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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72)第三章8. 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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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9 00: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8. 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註釋:

  8.為什麼不作惡以成善 這是一個省略句,其中有一字減略了。如果你這樣讀:"為什麼不說,(當我們被人毀謗的時候)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就完全了(其實中文聖經就是如此翻譯的--譯者按)。雖然這毀謗可以本著充分的理由被駁回,但保羅根本沒有打算回答這邪惡的詭辯。其實惡人的口實(託辭)是這樣:"如果神因我們的罪而得榮耀,如果人在世的生活就是增進神的榮耀,那麼就讓我們犯罪來榮耀神吧!"回答這詭辯很簡單:"惡的本身除了產生邪惡之外,並不能作什麼。如果神的榮耀因著我們的罪而被彰顯,這並不是人的工作,乃是神的工作,神好像一個巧妙的工人,祂知道怎樣勝過我們的邪惡,改變我們原來的意向,而達到神所要達到的目的,成就祂自己的榮耀。"神已經為我們指定了道路,藉此叫我們榮耀祂,這就是真正敬虔之路,這要叫我們順服祂的話。越過此路線的,就是不想榮耀神,乃是羞辱祂。如果有不同的結果出來,這要歸於神的護理,不能歸於人的邪惡,此種人類的邪惡不但損傷神的尊嚴,而且也推翻神的尊嚴。
  (當我們被人毀謗的時候) 保羅既然如此嚴肅地論到神奧秘的審判,而他的仇敵卻這樣放縱,以致毀謗他,這誠然是令人驚異的事。但神的僕人們從未表現過分的嚴厲,來阻止惡人不潔惡毒的口。今日反對神道理的人,用許多假偽的非難來攻擊並恨惡我們的教義--這教義就是我們自己深信為基督純粹的福音(一切眾天使以及信者都如此作見證)--這乃是司空見慣的事。我們在此所看到的反論,目的是叫保羅所傳的道,在樸素無經驗之人中間也受到如此惡意的攻擊,這是難以想象的怪異之事。因此我們當忍受惡人對我們所傳福音的惡意中傷,我們也不可中止為福音真理的單純而辯護,因為真理有完全毀壞虛偽的能力。同時,我們應當根據使徒的遺範,儘力攻擊惡人的一切詭計,以致可以組織那些卑賤受造者,自暴自棄的人褻瀆我們的創造主。
  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原文的語譯是:"對這樣的人定罪,是該當的。"有些人主張這裡的"定罪"是自動詞,表明保羅同意他們的異議是荒謬的,免得有人以為福音的要道與這樣的似非而是論有什麼關聯。但我以為這裡所說的"定罪"乃是受動詞。只一味對這樣的邪惡表示同意是矛盾的,而這邪惡是應受嚴重定罪的,我想這正是保羅在此所行的。他們的邪惡當受定罪,有以下的兩個理由:第一,因為這種不虔不敬已經深入他們的悟性之中。第二,因為他們毀謗福音真道,反而從這毀謗得到他們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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