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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註釋羅馬書(67)第三章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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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10-2-8 07: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1)
註釋:

  3.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 正如以前一樣,保羅連一點點的榮耀都不歸給猶太人,雖然他們僅以外表的印記自誇,所以如今,他仍然主張論到"(割禮的)印記之性質,及其能力與效果,不因猶太人的無操守和不信而廢掉。"保羅先前已經暗示,不拘在割禮的印記上包含何等的恩惠,但由於猶太人的忘恩負義也就完全毀滅了。如今他為了應付人的異議,所以事先問一個問題,這樣我們對這事的意見如何呢?保羅的這種說法,就是拉丁人所謂之"默說法"。因為他是辭不達意(所說的不如他心中所想的)。若說:"國民的大部分都廢棄了聖約"不為不真實;但這是刺激猶太人的耳朵,所以保羅把他言論上的鋒銳稍微減輕,只提到一些人。
  他們的不信 這裡所用的希臘文原意是"使之無效"的意思,這個意思對本節經文最為合適。保羅所論的是"人的不信不能妨害神信實的堅固與安定。""神真實的果效與成就,在人裡面也不能被妨礙。"所以這意義有如下列:"既然大多數的猶太人是違犯聖約的,但能否因為他們的不誠實就被廢棄,以致不生效果呢?"對此問題他回答說:"神的真理不能因人的邪惡而失掉其堅固不易性。"所以雖然大部分的猶太人都廢棄了神的聖約且踐踏之,但其功效與能力仍然存在,雖不能在所有人身上,但至少也在猶太人身上。所以這句的意思是主的恩惠和祝福,叫他們永遠得救的能力仍在他們身上生效。但惟有憑信心接受這應許時才能如此。這樣在聖約的雙方得以堅固。他的意思是說,在猶太國民中總有繼續相信此應許的人,他們還沒有離棄聖約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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