的喜筵。

門徒猶大參與了耶穌被捕的事,但是其動機和隨後的命運不詳。耶穌被出賣一事,是根據詩篇41:9編造的(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出賣的工錢30塊銀元,是根據撒加利亞11:12-13編造的(我對他們說,你們若以為美,就給我工價,不然,就罷了。於是他們給了三十塊錢,作為我的工價。耶和華吩咐我說,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窯戶。我便將這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窯戶了)。

耶穌被捕后,被羅馬地方官彼拉多判處十字架死刑。如果馬可福音說的罪狀「猶太人的王」有一定的歷史可信度的話,那麼,耶穌有可能是因為起事反抗羅馬統治或作為強盜被判刑的。福音書說彼拉多知道耶穌無辜、並且當眾洗手顯示自己無罪,這是完全不符合歷史的。按猶太教方面的文獻記載,彼拉多是一個殘暴的、喜歡判人死刑的地方官(Flavius Iosephus, ant. Iud. XVIII 3:1-2; bell. Iud. II 9:2-4;亞歷山大城的 Philo,legatio ad Gaium 38 §302),此外,彼拉多因為殺人過多而被撤離巴勒斯坦,所以,如果耶穌是作為一場政治運動的首領被審判的,那麼彼拉多判他死刑是不會猶豫的。至於耶穌被判死刑之前是否經過了猶太人大公會的審判,最新的研究持否定態度(W. Stegemann, J. D. Crossan, C. Cohn)。猶太民眾參與判處耶穌死刑,也是不可能的:猶太民眾的自我詛咒(馬太27:25 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從歷史角度看根本不可能,而彼拉多要在逾越節釋放一個囚犯、民眾卻寧可放一個刑事犯的說法(馬可15:6-15),也非常可疑。逾越節的這種慣例,除了新約書沒有任何文獻提到。福音書的這種說法只在一種情況下有意義,就是,受到羅馬人歧視的早期基督教為了護教而討好羅馬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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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耶穌的復活:新約說,基督的復活是「經上說」的,比如路加福音24:46(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里復活),但事實上,舊約里根本就沒有關於彌賽亞死而復活的預言,充其量只有在猶太教釋經學可以被解釋為一般的死人復活的說法,即申命記32:39(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損傷,我也醫治,並無人能從我手中救出來)以及何西阿書6:2(6:1 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 6:2 過兩天他必使我們蘇醒,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后一句經文可以是說死後三天復活的依據,但不是復活事件本身的依據。正是因為舊約沒有預言彌賽亞的復活。所以,耶穌的復活正好不可能是舊約預言的實現。

關於耶穌復活的最早記載,是本身就有多層含義的哥林多前書 15:1-11。但是,這一記載的基礎與其說是復活本身,毋寧說是耶穌的「顯現」。哥林多前書 15:5-6 記載,耶穌先顯現給彼得看,然後顯現給十二使徒,「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這次顯現在其他地方沒有記載,使徒行傳第二章所描述的五旬節聖靈降臨或許是對這次顯現的另一種描述)。這種「顯現」是對耶穌的屍體提出疑問的基礎。首先提到耶穌的墓穴空的,是馬可福音(16:1-8),但馬可福音的說法顯然不是真實的:作者讓婦女到墓穴去,顯然是因為耶穌的弟子逃跑已經為人所知;婦女們到墓穴去的動機號稱是要膏耶穌的屍體,這種動機的前提是,耶穌下葬只是臨時的,但是,馬可福音在15:42-47 所描述的卻是耶穌最終的葬禮。更晚一些的時候,就產生了與馬可福音相競爭的說法,說耶穌不是首先向彼得顯現,而是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馬太福音 28:9-10;約翰福音20:11-18)。

各福音書作者在描述復活故事時所用的資料來源都不具有任何歷史真實性,每位作者的敘述都有自己的目的:

在路加福音,耶穌的顯現不再出現在加利利(參見馬可福音14:28、16:7,馬太福音28:16),而是全部出現在耶路撒冷和耶路撒冷附近,這樣,耶路撒冷就成了基督見證的出發點。

基督教方面關於空墓穴的傳說,在猶太人方面引起了耶穌的弟子偷走了耶穌屍體的謠傳,馬太福音的作者用反猶太的神話來進行反擊,說彼拉多派兵看守墓穴,而大祭司們在耶穌復活后賄賂守墓的士兵,讓他們散布盜屍的謠言(馬太27:62-66,28:11-15)。在馬太福音的作者看來,以色列因此而永久喪失了選民的資格,所以,他接下來就要寫耶穌命令弟子們去向萬民傳教。

約翰福音的作者筆下出現了彼得與耶穌心愛弟子向墓穴竟跑的場面,以強調這位心愛弟子相對於彼得的特殊地位(約翰福音20:1-10);不信耶穌復活的弟子多瑪把手伸到耶穌的傷口的段子也有用意,一方面是針對耶酥幻影說強調復活了的耶穌的肉體實在性,另一方面也是在鼓勵「那沒有看見就信的」 后使徒時代的基督徒「不要疑惑,總要信」(約翰福音20:24-31)。

用歷史批判方法分析的結果是,耶穌的復活完全可以作為幻視幻聽得到解釋。第一個經歷幻象的是彼得,從心理學上來看,這可以解釋為,彼得在耶穌死後沒有找到正當的哀悼方式,並且因為否認自己是耶穌的弟子而有深重的負罪感。彼得是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后不久在加利利經歷這種幻象的,但不是在3天之後,因為從耶路撒冷到加利利需要的時間要長一些 —— 死後3天這個期限是對何西阿書 6:2 和約拿書 2:1 的附會;參見馬太福音12:40。彼得的經歷成了哥林多前書第15章所描述的一系列耶穌顯現的導火索,而凡是涉及到多人的幻視幻聽,都可以作為群體歇斯底里得到解釋。
對四部福音書進行比較就可以發現,前三部福音,即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可以對照著讀,所以被稱為對觀福音,而約翰福音不論是從內容上還是從章節安排上都與前三部福音有顯著差別。這樣,三部對觀福音間的關係如何,就成了問題。奧古斯丁認為,首先成書的是馬太福音,馬可福音是其減縮本,路加根據這兩部福音寫了自己的福音。持類似觀點的是耶納新約教授Johann Jakob Griesbach (1745 – 1812),他認為,路加採用了馬太福音,而馬可對這兩部福音進行了縮寫。與此不同的是,柏林文字學教授 Karl Lachmann (1793-1851) 於1835 年證明馬可福音首先成書。如果馬可福音以馬太或路加或二者為底本,那麼,馬可福音的寫作風格低劣於二者並且不包括很重要的部分(比如登山訓話),就不可能得到合理的解釋。所以,對觀福音中篇幅最短的馬可福音同時也是最早成書的福音,是馬太和路加福音所依據的底本。

在研究馬太和路加福音所用的、馬可福音中所沒有的材料時,引人注目的是,兩部福音的作者部分採用相同的耶穌語句,只是順序排列不同。在這種觀察的基礎上,哲學家Christian Hermann Weisse (1801 – 1866) 於 1838 年提出了所謂的雙源說:馬太和路加在寫作福音時不約而同地採用了兩種資料,即馬可福音和一個包含耶穌話語的來源,第二個來源從19世紀末開始被簡稱為 Q (即德文來源 Quelle 一詞的第一個字母)。

Q 的內容 Q 沒有流傳下來,所以只能通過馬太和路加福音進行重新整理。馬太和路加福音引用的一些 Q 中的耶穌語錄高度一致,所以,二者很有可能用了同樣的希臘文底本,但有些引用也很自由,尤其是馬太福音,作者喜歡把耶穌零碎的話語編輯成大段的訓話,而路加更傾向於保留 Q 的原話和原有順序,所以,現在重新整理 Q 時,章節編號都採用路加福音的編號。

Q 的大致內容如下:
Q 3:7-9:約翰預告將來的審判 (馬太 3:7-10)
Q 3:16b-17:約翰與那「以後來的」 (馬太  3:11-12)

Q 4:1-13:耶穌受到試探 (馬太 4:1-11)

Q 6:20-21:祝福窮人、飢餓的人和哀哭的人 (馬太 5:1-3、6、4)
Q 6:22-23:祝福受逼迫的人 (馬太 5:11-12)
Q 6:27-28、35c:愛仇敵 (馬太 5:44-45)
Q 6:29-30:放棄自己的權利 (馬太 5:39-42)
Q 6:31: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馬太 7:12)
Q 6:32-34:慈悲如父 (馬太 5:48)
Q 6:37-38:不要論斷人 (馬太 7:1-2)
Q 6:39:瞎子領瞎子 (馬太 15:13-14)
Q 6:40:學生不能高過老師 (馬太 10:24-25)
Q 6:41-42:刺與梁木 (馬太 7:3-5)
Q 6:43-45:好樹不結壞果子 (馬太 7:15-20; 12:33-35)
Q 6:46:不要只呼叫主 (馬太 7:21)
Q 6:47-49:房子要建在磐石上 (馬太 7:24-27)

Q 7:1-10:百夫長信耶穌的話而僕人得救 (馬太 7:28-29; 8:5-13)
Q 7:18-19、22-23:施洗約翰打發人問耶穌是不是「那將要來的」 (馬太 11:2-6)
Q 7:24-28:約翰比先知大 (馬太 11:7-11)
Q 7:31-35 :這世代的人與智慧之子 (馬太 11:16-19)

Q 9:57-60:絕對跟從耶穌 (馬太 8:18-22)

Q 10:2:收莊稼 (馬太 9:37-38)
Q 10:3-12:門徒外出傳教的行為規則 (馬太 10:7-16)
Q 10:13-15:加利利的城市有禍了  (馬太 11:20-24)
Q 10:16:聽從/接受你們的,就是聽從/接受我 (馬太 10:40)
Q 10:21: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愚笨的人就顯出來(馬太 11:25f.)
Q 10:22: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  (馬太 11:27)
Q 10:23-24:見證耶穌的有福了  (馬太 13:16f.)
Q 11:2b-4:主禱詞  (馬太 6:7-13)
Q 11:9-13:給祈求者所求  (馬太 7:7-11)
Q 11:14-15,17-20,23:驅鬼 (馬太 9:32.34; 12:22-30)
Q 11:24-26:污鬼回來  (馬太 12:43-45)
Q 11:16,29-32:約拿神跡和邪惡世代  (馬太 12:38-42)
Q 11:33:燈放在燈台上  (馬太 5:14-16)
Q 11:34-35:你裡頭的光 (馬太 6:22f.)
Q 11:42, 39b, 41, 43-44:法利賽人有禍了  (馬太 23:6.23-37)
Q 11:46b,52,47-48:律法師有禍了  (馬太 23:4.13.29-32)
Q 11:49-51:神用智慧審判世代  (馬太 23:34-36)

Q 12:2-3:隱藏的,得到顯現  (馬太 10:26-27)
Q 12:4-7:不要懼怕  (馬太 10:28-31)
Q 12:8-9 :認或不認人子  (馬太 10:32-33)
Q 12:10: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馬太 12:31-32)
Q 12:11-12:會堂里的聖靈  (馬太 10:17-20)
Q 12:22-31:不要憂慮  (馬太 6:25-34)
Q 12:33-34:積財寶在天上  (馬太 6:19-21)
Q 12:39-40:人子來的時候像賊  (馬太 24:42-44)
Q 12:42-46:忠心與不忠心的奴隸  (馬太 24:45-51)
Q 12:51.53:父子為人子而相爭  (馬太 10:34-36)
Q 12:54-56:分辨時代  (馬太 16:2-3)
Q 12:58-59:見官之前還清債  (馬太 5.25-26)

Q 13:18-21:用芥菜種和發酵面比喻天國 (馬太 13:31-33)
Q 13:24:窄門 (馬太 7:13-14)
Q 13:25-27:我不認識你們 (馬太 25:10-12; 7:22-23)
Q 13:29.28:從東西南北將有人來  (馬太 8:11-12)
Q 13:30:在後的將要在前 (馬太 20:16)
Q 13:34-35:咒耶路撒冷  (馬太 23:37-39)

Q 14:5:安息日牛掉在井裡  (馬太 12:11-12)
Q 14:11:凡自高的必降為卑 (馬太 23:12)
Q 14:16-21, 23:大筵席  (馬太 22:1-10)
Q 14:26:若不恨自己家人的   (馬太 10:37)
Q 14: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  (馬太 10:38)
Q 14:34-35:鹽若失了味  (馬太 5:13)

Q 15:4, 7:失去一隻羊  (馬太 18:10-14)

Q 16:13:事奉神還是瑪門Gott oder Geld/Mammon (馬太 6:24)
Q 16:16:神的福音從約翰開始傳開  (馬太 11:12-13)
Q 16:17:律法一點一畫不落空 (馬太 5:18)
Q 16:18:離婚等於犯姦淫  (馬太 5:32)

Q 17:1-2:絆倒人的有禍了  (馬太 18:6-7)
Q 17:3-4:總要饒恕弟兄  (馬太 17:3-4)
Q 17:6:信心像芥菜種  (馬太 17:19-20)
Q 17:23-24:人子來時如閃電  (馬太 24:23-27)
Q 17:26-27, 30:如同諾亞的日子(馬太 24:37-39)
Q 17:33:凡想保全生命的Wer sein Leben sucht (馬太 10:39)
Q 17:34-35: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馬太 24:40-41)
Q 17:37: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馬太 24:28)

Q 19:12-13, 15-24, 26:讓奴僕用銀子去做生意  (馬太 25:14-30)

Q 22:28, 30:你們將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馬太 19:28)

從以上的內容可以看出,從施洗約翰到耶穌的末日訓話,這個來源主要包括耶穌的話語,完全沒有提及的是耶穌的童年、受難和復活;神跡(Q 7:6b-10)和治病故事(Q 11:14)僅各有一個。

作者和誕生地: Q 中的耶穌完全以以色列為目標,所以,Q 很有可能是由猶太基督徒在北巴勒斯坦寫成,編寫時間應該是公元 50 年前後,最後定本當在公元70年前後,理由是,Q 6:22-23、11:49-51、12:4-5 和 12:11-12 以公元50年之前基督徒受到猶太人的排擠(參閱 帖撒羅尼迦前書 2:14-16)為前提,而 Q 13:34-35 以神廟還沒有在公元70年被摧毀為前提。Q 10:13-15 和 11:29-31 等處對外邦人相對正面的描寫表明外邦傳教已經開始,而這個開端在公元40-50之間是有可能的。同時,Q 13:34-35 表明,公元70年前後還有編輯工作在進行。

Q 所面對的讀者或者傳承 Q 的人,既有遊動傳教士(如Q 9:57-60、10:3-12.16、 12:22-31、 12:51-53 和 14:26 所提出的不要故土、財產和家庭的極端要求),也有定居的猶太基督徒(如Q 13:18-21 芥子和酵面的比喻、Q 16:18 禁止離婚的禁令,都以聽訓者定居為前提)。定居的信徒至少部分人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所以才會有在神與金錢(Mammon/瑪門 = 金錢,財富)間作出選擇的要求(見 Q 16:13,參見 12:33-34)。

產生: Q 的內容從傳承史上來看並不一致,這一點在學術界沒有爭議,但是在細節上還沒有取得一致,有不斷增加的解釋模式和多種階段性增加的解釋模式。一些神學家認為, Q 的內容可以分為兩個層次,其中最早的一層以人子基督說、對末日的近期期待、復活后的門徒熱情以及末日化的托辣嚴格化(如愛仇敵的訓誡、禁止離婚)為主,後來的層次則包括耶穌再來的拖延(Q 13:24),顯示了 Q 時期因向猶太人傳教失敗而轉向外邦傳教,開始宣說對以色列的審判,具有耶穌傳記的雛形的特點(比如包含了 Q 4:1-13 耶穌受試探的段子)。

Q 的研究意義
Q 是新約研究中著名的雙源說的一部分,雙源說可以解決考察對觀福音時發現的問題,但不是所有的問題,比如,馬可福音中耶穌用口水給人治病等故事在馬太和路加福音都沒有出現,或者個別記載在馬太和路加福音一致但與馬可福音有衝突。所以雙源說出現以後又有變種,其中一種的說法是,馬太與路加福音所用的馬可福音可能與現在的馬可福音不同。至於 Q 中沒有耶穌受難和復活的記載,這可以有兩種解釋,一種是,Q 時代還沒有這樣的傳說,另一種解釋是,Q 的神學重點不是耶穌死於十字架的救贖作用,而是耶穌的教導和教誨。

當然,雙源說最大的弱點還在於,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 Q 曾經存在過。儘管如此,因為 Q的神學內容與安提亞的保羅傳承不同,在很大程度上是了解巴勒斯坦地區的耶穌運動最初的歷史和神學的來源,所以,歐美學術界現在對 Q 的研究興趣還在加大。

閱讀詳情: https://big5.backchina.com/forum/ ... .html#ixzz3k2TWmK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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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5-8-28 10:50 | 只看該作者
KAJDT 發表於 2015-8-28 01:50
六、耶穌的復活:新約說,基督的復活是「經上說」的,比如路加福音24:46(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 ...

從這裡所公布的材料來看,不是反基人士在反對基督教,許許多多的無神論者,沒有多大的興趣去注重猶太人的神,而是有更多的事如人文,社會,科技,醫療,,,等等問題要解決。事實倒是那些基督徒在研究神學時發現了問題,從而提出了此文的看法。這是一群對自已地信仰的尊重所應有地態度。然而那些衛教士,只是喊口號,再不就是封口,不許人說話,只能聽他們說,其實就是些街頭賣狗皮膏之流吧了。是秦趙高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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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AJDT 發表於 2015-8-28 22:06 | 只看該作者
拎不清 發表於 2015-8-28 10:50
從這裡所公布的材料來看,不是反基人士在反對基督教,許許多多的無神論者,沒有多大的興趣去注重猶太人的 ...

信基督教或者任何宗教都是一個自動洗腦和集體洗腦的過程。接觸的都是虔誠的信徒, 聽到看到的都是真真假假的見證, 自然堅定了信仰。 但往往與事實不符。 很多教徒, 都不知道還有這樣的觀點。 因此, 要大力宣傳, 讓迷途的羔羊能返回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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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AJDT 發表於 2015-10-10 04:57 | 只看該作者

神子之亂


創世紀6章: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神的兒子們哪來的? 是神和神生的? 還是神和人生的?
如果是神和神生的, 那就有很多神了, 而且有公有母, 跟希臘神話差不多。基督教錯了!
如果是神和人生的,那都是耶和華的兒子, 還是別的神的兒子呀?無論如何, 耶穌早就不是獨子了, 基督教又錯了!
當然, 也有可能是神造的, 只造男, 沒造女。 那問題又來了, 為什麼亞當不被稱為神的兒子呢? 顯然, 神不喜歡亞當, 沒賦予他絲毫的神性, 所以不是神的兒子。 神愛世人嗎?連他造的第一個人都不愛, 如何愛世人呢? 基督教又錯了!另外, 果真如此, 亞當也不是神造的唯一的人, 基督教還是錯。

這些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都是誰呀? 有什麼名字留下來? 他們也墮落了, 反耶和華嗎? 也被大洪水殺啦? 問題太多。

無論如何, 反正基督教是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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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an 發表於 2015-10-10 05:0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eechan 於 2015-10-10 05:08 編輯

反基的疑問,矛盾,
來來去去都是三幅屁。


這段話:
『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也不是你想像中的半人半怪物的雜交後代。
另有所指,只是你不曉。
細心讀幾遍亞當的後代, 第四章的族譜便有線索了。

閱讀詳情: https://big5.backchina.com/forum/ ... .html#ixzz3o6h8e4BY


放在壇上幾日了,




真理越辯越明嗎?
是的

可是,你不敢辯,只管貼
所以,你仍是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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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an 發表於 2015-10-10 05:13 |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亞當不被稱為神的兒子呢?



不讀經,廢話連篇!



路加福音 3:38
刻南是厄諾士的兒子,厄諾士是舍特的兒子,舍特是亞當的兒子,亞當是天主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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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an 發表於 2015-10-10 05:14 | 只看該作者
基督教又錯了!



左看,右看

最錯的,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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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AJDT 發表於 2015-10-10 07:10 | 只看該作者
beechan 發表於 2015-10-10 05:05
反基的疑問,矛盾,
來來去去都是三幅屁。

看貼認真點, 不要張冠李戴。

除了掉書包, 你根本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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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an 發表於 2015-10-10 08:02 | 只看該作者
KAJDT 發表於 2015-10-10 07:10
看貼認真點, 不要張冠李戴。

除了掉書包, 你根本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你也沒有清楚地回答我一次:
亞當是否是天主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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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an 發表於 2015-10-10 08:0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eechan 於 2015-10-10 08:06 編輯
KAJDT 發表於 2015-10-10 07:10
看貼認真點, 不要張冠李戴。

除了掉書包, 你根本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除了掉書包


你沒有書包可掉
說明你不依書直說


張口便說的話
誰不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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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an 發表於 2015-10-10 08:06 | 只看該作者
出帖, 認真點。。。。
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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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an 發表於 2015-10-10 08:4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eechan 於 2015-10-10 08:49 編輯

又要論聖經,
但又不依經中所述而論,
那你 (KAJDT)有甚麼資格來品評?

來學習還可以。(要由低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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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AJDT 發表於 2015-10-13 02:16 | 只看該作者

基督教的神究竟給人心裡種植了什麼?

基督徒們有一個很逗樂的特性,就是自己不好好讀經,振振有詞地踐踏經文還號稱唯獨「聖經」,而且慣於指責批判者斷章取義。一個時常遇到的例子就是,要是說起人的長處和善良,基督徒們馬上就來一句「神把善良種植在人們心中」,於是人身上那麼點兒值得稱道的東西馬上就成了那神的功勞。這明擺著就是要把「聖經」的創世紀甩到垃圾污泥里還要再狠狠地踹上幾腳嘛!

要想知道基督教的神給人的心裡種植了些什麼東西,只需很粗略地看看這個神在創世紀開頭幾章里怎麼囑咐人、教唆人幹了些什麼事,就能明白個大概。

首先,這個神給人心種植的不是什麼善良,而是根本不切實際的貪婪,而且是沒有止境的貪婪,為了滿足貪慾,甚至應當遵神囑而殘忍。按照創世紀第一章的說法,基督教的神造了人以後首先就教給人這個:

1:28 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其中的「治理」和「管理」這兩個詞值得大大地注意。「治理」這個詞在希伯來文是kabash  (kaw-bash'),英文翻譯為subdue,解釋是:to tread down; hence, negatively, to disregard; positively, to conquer, subjugate, violate -- bring into bondage, force, keep under, subdue, bring into subjection。多數網友英文比我強,就不用我多費口舌了。

「管理」這個詞,在希伯來文是radah  (raw-daw'),英文翻譯為have dominion,解釋是:to tread down, i.e. subjugate; specifically, to crumble off -- (come to, make to) have dominion, prevail against, reign, (bear, make to) rule,(-r, over), take。這也不用我多費口舌了。

耶和華他老人家造出的人,見了高山得繞著走,遇上洪水撒丫子就跑,上天比不了飛鳥,入水比不了魚蝦,居然要對一切來個 tread down!很明顯,基督教這神賜給人的第一個東西就是貪婪的夢幻和殘忍。基督教一有了權勢就盡顯暴力傾向,難道不正是那神種下的根么?

其次,基督教的這個神給人種植在心裡的,不是善也不是惡,而是莫名其妙的恐懼。創世紀第二章(不管耶和華是不是像某些基督教「異端」所說的那樣造了兩次人),耶和華給亞當吹了一口氣把他弄成了活人後,教給他的第一件事就是:

2:15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2:16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2: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耶和華這神所關心的根本就不是他所造的人是不是知道善惡,而只是聽不聽話,不聽話就拿「死」來威脅。不過,那伊甸園裡的亞當哪裡知道什麼是「死」啊?所以,這種威脅給「始祖」造成的心理陰影就只能是莫名其妙的恐懼了。到了「新約」,據說既是耶和華的兒子又與耶和華一體的耶穌,已經不滿足於用一個簡單的「死」來威脅了,他給人的威脅是永死,不僅永死,而且還要「哀哭切齒」地永遠在地獄的永火上永久被烤。「始祖」亞當就已經被耶和華弄了個莫名其妙恐懼症,面臨著「哀哭切齒」的「永死」的威脅,基督徒們的恐懼症當然更要莫名其妙了。難道誰見過整天「平安喜樂」卻心中沒有地獄恐懼的基督徒?

最後,耶和華造出的「始祖」,「 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世紀 2:25),而且根本就不知道善惡,更不用說心裡有什麼善了。「始祖」知道善惡,按照創世紀的說法,還歸功於據說是撒但的那條蛇。如果沒有這條蛇,人恐怕至今還在伊甸園赤身裸體不知羞恥、更不知善惡。如今基督徒們高唱什麼「神把善良種植在人的心裡」,豈不是替耶和華貪撒但之功為己有?這完全就是因恐懼神而替神貪婪、結果卻是褻瀆神嘛!

不過呢,基督徒們大可不必恐懼,耶和華不會因為信徒們奪了撒但之美給自己臉上貼金而憤怒的。畢竟,他造出來的原本就是不知道羞恥的人,註定就是要成為罪人的 —— 從這種意義上講,基督教的神種植到人心裡去的不是什麼善,而根本就是罪。

注意了:這裡通篇所講的人可不是泛指的人。按照基督教新約耶穌和某些大聖的說法,即使信神而不信耶穌基督的人都可以不被稱為人,更不用說不信那個什麼神的人了。所以,把以上的「人」換成「基督徒」不僅一樣說的通,而且應該更合「唯獨聖經」的基督徒們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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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5-10-13 04:11 | 只看該作者
人最喜歡封神,姜子牙封了多少神?差一點自已撈不到神了。只好當個給人看門的神。就是彼得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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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5-10-13 05:43 | 只看該作者
不要忘了基督教還有一個理論:字句是叫人死,精義是叫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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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5-10-13 09:47 | 只看該作者
青貝殼 發表於 2015-10-13 05:43
不要忘了基督教還有一個理論:字句是叫人死,精義是叫人活。

那就是聖經是本死書自已讀一定得死。那精義來自那裡呢?字句是有公眾承認的內含。符合這內含就得死,那精義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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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AJDT 發表於 2015-10-13 22:12 | 只看該作者
青貝殼 發表於 2015-10-13 05:43
不要忘了基督教還有一個理論:字句是叫人死,精義是叫人活。

這是關鍵, 符合自己心意的就是叫人活的精義, 否則, 就是叫人死的字句。 沒必要在讀經啦!隨意解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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