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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告移民局使廣州領事館拒簽案件起死回生 [列印本頁]

作者: lawbw    時間: 2009-5-6 03:02
標題: 告移民局使廣州領事館拒簽案件起死回生
廣州領事館對婚姻移民申請有非常高的拒簽率,一旦拒簽,領事館會把檔案退回移民局要求撤銷批准。問題是領事館要花很長時間才會把檔案退回,而移民局更是要等三至五年才會發出「Intent to Revoke」(意圖撤銷)通知。申請人只有收到該通知才可能有機會反駁領事館/移民局撤銷批准的意圖。

上月我們替一位客戶到聯邦法院控告移民局。該案件中我們的客戶替先生申請綠卡,06年5月在廣州面談后遭拒簽,客戶又在06年6月再次申請其丈夫,移民局批准後送往廣州。07年10月在廣州美領館作了面談,同年年底領事館再次拒簽。其間客戶也找參議員辦公室幫助,毫無結果。2008年7月,移民局收到領事館退件。

2009年3月初,我們將移民局告到了聯邦法院,不到一個月,移民局就發出了意圖撤銷通知。客戶現在有機會反駁移民局/領事館的撤銷企圖。如果不打官司,客戶很可能要等3至5年才有這個機會。

這個案件我們約半月前提出了答辯,現在移民局已經重新批准了客戶的申請,案件已經被轉回廣州領事館。經過重新批准的案件,美國領事館簽證官很難再次拒絕。

凡是遭美國領事館拒簽的移民案,都應該考慮告一下移民局。

下面是移民局重新批准並轉回領館的通知書: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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